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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年的婚外情,經歷了多少的焦慮不安、快樂憂愁……?其心路歷程只有自己最清楚。
十一年是多少個歲日月?迫於現實的無奈?還是心太累了要分開?
即使分開也是形式上而已,心裡怎麼會放得下那人那情?
一路走來,走進了彼此的生命,以前是情人知己,現在應該是親人了。
1、如果你的內心夠強大,分開後就別再見面了。
實在做不到完全斷絕來往,只留下聯繫方式,知道消息就好。
明知相思無結果,何必再擾亂雙方的生活?不如就此別過,各自安好。
有句話說得好,“成年人的愛情生活就是知道對方的生死,然後各自活下去。”
2、在一起十一年,應該不再是一日不見如隔三秋的感覺了。
也應該清醒認識到,完全沒有再繼續下去的必要。留一點好,盼望著好,別讓那點好被繼續“糾結”破壞了。
3、我的一位朋友,婚外戀將近十年,後來雙方都離婚,最終也沒走到一起。
為什麼呢?男方家人反對,她覺得委屈,於是爭吵不休。
吵著吵著,感情淡了。走著走著,人就散了。愛情是一把利刃,他們真的是兩敗俱傷。
也許你會說,感情好放不下。放不下又能如何?那就放在心裡,讓過去一起同行,直到自己真的淡了。
請相信,放棄了本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心裡會痛但會輕鬆。
加油,好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