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可以讓人卑微到什麼程度?

大九江的崽


那一年我媽快50歲了。

提前退休從外地回到上海,在一個學校的食堂打工。

每天早晨5點不到就要出門,下午2點回家。每月收入400元。沒有任何保障。


沒有錢坐公交車,無論颳風下雨,都騎自行車。

她從小養尊處優,是兄弟姐妹中最小的妹妹,雖然在外地的單位工資非常低,但是活特別輕鬆。那是她平生第一次打工。


因為不幹不行,她和我爸的那點工資,給完我生活費以後,就不夠他們生活了。


曾經離發工資還有1個星期,他們倆口袋裡加起來只有10塊錢。


那段時間是她最胖的時候。因為學校大食堂伙食好,比她之前很多年吃得都好。她能一口氣吃下4塊紅燒大排。那段時間也是我傢伙食最好的時候,每頓都有肉。

印象最深吃得最多的是大排和肉糜蒸蛋。

這份工她做了整整4年。微薄的工資加低保養活了她的女兒。


有一天燒開水的時候出了意外,不小心把自己的大腿小腿上大面積燙傷,十幾個大血泡,疼,發燒,她啥也沒幹,就自己塗點紅花油,休息了一天。接著上班。也不敢告訴領導,怕人家嫌棄她,不要她做了。


後來懂了點醫學,我才知道,那時候,曾經有多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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