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僻無人居住的小山村,獨自在水塘釣魚,東西被收,是否合理?

溜溜的一朵清


你好,我是大白楊,現在農村裡的魚塘大部分都是有人承包的,所以不讓別人隨便釣魚,在釣魚之前最好打聽一下能不能釣魚,你釣魚的水塘要是別人承包的話那就沒辦法,儘量不要發生衝突,好好商量一般都會還給你的。


生活懂得知足


題主說、偏避無人住居的小山村,意思是魚塘也是無人的,既然沒有人,你的魚竿是被誰沒收了呢?如果確實是被人沒收了,那這個人就很奇怪了!,聽說過天上掉餡餅,從沒有聽說天上掉下個人。

用科學的說法,這個村子應該是有人的,只是題主沒有發現而已,鬼怪誰也沒有見過,還有種可能,就是這個人是魚塘主人的親戚、或朋友啥的。

既然讓他碰見了,先禮後兵,先讓你走,如果強詞奪理認為是無主的魚塘,別人急了也會做出過分的事情,比方說沒收你的魚竿,在鄉下不打你是你的萬幸,不然報警抓了你,罰款幾千塊都有可能,例如、我有個熟人也是釣魚,和別人起了衝突,給別人的耳朵咬了一點點,到了派出所,罰款四萬多。

綜上、一個魚竿價值有限,鄉鄰和睦要緊,不講理直接沒收魚竿的人比較少,很多還是通情達理之人,友好溝通,禮讓三分,錢財乃身外之物,莫說杆小小的魚竿,切忌逞強鬥狠,退一步海闊天空。


黃品


沒收你的東肯定是不合理的。根據《民法通則》第七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公民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個人侵佔、哄搶、破壞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凍結、沒收。但是你得先搞清楚該水塘是否被承包。在這裡分開說:

一、在野塘釣魚被沒收漁具。這種情況下顯然對方是違法的,你可以跟對方好好說,如果對方硬是不歸還,那就報警處理。

二、在承包水塘私自釣魚被沒收漁具。這種情況就不好說了,因為別人承包了,那麼水塘裡的魚也是對方的私有財產,因此上述《民法通則》對水塘主同樣適用。你私自釣別人魚也是違法的,人家有權利要求你賠償。這種情況最好是私下好好協商,如果漁具不貴又協商不好就算了,接受教訓。如果損失大,那就只有走法律途徑維權了,但是這種維權成本很大,會耽誤很多時間,同時還要陪賞別人損失。

總結,在不熟悉的地方野釣最好是有熟人帶,要麼就提前打聽一下當地水域的情況,不能釣就別釣。釣魚釣的是心情,惹上不必要的麻煩就有失初衷、得不償失了!


鄂西山哥


我認為合理。農村土地的所有權歸村集體所有,當然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農戶享有承包的權力,所以在土地上開挖的水塘它不是無主之物,要麼它的權屬是村集體的,要麼是農戶的。

是村集體的魚塘,它裡邊放養的魚就屬於村集體資產,是農戶的,它裡邊放養的魚就屬於個人財產,但是不管魚是村集體資產還是農戶的個人財產,都受法律保護,未經允許就獨自釣魚,這和偷有啥區別?所以沒收你釣魚的東西當然合理。

其實像提問中所說的這種情況在日常生活屢有發生,也引起了很多不必要的糾紛,很多人到了農村之後就自以為是,不問青紅皂白見塘就釣,往往是半路殺出來個程咬金讓你吃大虧,還無處說理。

稍有生活常識的人都知道,到農村做事之前都要問清楚,只有主人同意之後才能去做。說實話,農村的魚塘那都是有主的,並不能隨意下鉤去釣。

當然,東西被收,這是給你的一個教訓,建議別逞能,儘可能的多說好話,爭取把東西要回來,要不回來的話也別怪誰,自認倒黴吧,下次注意點就行。


農村一山貨


釣魚。沒收你的魚竿漁具,首先看對方是不是有合法手續,如果對方沒有承包該魚塘,沒權利沒收你的東西,除非你不是釣魚。是電魚等違規操作


無痕VIP


不管合不合理,要是沒收我的漁具我就要問問是不是他承包的魚塘,是的話第二天我讓他魚塘裡全部漂白,看看誰損失大



90後感謝經歷


“偏僻”、“無人”、“小山村”,這些都不是水塘歸屬權的定義基礎,不知道為什麼發問者要去強調,沒收工具及魚獲的根據並非水塘的地理位置而是其歸屬權,這樣發問的誤導性太強。您還不如問“無心之失,在別人魚塘裡釣魚可不可以被原諒?”來得直接。


暱稱玩味


真的很不合理,獨自出行又不接觸他人!再說在家隔離又不是限制自由


戶外英雄


以後在家拉屎都得小心了,小心告你個汙染環境。。。。


坤哥ydk


你意思是在你釣魚時,有人切了你的東西並拿走了,流血多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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