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贓不均怒報警 自投羅網皆受罰
“賊喊捉賊”,近日,南昌縣法院就審結了這樣一起令人啼笑皆非的盜竊案。
2019年7月12日13時許,南昌縣向塘派出所來了兩名男子,稱自己的手機被另外兩名叫勒某某、孫某某的男子搶走。值守民警當即將涉嫌搶手機的勒某某、孫某某傳喚至向塘派出所調查。這一調查發現,四名男子竟是昨晚在向塘某工廠盜竊手機的一個團伙。民警隨即對報案的阿某某、吉某某進行訊問,二人即如實交代了夥同勒某某、孫某某盜竊的犯罪事實。
原來阿某某和吉某某7月11日晚在向塘鎮某賓館附近閒逛時,遇到老鄉勒某某、孫某某,他鄉遇故知,本應把酒言歡,怎料四人一合議,居然商量去向塘某工廠偷手機。於是當晚至次日凌晨,四人竄至向塘鎮星城西大道,翻牆進入工廠,潛入工人宿舍竊得各式手機四部。之後,四人因分贓產生矛盾,勒某某和孫某某仗著年長,將阿某某、吉某某趕走後均分。阿某某、吉某某越想越氣,便到南昌縣向塘鎮派出所報案“維權”,至此案發。其中,阿某某、吉某某因未滿十六週歲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不予執行)。
南昌縣法院經審理認為,勒某某、孫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夥同他人秘密竊取被害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對勒某某、孫某某判處相應刑罰;上述被盜手機均被追繳併發還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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