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接触”式出庭公诉 检察工作不断档


“非接触”式出庭公诉 检察工作不断档

庭审现场

3月4日,张某某涉嫌盗窃罪、诈骗罪和王某某涉嫌猥亵儿童罪两起案件在凤翔县看守所电话会见室开庭,凤翔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法院将择日宣判。

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避免外来人员对监所内在押人员和工作人员的意外感染,同时为不影响刑事诉讼工作正常开展,凤翔县人民检察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借助看守所“电话会见室”进行开庭,努力实现疫情防控和案件办理两不误。

凤翔县人民检察院认真领会落实《最高检关于防控疫情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指导意见》精神,与县看守所、法院、值班律师协商后,由凤翔县人民检察院向看守所出具工作人员健康证明,公诉人员接受体温测量、登记后,在看守所内以电话会见形式出庭公诉,在有力指控犯罪的同时,切实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凤翔刑事检察以“非接触”的工作方式,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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