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蔡县人民检察院侦监、公诉、未检三部门干警集中学习扫黑除恶政策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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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关于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2月24日,上蔡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了侦监、公诉、未检部门全体人员参加的学习会议,组织学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政策法律规定。会议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尚淑丽主持。

上蔡县人民检察院侦监、公诉、未检三部门干警集中学习扫黑除恶政策法律规定

会议上,该院专职检委会委员李洪波(负责侦监科工作)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全国、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上蔡县扫黑除恶相关文件精神。

上蔡县人民检察院侦监、公诉、未检三部门干警集中学习扫黑除恶政策法律规定

该院公诉科科长李银中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印发《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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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院未检科科长李付来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

上蔡县人民检察院侦监、公诉、未检三部门干警集中学习扫黑除恶政策法律规定

最后,尚淑丽副检察长对此次集中学习进行了总结,并对侦监、公诉、未检三部门全体干警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认识要清。要深刻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要迅速营造宣传氛围,反应要快。要严格按照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张贴扫黑除恶标语、口号。三是要加强学习,界定要准。要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导精神,熟练掌握重点打击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对象及具体法律政策规定。四是要依法履职,打击要狠。要注重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的合作、配合,积极形成集中打击的强大合力,提高打击质效。五是要注重案件信息的传递,报送要及时。案件运行到检察机关,只要界定为扫黑除恶案件的,办案人员要及时汇报。六是要注意案件后期的总结和调研,对办案过程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及时分析研判,做好情况反映,为后期建章立制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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