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白雲區縮減禽畜禁養範圍 促進生豬產業發展

原標題:廣州市白雲區通告:大幅縮減畜禽禁養區面積,不再設限養區

記者今日(10日)從廣州市白雲區獲悉,該區日前發出《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政府關於劃定畜禽禁養區的通告》。根據《通告》,擬調整後的禁養區面積約為278平方公里。與2014年劃定的禁養區相比,此次禁養區劃定只保留禁養區和非禁養區,不再設置限養區,且禁養區面積大幅縮減。

廣州:白雲區縮減禽畜禁養範圍 促進生豬產業發展

此次禁養區劃定主要包括8個區域

據介紹,禁養區是指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劃定的禁止建設養殖場或禁止建設有汙染物排放的養殖場的區域。設置禁養區就是為了減少排放,控制汙染源。其中,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核心景區、城鎮建成區禁止建設養殖場;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除核心景區外的其他區域禁止建設有汙染物排放的養殖場。

此次禁養區劃定主要分佈在流溪河、和龍水庫、白雲山風景區周邊等地,包括8個區域:流溪河中下游、白坭河及西航道飲用水源保護區(白雲區轄區內);流溪河人和段飲用水源保護區;流溪河竹料段飲用水源保護區;和龍水庫飲用水源保護區;流溪河石角段飲用水源保護區(白雲區轄區內);流溪河太平、鍾落潭段飲用水源保護區(白雲區轄區內);白雲區轄區內的白雲山風景名勝區;以及白雲區下轄18個街道和4個鎮的城鎮建成區。

廣州:白雲區縮減禽畜禁養範圍 促進生豬產業發展

紅色區域為禁養區

非禁養區內,新建、改建和擴建的養殖場也應當符合畜牧業發展規劃、畜禽養殖汙染防治規劃,滿足動物防疫條件,並經過環境影響評價,接受農業農村、生態環境、水務、規劃和自然資源、住房建設交通等管理部門及屬地鎮街的監管。

此次《通告》的制定主要是保護白雲區生態環境,從源頭上控制畜禽養殖汙染,推動農業面源減排和區域環境質量改善,優化畜禽養殖產業結構和佈局,促進白雲區畜禽養殖持續健康穩定發展。

白雲區生態環境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現行法律法規,結合區域環境承載能力,綜合白雲區畜禽養殖實際情況和生態功能區劃,重新劃定調整白雲區畜禽養殖禁養區,有效期為五年。

不再設置限養區 禁養區面積大幅縮減

與2014年劃定的禁養區相比,此次禁養區劃定只保留禁養區和非禁養區,不再設置限養區,且禁養區面積大幅縮減。

2014年劃定的禁養區,包括畜類養殖一類禁養區面積約為408.07平方公里,禽類養殖一類禁養區面積約為343.16平方公里,儘管畜類及禽類一類禁養區範圍有重疊,但禁養區面積還是超過400平方公里。

2020年擬調整後的禁養區不再區分畜類和禽類,調整後面積約為278平方公里,相比2014年大幅縮減。

該負責人介紹,面積縮減主要原因是,白雲區水源保護區區劃已於2016年進行調整,所以禁養區的劃定也嚴格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廣州市飲用水源保護區的批覆》(粵府函〔2016〕358號)中一級、二級水源保護區的區劃範圍對禁養區範圍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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