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加強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

河北省加強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

河北新聞網訊(河北日報記者解楚楚)為更好發揮公益性崗位託底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的積極作用,日前,河北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聯合印發《關於加強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工作的通知》。

根據通知,公益性崗位主要包括滿足公共利益和就業困難人員需要的非營利性基層公共服務類、公共管理類崗位,一般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崗位。公益性崗位安置對象為就業困難人員,涉及因身體狀況、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難以實現就業,以及連續失業一定時間仍未能實現就業的人員。

規範開發管理。各地要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行公益性崗位聘任管理。結合就業困難人員申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推薦情況,為用人單位和就業困難人員搭建供需對接平臺,做好精準匹配對接,確定崗位擬招用人員,並向社會公示。公益性崗位就業人員上崗前,用人單位或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按照崗位需求,組織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提升技能水平,提高工作能力,符合規定的可以申請職業培訓補貼。

保障在崗待遇。對開發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的用人單位,給予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所需資金按規定列支。公益性崗位補貼實行先發後補,補貼標準原則上不高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社會保險補貼包括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

實施後續幫扶。各地要對退出公益性崗位人員認真做好政策銜接和就業服務。對距享受補貼期滿不足半年人員,及時提供有針對性的職業技能培訓、職業指導、職業介紹等服務,幫助儘快實現再就業。對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技能鑑定補貼。對其中高校畢業生,加大創業扶持力度,強化創業指導、創業培訓,按規定落實創業擔保貸款、場地租金補貼等創業扶持政策,幫助其退出後成功創業。

做好鄉村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各地要在遵循公益性崗位政策總體要求的前提下,對就業扶貧專崗實施更符合鄉村特點和工作實際的管理模式。結合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戰略等重大決策部署,開發鄉村公共服務類崗位,優先安置“無法離鄉、無業可扶、無力脫貧”且有能力勝任崗位工作的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明確符合當地實際的崗位聘任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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