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取消員工週六日雙休制度變為一個月休5天,說創業型公司不應該有雙休日,這正常嗎?

燃燒的煙火


請不要盯著老闆說的“應不應該有雙休日”的說法,也請不要去思考是否正常!您只需要做出自己的選擇就好!堅持一個大原則:每個人要對自己負責,更要對自己的每一個思想、行為所產生的後果負責!在此前提之下,任何人都可以做出自己的選擇!

一、身為員工之人,別去摳領導一句話的對錯,也別去思考正常與否,你有自己的自由去做自己認為該做的事情!

如果你通過核算,這家公司違法了,你可以去告他!沒人攔著!這是法律賦予的個人權利。

如果你覺著自己無法接受,也可以選擇離開,找自己認為合適的一家企業去應聘、工作。也沒人攔著!是否辭職,是自己的自由。即使公司不放你,你也可以遞交辭職報告之後的一個月之後自動離職。這也是勞動法允許的。

你也可以既不走、也覺著不公平找老闆理論,可以消極怠工,可以到處吐槽、發牢騷,甚至可以聯合廣大人民群眾和領導頂著幹!這也是你的自由。只是自己承擔自己所選擇的行為的後果就好。

討論他正常與否,沒什麼意義!

誰有時間、精力去計較、討論、辯論老闆說的那句話對不對?哪兒有那個精力去準確的分析他是否正常呢?

開個玩笑:如果這家公司每月薪酬三萬,如果老鬼還是個正在打工的基層員工,老鬼肯定幹!為啥?錢多啊!我到其他地方工作,拿不到那麼多報酬啊!

所以,一切的一切,全在自己了。你認為是否合適,才是最重要的。其他人,無法幫你分析!也沒那個必要!


二、每個人對於生活的態度、人生的看法、對職業的規劃、對收入的預期目標等等差異很大。自己衡量自己的就好!

拿大家最喜歡作為“工具”法律來說:公司違法,可以告他!

公司不違法,你不願意接納公司的規則,公司可以開除辭退你!這也是法律允許的!

而在法律之外,那就是個人的事情了.....

個人的行為、思想,自己要負責任。

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對自己的未來負責,對自己的發展空間負責,對自己的收入負責.....

因為,很多東西是“法律”框不住的!

如果你和領導談判、溝通,領導給你特權、給你升職、加薪,那是你的本事!

如果談了半天沒結果,你可以辭職、可以選擇怠工,反正都是自己要負責的!


三、反正老鬼不喜歡做無意義的,或者一時解氣的、浪費時間、耗費精力、對自己未來只有害處的事情,更不會去做、去想那些只會讓自己喪失動能、內驅力的事情與問題!

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自由!只要不違法,其他的都是個人自己的事情!

人的素質有高低,人的能力有強弱。

社會上、職場中,有君子、有小人,有強者、有弱者,有就喜歡巴結討好的領導,也有趨炎附勢靠關係門路巴結上位的小人,更有依靠關係背景而劫取榮譽、地位、金錢的現象。

除了“法律”能管得住的,還有太多,你根本沒地方講理的事情!

現實就是這個樣子!想老鬼一樣出身農家的草根是最大的一個群體。我們這些草根,面對的,就是一個好壞、對錯、美醜、善惡、公平與不公、理性與感性等等同時存在的社會、職場!

老鬼才懶得和那些看不慣、不認可的人事物計較呢!哪兒有時間搭理那些玩意兒!

實力才是一切的根本。

沒有實力,你的言語、論點,沒人會認真傾聽,更別提採納了!

沒有實力,無法讓別人看不到你的潛力,別想讓別人重視你!

沒有實力,無法讓別人感覺到你的前途應該不錯,別人也不會視你為人脈!

沒有實力,也別想著能夠認得出機遇,也別想讓別人主動的願意與你分享機遇!

沒有實力,也別想和領導、老闆去理論什麼對錯、公平!

..............

現實就是現實,抱怨、牢騷、委屈、迷茫,屁用沒有!

法律是必須的,但那只是保障社會、個人最基本權力的工具!法律不能保證你比別人過的更好!也不能保證你能競爭的過別人!


四、瀟灑一點,對自己也冷血一點!你才能內生動力!

我管你正常不正常呢!合適、能幹我就幹,不合適咱走人!

我管你當老闆說什麼“應不應該有雙休日”,我接受我就不休,我不接受,我可以找老闆談。談成了就幹,談不成的:有能力了就找自己認為合適的。沒能力了,咱先忍著!抓緊一切時間、精力去積累實力!

沒有任何意義的事情,不想、不幹!否則只會影響自己的情緒,讓自己天天不高興!圖啥呀!沒本事的時候,拼命長本事。有本事了,尋找自己的舞臺。

中華五千年了.....身處底層、基層時,到底是什麼境遇,咱還看不明白?


認清自己、客觀的評估自己,給自己設定目標,向自己設定的目標努力就好。人生的不同階段,要知道自己要追求什麼、忍耐什麼、能夠獲得什麼。儘量減少無用的思緒對自己的影響。儘量不去思考那些只會導致自己情緒、心情變差的東西。沒什麼用處啊!

內生動力就好!別總指望外界如何!

我等草根,如果無法擁有內驅力,就別指望有伯樂的出現,別指望別人幫自己塑造一個理想的環境!別指望外界能夠有人催著自己努力行動..........

哈哈哈,老鬼寫的太冷血了、太狗血了。但是真的看清了,你才能心態更加平和,才能夠珍惜身邊每一位真正的朋友,去珍惜每一位賞識自己的前輩,才會珍惜自己每天的時間,才會讓自己每天更有意義,更能夠比別人更快的超越自我、超越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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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鬼歸來


你好,很榮幸有機會回答此問題。

我在創業之初,也給員工們調整過休息時間是單雙休,一個月的休息時間是6天,基本上和你說的差不多。

其實每個月多一天兩天休息時間不重要,重要的是大家是否能在公司裡賺到錢,我當時手下大概有15個員工,收入最高的是13600元,我記得很清楚。收入最低的是3000元。

只要能掙錢,我想沒人會在乎那一天兩天的時間,如果不能的話,心裡難免都是有意見的。

希望我的分享能夠幫助到你。

加油,堅持是成功必不可缺的品質。



三年行內人


既然如此那就漲工資,不漲工資,那就讓他辭退你吧!你也有賠償金可以拿。不要問我為什麼,招我來的時候談妥了,在一條船上了,你跟我再談。你創業跟我無關,又不是五五分,我只是拿月薪,犧牲休息時間也可以,漲工資。又不漲工資又想員工加班,你認為可能嗎?做老闆做到這個份上很失敗,不說多了,休息一天漲一百,不過分吧,一個月400元,四百元都給不起的公司待著幹嘛。


卿本長安


對於很多老闆而言,這樣的思維方式非常正常!


無論是創業型公司還是成熟的大公司,每一個老闆都希望自己的員工能夠拼命工作,在很多老闆眼中,加班原本就是員工的職責所在,甚至他們會覺得喜歡加班的員工才是好員工,沒有加班意識的員工不是好員工。


其實針對這個題,我覺得有三點需要思考!


第一點 目前公司是什麼情況


除了北上廣等城市之外,很多二三線城市並沒有嚴格執行週末雙休,記得我上週去南京陪朋友面試,他面試了好幾家,大部分都是每週上六天班,休息一天。


面對我的不斷質疑,他卻表示很正常,因為之前的公司都是這個樣子!他早就習慣了這樣的上班模式!


所以,你看,並不是所有的公司都必須要做五休二,而是說很多公司要看自己的發展情況再做決定!


有些公司處於創業階段,壓根就沒有那麼多人力物力,只能通過加班或者高強度工作來提升效率!對於這樣的發展型公司,老闆這樣要求某種程度上也可以理解!


回過頭來看我那個朋友,他工作了五六年,一直都是每月休息四天,他非但沒有覺得過分,反而覺得理所應當,做得不亦樂乎!


按照他的說法,創業型公司,爭分奪秒工作,搶佔市場先機,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因為這批員工都屬於創業期員工,如果將來公司發展不錯,那麼員工收穫的就不單單是工資,而是期權甚至股權!肯定是回報豐厚!


第二點 攤上一個什麼樣的老闆


很多時候,加不加班,加多久,與老闆個人風格關係很大!


如果老闆是那種雷厲風行的類型,並且做事重視效率,一般情況不會加班,遇到很多大的項目需要加班!那麼跟著這樣的老闆,加班也是可以接受的,畢竟,這樣的加班有價值,可以收穫滿滿!


倘若這個老闆所謂的加班僅僅是覺得自己喜歡加班,那麼員工也應該服從自己,跟隨自己加班!或者說,是做給更大的領導看的,那麼這樣的加班就是沒有價值的!


第三點 看看員工自身的想法


我一直覺得最好的公司是民主集中制,就是在做一些決定的時候可以徵集一下大家的意見!


不一定所有人都願意加班,也並不一定所有員工都適合加班,所以,如果老闆完全不考慮這些,只是一味強制員工加班,並不是一個好的方法。


所以說,老闆完全可以和員工說明白這麼做的原因,比如搶佔市場、發展業務等等,比如會有額外補助,比如工資增加等等!


當然,老闆也要尊重員工的意願,如果有的員工真的有事兒,或者因為家庭的原因等等,可以做出一些靈活的處理。


我覺得如果老闆做出一些人性化處理,那麼員工肯定會感念老闆!並且說不定會自願加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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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見小mi


其實,加班這種事情,永遠都應該是階段性的。

為什麼要上這麼久的班?

人手不夠,又不招,老闆不想花錢。

人手夠,效率低,公司還沒找到那條正確的路。

作為大部分的老闆,員工就是用來完成自己的事情的,既然花錢僱你了,說什麼做什麼。

不想幹,可以走。


我之前就經歷過這種月休息4天的,因為是單休。每週放假一天。

那時候的狀態,其實整個人很累的,週末完全不想出去,就想躺著睡覺。

所以,我後來辭職了。因為確實太沒有自己的生活了。

創業型公司的確是應該拼一點,但是如果搞得大家都太累了,效率地下,反而效果更不好。

今日話題——你現在一週休幾天?


PPT精選


還是看自己的選擇和發展方向吧,適合自己就可以去。說說我一個表姐的創業經歷吧。

從一個小服裝檔口做起,自己去十三行拿貨、銷售,開始也是自己一個人,後來生意好點,叫了另一個表妹過來幫忙。2008年,表妹的工資是1200。一個月不要說四天休息了,只能休息兩天,公司現在做到銷售額過億的規模,依然是休息兩天。

去各大商場門口甩貨,每天的工作時間基本上超過12小時,有時候做不好,表妹還得捱罵!

生意再好點,大表姐、大表姐夫、以及表侄都過來幫忙了。工資在3500,時間是2012年。然後也開始招人。倉庫一度超過5000平方,店面有女裝、童裝、男裝,一共有5家,只有女裝店超過500平方,男裝及童裝店,都只有100多平方。

這些都是先付出的。再來說說現在她們獲得的福利。創業那幾年,連過年發年終獎的錢都沒有。現在有錢了,大表姐獲得了廣州一套房,表侄一套房一輛Q7,她們現在工資都過2萬了。

那個最早跟著這個表姐創業的表妹,就是因為之前表姐創業的時候給她說的福利沒有兌現,做了3年就辭職了。後來表妹結婚的時候,表姐給了5萬的紅包。算是另一種補償。

再來說說外面招的員工是什麼待遇。店長的工資也就5000,當然有銷售提成。普通員工的工資就是3000,也有提成,不過不高。店長幹滿6年,如果辭職補償20萬。普通員工做滿6年辭職補償10萬。

有些人說,親人不能在一起共事。有些人說,給多少錢幹多少事。每個人都有道理!

馬雲說過一句話:統一思想很難,統一目標很容易!跟對人,做對事,該有的,一定會有!




阡益


創業,就是拼搏。

對不起,取消週六只休週日對於創業公司來說已經非常奢侈了。您可以不同意,也可以手抓《勞動法》紅本本跟我一條一條的冠以罪名。但是我還告訴您,沒有拼搏精神,就別去創業公司上班。

這世界是流動的,雙向選擇的。

大可以去找一家一週雙休,還有下午茶提供的企業去享受,這世界大家都是流動的,不爽就別幹了。以免您也總覺得不爽,企業也覺得您多事。讓那些沒本事的、腦子壞掉的、都不懂得爭取自己權益的、稀牛屎糊不上牆的……總之讓那些您看不起的人去吃虧吧。

當人力商品化之後……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勞動力(腦力、智力)變成了商品,企業覺得花這麼多錢買這麼多“貢獻”划得來,他們就買了。用了一段時間他們發現判斷失誤,機器可以退回、系統可以返修,人也只能看看是否多消耗一點能源是不是值得這個價錢。如果週六工作還是不能彌補損失,那麼企業就會認栽,賠償損失您先請,不耽誤您的大好前途。

中國人的特點。

“企業不盈利就是犯罪”——失信名單旁邊放著。中國的老闆們除了個別壞傢伙以外,大都講人情味,很多老闆根本捨不得開掉不得力的員工,因為不好意思。但是中國人有一個大毛病,那就是別冤枉人家太過頭了,一旦過頭了,也做不會忍氣吞聲……

人家雖然不厲害,也給個機會吧。

歸根到底這社會都是雙向選擇的,沒有人逼迫任何人只能在一家企業幹到死,不爽就走,人走光了老闆就破產了,隨了您心意。一方面就想在這個企業幹,另一方面又各種不爽還對著幹,只能說這也是一種碰瓷,難道“拿錢走人”“少我一個子也告你”也不會?就算給那些不想爭取自己權益的人、不在乎的人、沒用的人一個安穩的工作機會吧,拜託了。


老龔說勢


這樣的做法合不合法呢?

根據國務院關於工時制度的規定,國家的正常工作時間是每週五天工作,每日八小時工作制。

用人單位在每日八小時之外延長工作時間,應當支付加班費。加班費的標準,按照150%工資標準計發。

用人單位在週末安排加班,又不進行調休的,應當按照200%工資標準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加班,不管進不進行調休,都必須支付300%工資標準的加班費。

其實,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延長工作時間,週末加班,法定工作日加班,這三種情況累計計算延長工作時間。


根據法律規定,一個月內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

如果一個月內超過36小時,這就是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行為。如果超過72小時,這是嚴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行為,一般就會進行頂格處罰。

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規定,用人單位安排職工延長工作時間,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勞動監察部門可以給予警告,責令改正,並可以按照每人每月100到500元的標準進行處罰。

其實按照現在的工資標準,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罰款也確實不多。而且拒不履行責任改正的,可以進行行政處罰,不過行政處罰的標準頂格也是2萬元。於是一些老闆可能覺得有底氣吧。

不過,下一步,有可能會被列入誠信記錄,甚至會被吊銷營業執照,這時候的老闆可能就慫了吧?

正常來講每週加班3到4天,如果發放加班費的話,法律還是允許的。

但相對而言,安排職工加班,必須徵得職工和工會或職工代表的同意,如果職工不出席加班活動,用人單位剋扣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話,一般要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

經濟補償金的標準一般是剋扣工資總額的25%。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勞動者,否則要額外支付一個月應發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如果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不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那麼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雙倍的賠償金。常見的標準是按照在用人單位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應發工資。


暖心人社


“職入龍門”觀點:一家創業型公司靠有「雙休制」福利把員工招過來,現在又突然「變卦」,說明老闆缺乏管理經驗!員工跟隨沒經驗的老闆,職業風險很大哦!一旦公司規定超出《勞動法》規定,題主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維權!


一、 事出反常必有妖!創業公司有「雙休制」本身就不太正常!看來貴公司老闆早就挖好「坑」埋「上鉤」的職場小白們!

我如果是題主,當初就不會選擇「雙休制」福利的創業型公司!因為不確定性太強!獲取個人職利益的風險很高!

這麼說,並不是否認創業型公司的前景和理念!

而是,職場新人應該在入職前,學會分辨創業型企業推出「雙休制」福利是老闆明智決策?還是等待新人上鉤的「大坑」呢?

“職入龍門”認為:有2種打出「雙休制」福利的創業公司,需要職場新人謹慎對待!

第一種:「燒」投資人錢的公司。

這類創業型公司「後臺」財大氣粗!不僅有雙休,薪資待遇也會比很多大公司要好!

比如:富二代拿著老爸的錢開知名電競遊戲公司、創意動畫公司;某老闆隨便立個大數據等「燒錢」項目找「土財主暴發戶」投資的!


像我剛畢業入職的第一家公司就是靠扶持項目「養活」的公司。開始公司很大方,有雙休、工資高、也按時發。

後來項目做的不好,扶持資金就沒了。老闆發工資都費勁,於是胡亂接外包項目讓大家做。從此,公司默認沒有雙休(忙的時候一個月只能休息3天)。

而且委託方結算不及時,工資一拖再拖,更沒有加班工資。最後我和幾位同事都裸辭了。連基本維權意識都沒有,現在想想都覺得自己太單純!

【分析】靠「燒」別人錢生活的公司,如果長期沒有「造血」能力,一旦「金主爸爸」垮掉或心情不爽「切斷」資金供應,公司就必須「勒緊褲腰帶」過日子。

更可怕的是:公司日子不好過,第一個遭殃的就是員工!老闆會想辦法延長員工工作時間、壓縮員工成本。員工的合法勞動權益和職業利益,就這樣堂而皇之的被「侵犯」。


【總結】如果你進入的是這類靠扶持資金或金主爸爸「養活」的公司,HR或老闆說的所有「誘人待遇」你都要「打對摺」分析!這家公司要是哪天資金鍊斷裂,別說沒雙休,連開工資都費勁!

第二種公司:靠短期砸錢,高福利招聘員工。只為快速「圈錢」,幹一票走人,至於員工或股民、消費者「死活」老闆都不管!

像2017-2018年,興起一批P2P網貸公司。招聘員工的薪資待遇都是全行業最好的!雙休、五險一金、高薪等。你想要的好工作條件,這裡都有。

結果,被「忽悠」進來的職場小白們,被公司龐大業績考核壓得喘不過氣來,哪還有雙休?

為了獲得高薪,你只能按照公司要求,「忽悠」更多人網貸!圈進來的人和錢越多,公司越能快速上市,繼續圈更多股民的錢!

好景不長,2018年很多P2P網貸公司相繼暴雷!賺到錢的老闆和股東都跑了(賣掉公司套現);沒跑掉的老闆被抓了,員工也跟著抓了不少!至於其他小魚小蝦的員工,誰管你死活呢!


【分析】所有靠砸錢,快速招人工作的公司,雙休福利都不靠譜!因為老闆創立公司就不是為了長久經營,而是有非法目的!誰跟他幹,誰倒黴!


【總結】這類公司薪資再高、休息日再輕鬆,都不要去!朝不保夕不說,還有可能擔上法律風險!

如果題主在這類公司,老闆突然改口不雙休,原有福利減半,你要小心!公司可能又要暴雷了!

你就別糾結老闆做這個決定合不合理了,趕快做好跳槽準備是真的!別繼續在「坑」裡待著了!

二、正經創業公司確實很少存在雙休制!如果老闆變來變去,說明他的管理經驗真心不足!題主你確定要和老闆繼續「瞎混」嗎?

1、真正有雄心創業的老闆,在公司初期很少有雙休?

因為這類老闆創業,都壓上自己的血本(房子、車子、貸款等),想要靠自己的投資眼光、工作經驗和運氣,搏出更大財富地位!

所以,公司初創期最拼命的都是老闆!

不拼命不行呀,每天各路貸款債主們都在追債,公司一天不提高淨利潤,老闆都是在給債主和員工打工!

所以,怎麼可能會有雙休呢?

說白了,在這類老闆的認知裡,能來本公司的員工,都是有和自己「拼命創業」覺悟的兄弟!

但,在公司初創期,薪資待遇都沒有競爭力,招聘時總不能直接和人才說:“來吧兄弟!和我一起拼命!”

能進大公司的人才,誰都不會搭理你!

所以,真心創業的老闆只會用自己的理念和個人魅力,選擇與自己志同道合的人才共謀「偉業」。

2、題主的老闆則屬於經驗不足,又急於創業的初級角色。

不是招人困難嗎?那我就開啟「忽悠」模式:用雙休製做「幌子」,先把人才「忽悠」進來再說!

等你一旦「上鉤」,老闆就一副:“我的地盤我做主,你能奈我何呢?”的架勢!

老闆說:雙休就雙休!單休就單休!誰讓我是公司老大呢!


【總結】從老闆角度來看,員工確實拿你沒辦法。但,別忘了員工還有《勞動法》保護!

《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三條的規定,工人每天工作的最長工時為8小時,周最長工時為44小時。

如果老闆隨便修改休息時間,工作量一旦超出《勞動法》規定的合理時間,再加上不給加班,員工一樣可以通過法律途徑向你索要合理賠償哦!

所以,老闆可以有錢就能當!但經驗不足的老闆可是要花錢和時間買教訓哦!

另外,老闆的權威不能靠以罰代管的形式樹立!員工怕你、恨你、就會離開。在企業沒有競爭力前,員工的選擇權很大。

所以,老闆下達任何容易侵犯員工職業利益或合法權益的管理條例前,都要充分考慮員工的心理感受和接受程度。

老闆不是奴隸主!你說改來改去,員工就一定要遵守,還要心服口服!那是做夢!

能讓員工心甘情願跟隨的老闆只有一個特徵:給員工的職業未來和薪資收入帶來各種希望!

3、為什麼說題主跟這類老闆創業有風險呢?

凡事自己砸錢當老闆的人,多少都有資金儲備和工作經驗!但即便這樣,也不代表他經營的公司能長久存活下去?

因為,成為一名合格老闆也是需要時間和項目管理培養的!在老闆成長過程中,他的管理經驗都要拿各種員工「練手」才能提升的!

他今天覺得公司生存困難,需要降低成本!於是,他一拍腦袋決定,停掉雙休制,讓所有人都加班!明天又覺得別家管理方式好,又下令員工遵守。公司的制度形同虛設、員工的職業利益總是在老闆變來變去中,一點點被壓縮。

“職入龍門”認為:老闆這種隨心隨性的管理模式,是目光短淺的表現!根本不考慮長期儲備人才戰略!員工怎麼想我不管,我就是靠增加你們的工作時間,增加業績產量、來降低用人成本!

那麼,老闆靠「任性」能實現提升業績和淨利潤嗎?

這類老闆只能得到兩種結果:


一種:員工反抗情緒強烈!老闆沒辦法推行「新政」,過幾天又變回原來管理方式。

另一種:員工改為默默反抗!你不是延長我的工作時間嗎?我就拖拉工作量來「對付」你!明明一天能做完的活,我要三天完成!能拖就拖!

大不了走人!這種變來變去的垃圾公司,沒人願意待!

老闆根本得不到自己想要高效率、高業績!反而增大了員工的消極怠工情緒。

特別是經驗不足的老闆,見員工根本不聽自己的、又害怕員工都辭職。於是馬上妥協變回原來雙休制。

這樣一折騰,老闆的領導形象崩塌。大家都沒心思在這樣的公司工作,你覺得這家公司還能存活多久呢?

【總結】雖然職場講究相互成長,但,身為員工你真願意被初創公司中沒有經驗的老闆

「練手」嗎?

員工的時間和職業收益都是最有價值、最被看重的東西!你和他玩得起嗎?

對於“職入龍門”來說:如果這家公司的業務方向不符合我的職業目標,老闆領導身上又沒有我能學到的東西,我是不會在這樣的公司浪費時間的!

因為以前吃過虧,所以不能總往一個「坑」裡跳!

“職入龍門”最後總結:

職場新人選擇創業型公司一定要謹慎評估,老闆給出高薪、好福利條件背後的真實意圖!這類老闆不是居心叵測、就是沒經驗「瞎指揮」!

為了更好保護自己合法權益和職業利益,職場朋友們一定要擦亮眼睛哦!

不和沒經驗的初創老闆浪費時間!

大家如何看待這個問題呢?歡迎在評論區留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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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入龍門


當然不正常,老闆在一派胡言。

創業型公司就不該有雙休日嗎?這是老闆的真理嗎?按照這個邏輯,最好007全年無休最好。

老闆取消雙休日,改為1月休5天,本身即不合理也不合規,他有沒有跟員工協商?有沒有按程序來?一週累計工作時間超出勞動法規定了沒?

違法違規也就罷了,竟然還說出這麼自以為是、振振有詞的話,簡直令人可笑。用一句話來總結就是:一將無能,累死三軍!

老闆自己沒有能力賺錢,就不要拿員工不努力當擋箭牌。讓員工跟你一起受苦受累,那你有沒有虧待過員工?

所以對這個問題,我們可以分兩個層面來看待。我說的這兩個層面,主要是合夥人和普通員工。

如果是合夥人,老闆希望對方跟自己一樣,沒有話說。

作為老闆,你要求合夥人一個月休5天,甚至一個月休一天,哪怕是007,也不過分,只要對方願意,甚至不願意也不行,除非你退出合夥人。因為合夥人就是要創造效益分享利潤的,可不僅僅是拿工資那麼簡單。

做到合夥人層面,是要跟公司、跟老闆和衷共濟的,因為你們一損俱損,一榮俱榮,不僅是利益共同體,更是事業共同體,尤其在創業階段,更是要付出成倍的時間和努力!

如果是普通員工,作為老闆,要求員工跟他一樣,那完全就是不講道理。

如果賺錢了,你是不是把所有的利潤都跟大家分享呢?如果你做不到,就不應該這樣要求所有的員工。

普通員工不是合夥人,他走的是職業化道路,就是你給他多少錢,他給你幹多少活,其實說白了就這麼簡單,這也很符合契約精神。

所以老闆提出來延長工作時間,與他是不是創業型公司沒有多大關係,只與他的個人焦慮有關。且在創業之初就應該想明白,哪些人可以作為合夥人,像合夥人一樣工作,哪些人只能作為普通員工,像職業人一樣工作。

對職業人來說,還是實打實,不要玩這些花招最好,否則只會失去員工的心!即便你要求人家呆在工作場所裡,但是出工不出力,最終損失的還是自己。

喻派職言,15年人力管理經驗的職業導師。智聯招聘HR公會、linkdin(領英)、《CHO首席人才官》(雜誌書)、三茅人力資源網、第一資源等多家媒體專欄作者,文章曾被300多家公眾號轉載,曾在傳統報刊媒體上發表文章數十篇,出版有《績效管理頂層設計》、《互聯網+人力資源管理新模式》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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