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捐款,勸返點應不應該收錢?

東方木子AA


首先,有村民捐款肯定是一件好事情,但是千萬不可盲目接受捐款,否則容易出現違規情況。

自從新冠病毒疫情發生以來,各地口罩、酒精、醫用防護服等醫用物資緊缺,可以說是揪住了全國人民的心。與此同時呢,也有很多的愛心人士向疫區、公益團體、政府等捐款捐物,這些舉動讓人很感動。所以,有條件的農村人看見別人捐款捐物,所以自己也想為防疫出一份力,捐贈謝財物。有的人看勸返點工作人員比較辛苦,乾脆直接捐給他們吧!那麼問題來了,村裡設的勸返點能不能接受捐款?村委會到底能不能接受捐贈?今天我們就來聊一聊這個問題!

我們先來看看村裡的勸返點是啥?能不能接受捐贈?

村委會屬於基層自治組織,村委會具有法人資質。村裡設立的勸返點和執勤點一般只能算是村委會的臨時派出機構,是不具備法律上的效力的。而且,在農村勸返點工作的人也不一定有村委會幹部,人比較雜,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捐贈的話還是不太妥當的。

我們再來看看村委會能不能接受捐贈。

有人說了,既然勸返點不能接受捐贈,那捐給村委會總可以吧?有的人搬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按照該法第二條的規定,村委會不屬於公益性社會團體和公益性非營利的事業單位,所以有的人說村委會不能接受捐贈,其實這樣講是錯誤的但是。在我們國家捐贈分為公益性捐贈和非公益性捐贈(社會捐贈)。村委會不屬於公益性組織,自然就不適用於該法,但是被有的人理解為村委會不能接受捐贈。

所以,小焦又找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五章第三十條第三款就講到了,政府撥付和接受社會捐贈的救災救助、補貼補助等資金、物資的管理使用情況,村委會應當及時公佈並接受村民監督。那意思就是說,村委會可以接受捐贈。

綜上所述,如果村民想捐錢捐物的話,可以向村委會捐贈,最好不要向勸返點捐。同時,捐贈完記得要來收據收條。不過呢,因為當前一小部分村幹部的作風,很多人可能對村幹部有些許偏見,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個人還是建議捐款捐物的時候要考慮清楚,儘量捐物資,並儘量向一些公益機構或者向政府捐贈,這樣的捐贈可能才會更規範有效。

好了,今天就回答到這裡,歡迎關注【村官小焦!!!】


村官小焦


很高興回答你提出的問題,我是來自農村的一名村幹部,也是我們村党支書和村主任,我認農民捐錢,勸返點不應該收,因為勸返點人員一般為村幹部、黨員、志願者組成。

一、村幹部守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是村幹部的職責所在,疫情期間村幹部就應該責無旁貸、義無反顧、無怨無悔的值守在一線。

二、黨員發揮的就是先鋒模範帶頭作用,黨員就應該講奉獻,舍私利,當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受到威脅的時候,這時候更能體現出黨員是先鋒模範者。

三、志願者既然願意衝到一線守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他們本身就是不辭勞苦,不計個人安危,不是為了奔著利益而去。

所以我認為如果勸返點接收了農民捐的錢就變味了,就失去了身為村幹部、黨員、志願者奮戰在一線的初衷,接受捐款總感覺變了味,變了質。所以在疫情期間我們村拒絕了任何人的捐款。

值守在一線的勸返人員缺少的是口罩和消毒酒精,如果群眾捐贈的是這些物質,我們才會接受,當然考慮到值守在一線人員的辛苦,有些群眾捐贈的一些桶面、飲料等食品慰問品,我覺得這都是可以接受的。

當然這只是我個人的想法,我們村的勸返點也是這麼做的,不管大家怎麼認為,我會一直堅持我的原則,絕對不接受任何人捐贈的現金!





緣分天空情感小天地


個人認為,村民捐款可以收,但是,所收捐款,應專人記錄在案,專款專用。

我村是個比較大的村莊。.二千多口人,通往村子的路也四通八達,大小有十幾個路。

村主任和村支書,也比較硬核。大年三十下午,通向村裡的大路,僅有一條設卡檢查。其餘的全部堆土封住,其間有村委人員巡邏,大喇叭等形式,禁止村民上街。

隨著疫情持續,有不少黨員,志願者加入。在他們共同努力下。村裡呈現平靜,祥和的美好形勢!

其間,也有村民送慰問品。現金等。親眼看到把慰問品分發到各卡點執勤處。也曾看到,村內多次進行全村消毒。我為我們的村于都點贊!

所以我認為,村民捐款,村幹部可以接受。不過,要專人記錄在案。專款專用。

應該用於村內消毒,卡點執勤人員所需的防護用品等,疫情防控各項開支。

這樣,既解決了疫情防控的資金問題,又保全了愛心人士的面子。又有何不可?


江哥在路上


這次疫情防控,各處村都設立了卡點,也叫勸返點。所謂勸返點,就是勸說那些進村探親訪友或其他事情的外村人返回,不要進入村子。各個勸返點,都安排了執勤人員,進行嚴格管理,既不讓外來人員進村,也不讓本村人員外出,這種嚴格的隔離措施,可以有效地阻斷病毒的傳播。那麼,每天安排人員執勤,肯定要產生一些費用。正常來說,這些費用的產生,應該由村集體負責,村裡沒有集體經濟的,應該向上一級政府申請。

做為村幹部,在疫情防控中,不應該向村民攤派防控費用,也不應該引導和號召村民為卡口值守人員捐款。但是,農村往往是非常純樸的,有很多村民看到執勤人員那麼辛苦,為全體村民衝在防疫一線,於心不忍,就自發地為這些卡點值守人員捐款,用於他們改善生活或者加強自身防護。那麼,勸返點的值勤人員,應不應該接收這些捐款呢?

晏子以為,農民自願捐款,這個錢是可以收的,但是,這個錢是用來支持這些卡點人員為防疫做貢獻的,而不是捐給他們的工資,所以,這個錢屬於善款,應該專款專用。不能由任何一個卡點值守人員隨意收款,而是應該村裡安排專人負責捐款的收取,並認真做好記錄,並做到專款專用。這個錢,只能用來防疫一線人員的防護條件和生活條件改善,比如購買防護服、口罩、棉衣等,也可以購買方便食品、暖水瓶、一次性水杯等生活用品。每一筆開銷,都要有所記錄,做到帳目清楚,最後向全體村民公佈。

今天,有個朋友回農村老家看望父母,正好碰到村裡的執勤人員為全體村民發放消毒水,並且告知這消毒水的錢,來自於有愛心的村民捐款。晏子以為,執勤人員這樣處理村民捐款,處理得非常得當,肯定也會受到村民的擁護。

總上,卡點執勤人員,可以在村裡統一安排下,接受村民的自願捐款用於抗疫防疫,但不能把這筆錢據為己有,任意花銷。農村有句老話,一人為私,二人為公。農村的紅白喜事,管理賬務的把頭人員還是兩個人,一人收款一人記賬。對於村民的捐善款,也應該參照這個辦法,做到帳目清楚,專款專用,這樣,卡點值守人員才能受到村民的擁戴和感念。如果誰動了私念,貪佔了小便宜,肯定會受到村民的唾罵,大家說是不是呢?


齊東晏子


這次疫情防控,各處村都設立了卡點,也叫勸返點。所謂勸返點,就是勸說那些進村探親訪友或其他事情的外村人返回,不要進入村子。各個勸返點,都安排了執勤人員,進行嚴格管理,既不讓外來人員進村,也不讓本村人員外出,這種嚴格的隔離措施,可以有效地阻斷病毒的傳播。那麼,每天安排人員執勤,肯定要產生一些費用。正常來說,這些費用的產生,應該由村集體負責,村裡沒有集體經濟的,應該向上一級政府申請。

做為村幹部,在疫情防控中,不應該向村民攤派防控費用,也不應該引導和號召村民為卡口值守人員捐款。但是,農村往往是非常純樸的,有很多村民看到執勤人員那麼辛苦,為全體村民衝在防疫一線,於心不忍,就自發地為這些卡點值守人員捐款,用於他們改善生活或者加強自身防護。那麼,勸返點的值勤人員,應不應該接收這些捐款呢?

小編以為,農民自願捐款,這個錢是可以收的,但是,這個錢是用來支持這些卡點人員為防疫做貢獻的,而不是捐給他們的工資,所以,這個錢屬於善款,應該專款專用。不能由任何一個卡點值守人員隨意收款,而是應該村裡安排專人負責捐款的收取,並認真做好記錄,並做到專款專用。這個錢,只能用來防疫一線人員的防護條件和生活條件改善,比如購買防護服、口罩、棉衣等,也可以購買方便食品、暖水瓶、一次性水杯等生活用品。每一筆開銷,都要有所記錄,做到帳目清楚,最後向全體村民公佈。

今天,有個朋友回農村老家看望父母,正好碰到村裡的執勤人員為全體村民發放消毒水,並且告知這消毒水的錢,來自於有愛心的村民捐款。小編以為,執勤人員這樣處理村民捐款,處理得非常得當,肯定也會受到村民的擁護。

總上,卡點執勤人員,可以在村裡統一安排下,接受村民的自願捐款用於抗疫防疫,但不能把這筆錢據為己有,任意花銷。農村有句老話,一人為私,二人為公。農村的紅白喜事,管理賬務的把頭人員還是兩個人,一人收款一人記賬。對於村民的捐善款,也應該參照這個辦法,做到帳目清楚,專款專用,這樣,卡點值守人員才能受到村民的擁戴和感念。如果誰動了私念,貪佔了小便宜,肯定會受到村民的唾罵,大家說是不是呢?



劉鴻漸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疫情期間,很多愛心人士捐款捐物,是一種愛心的凝聚。充分說明,危難之時,中華民族眾志成城。

至於勸返點應不應該接受來自村民的捐助,作為一名村居工作人員說說自己的看法。

一、捐款捐物乃群眾自發,不管捐多少,不管捐到哪裡,都是一種心意,一種態度,一種精神,值得我們為之感動,這筆善款和善心應該隨其所願。

二、支援武漢,支援前線醫生,支援一線工作人員,雖然不能與之一起戰鬥,但盡一己綿薄之力,在抗擊疫情這場戰鬥中發揮應有的作用,這是捐贈者的心聲,是捐贈者的信任與希望,是捐贈者的期待與託付,是他們賦予村委會的一份使命與責任。所以這份使命與責任也必須得收下。

當然,作為村委會,必須把這份愛心與重託清清楚楚地予以管理登記,按照財務程序予以合理安排。達到手續齊全,賬務明確,上報及時,在村民中公開透明。

所以,對村民自發捐助的款物,村委會是可以收下的,關鍵是要把這筆款項合理地運用到最需要的地方去。


代君


從規定上來說,勸返點屬於村委會組織的一個臨時辦公點,這是屬於政府行為,那麼根據《公益事業捐助法》規定,凡是不屬於公益事業單位的都沒有權利接受捐贈,所以勸返點是不可以接受捐贈的。

但是在2018年,最新修訂的《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中,明確了村委會是可以接受社會捐助的物資和款項,但必須要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所以我們可以根據特事特辦的原則,在勸返點是可以接受村民的捐款,但一定要公款公用,尤其在疫情期間,不可以出現中飽私囊的情況。

其實在農村,關於村民捐款的事情大家都是眾說紛紜,有的說可以接受,有的說不能接受,但如果按照農村現在的實際情況,相信很多地區都是能接受這個捐款的,畢竟在農村能捐款抗疫的也只有村委會這麼一個老闆姓信的過的單位了。而且捐款只是表達村民對於抗擊疫情的一份責任心,還有就是改善勸返點工作人員的工作環境和伙食,因為沒有這些樂於奉獻的工作人員,我們村子哪會來的安靜,所以對於這個捐款,完全是根據實際情況來定的,沒有應該和不應該一說。

以上就是小農人對於這個問題的一些個人見解,因為在農村,很多村民對於這個捐贈的規則不太瞭解,所以他們不會考慮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原則,他們只是想表達自己的一份心,所以這個問題在財務公示的情況下,真的沒有必要去深究該與不該。


布衣小農人


我是搬磚的農村娃,我來談一下自己的看法。


勸返點應不應該收錢,主要是要看村民的這個捐款是捐給誰的,如果是捐給勸返點的工作人員的,那就可以收,如果是捐給疫情重災區的,比如說是捐往武漢的,那就不能收,至於為什麼,您且聽我往下說。

1、捐給勸返點的工作人員

此次疫情爆發以後,基本上每個村子進行了交通管制,設立了勸返點,一來對外來人員進行勸返,二來也防止本村居民隨意外出,給自己和國家造成麻煩。說到底,勸返點的工作人員是在為大家做貢獻,是在保護村莊的人免受感染,他們不僅風餐露宿,並且因為接觸的人多,感染病毒的危險也比其他待在家裡的人大的多,他們也算得上是最美逆行者。


有些善良的村民,看到他們執勤辛苦,就給他們捐贈善款,一來表示慰問,二來也是讓他們購買防護物資,改善一下執勤條件。我覺著這個錢是可以收的,因為這本就是村民的自願行為,而且錢也就是捐給他們的,這就跟有些人給一線執勤的交警、環衛工人等捐款捐物的道理是一樣的,村民們一片好心,勸返點的工作人員接受了捐款後,只要能把好關口,幹好工作,就是對這些村民一片善心回報。

二、捐給疫情重災區的

如果村民聲明,這個錢是捐給疫情重災區的,那麼勸返的人就不能收這個錢,因為這個錢不是給他們的,我個人覺著,任何個人都不能代替疫情重災區接受別人捐的善款,因為沒有人能保證這個錢經個人的手後就一定能夠到達疫情重災區。勸返點的人可以引導村民將錢交給專門的機構,或者是捐交村委會、政府部門也行。


各位朋友你覺得我說的有道理嗎?如果你有不同的意見也歡迎在評論區留言指出。


搬磚的農村娃


現在正處疫情期,各地為做好疫情防控,黨員幹部和村民志願者,逐戶逐人摸排返鄉村民、返村大學生,確保村組不漏一戶一人,進行詳細登記造冊,嚴密監測村民身體狀況;在村口路口設立防疫關卡,嚴禁村民出行,嚴禁串門、走親訪友,勸阻外來車輛和人員入村等,還有許多愛心村民為村莊疫情防控捐款捐物,迅速形成全民阻擊疫情的強大網絡。那麼,疫情防控期間,勸返點應不應該接受村民捐款呢?鄉村關中認為,可以接收,但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第一,接受村民捐款做好賬務。

各個村莊,都有許許多多的愛心村民,他們用不同的形式,為村莊防疫奉獻力量,這其中就有村民捐款捐物,奉獻愛心。但有的村莊因人手短缺,由黨員幹部、村民志願者分組在各勸返點工作,愛心村民來到勸返點進行疫情防控捐款捐物。這時,勸返點的工作人員,就可履行村幹部職責,代表村委會幹部愛心人士接受款物,但必須做好賬務明細,登記好時間、地點、姓各、錢物數量等,簽名確認後,及時將這些錢物一一清點給村委會會計,由村委會用於疫情防控。

第二,善款善物要做到賬物公開透明。

對於村民捐獻的善款善物,村委會負責人賬務必須做到公開透明,對於善款善物去向、用途,以及盈餘,都要做到賬務清晰,讓每一筆善款、每一份物資都要用到村莊的防控疫情的工作中,或對盈餘款項用於村莊的公益事業,讓村民看得明白,讓捐款人不含糊;對於賬務做到公開透明,要主動接受村民代表監督,讓善舉愛心沐浴在陽光下,才能打消村民的猜忌疑慮心思,才能在村民中村立威信,也才能讓公益的愛心永不停息。

總之,在此次疫情防控中,各村勸返點的工作人員,做了大量紮實細緻入微的工作,在基層冒嚴寒,守卡口,為保障村莊安全和村民健康做出了很大貢獻;他們在崗位上履職盡責,代表村委會幹部的權力,自然可以接受村民愛心款物;但村委會幹部必須對每一筆捐贈的財物,進行透明公開,高效運用,達到物盡其用,發揮最大的防控效益,這樣做就是對村民和愛心人士最好的交代,也是對打贏疫情阻擊戰最大的貢獻。


鄉村關中


問:村民捐款,勸返點應該不應該收錢?

前一段時間疫情爆發,各地部門為了控制疫情蔓延,採用了封村封路封小區的辦法,尤其在與湖北臨近的農村,各個路口都設有勸返點,保證村外村內的人員流動,起到了不可代替的作用。而關於村民“捐款”,判斷勸返點應不應該收錢這個問題,首先要區別捐款和“捐款”的出發點,若是村民為了感謝無私奉獻的勸返點人員,那即使勸返點人員收下了,那無可厚非是一個好現象,但若是村民自己非主動“捐款”,那勸返點人員收錢就不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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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看新聞,說有極少數勸返點,將村口的路用泥土封死,為了控制疫情這也無可厚非,可讓人氣憤的是,部分勸返點人員私自收取“過路費”,村裡面的人出去可以,想要進來和村外人一樣,要收取一部分“捐款”才能過,阿坤認為,若是這種形式的“捐款”,勸返點沒有任何權利任何資格收取,是十分不正當的做法。

而若是村民主觀意識主動的捐款,目的為了感謝勸導人員的無私奉獻,那勸返點人員也要經過村委一致同意,才能夠收取,並且不應該悄無聲息的裝進自己腰包,應該上交村委,由村黨委明示村民後,才能夠收取這些捐款費用。

總之阿坤認為,勸返點設立的目的,是為了減少人員流動,不是為了收取村民的“捐款”。您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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