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塊結痂了的傷疤,你敢把它撕開嗎?如果讓你回到曾經心碎過的地方,你敢去嗎?如果再給你一次和他重來的機會,你會再愛一次嗎?
我想起人生最狼狽的幾天,大多都是丟在戶外類的音樂節裡了,野外風沙肆虐,一邊聽著音樂,一邊被動吃沙土,幾個小時過去就飽了。腳陷在泥土裡,堪比當年紅軍長征2萬里,在曬死人的陽光下,從一個舞臺奔向另一個舞臺,憋住膀胱和呼吸,在骯髒簡陋的公共廁所外,大排長龍。
凌晨時回到市區,已經疲憊到只能把自己摔在床上,莫名覺得自己好蠢好可笑,心想以後除非有人拿刀架在我脖子上再付我50萬,否則我是不會再去的。結果到了第二年,看到自己喜歡的樂隊出現在嘉賓名單上的時候,尖叫一聲,捂住心臟,一秒鐘不到下單買好門票。
如果有一個好的傷疤忘了疼的比賽,我有信心獲得第一名。誰還沒有過喝掛過以後醒來對著鏡子痛罵自己傻瓜的時刻,其實傻瓜就傻瓜了吧!以後還要喝嗎,當然要喝了。不管怎樣狼狽,不管怎麼犯蠢,理智告訴我們錯的事情,情緒到那個份上,卻仍然衝動,想一錯再錯。
《無問東西》裡張震有句臺詞非常難忘,如果提前瞭解了你們將要面對的人生,不知道你們是否還有勇氣前來。我認為的勇氣是你明知道這件事錯的,明知不會成功,明知他會給你帶來無窮無盡的苦難和折磨。可在你心裡他就是一件對的事,你仍然要做,而且無論如何也要把它堅持下去。
這世界真的很奇怪,我們總是義無反顧地愛上浪蕩的人,全世界都在告訴你,對方絕非善類,不會有好結果的,可你仍然選擇掏出百分之百的真心,我的身體給你,我的信用卡給你,我的尊嚴給你,絕對的付出暗藏著絕對的傷害。
旁人說,不要在同一個地方摔倒兩次,那如果我願意摔跤,在這兒,呢哪怕這裡是十字路口,稍有不慎就要了我的命,可是我還是想摔在這,因為太陽落山的時候,從這兒可以看到晚霞最美。有時候迫於無奈低頭認錯,可什麼才不是錯的呢?我認為真心是永遠不會錯的,使勁去愛是永遠不會錯的。
只有用力活過的人才,有資格說自己懂得愛,誰不曾在深夜中痛哭流涕,誰不曾在喧鬧裡懷念過往,誰不曾在人來人往的街頭淚如雨下,你愛做的人和走錯的路都成為了曾經。好了傷疤忘了疼,可這些疤都是你我生命裡不可或缺的印記,值得被想起,謝謝曾經歷。就算提前知道了答案,我還是會和當初一樣的選擇,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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