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紀為什麼高於國法?黃克功案件中,毛主席給出了這樣的回答


黨紀為什麼高於國法?黃克功案件中,毛主席給出了這樣的回答

抗戰開始後,張靈甫在黃埔同學會求情之下,僅服刑一年,就被提前釋放出獄,返回部隊任職,從此在七十四軍聲名日隆,直到最後接替施中誠擔任軍長,最後在解放戰爭中,在孟良崮戰役中陣亡。這種法外開恩的做法在當時也被許多人視為不拘一格之舉,但是在延安也出了同樣的案件,結局卻完全相反。

這就是黃克功案件。幾年前,這個事件還曾被改編為電影。事件的大體經過比較簡單,就是紅軍時期的團級幹部黃克功在延安認識了從太原來到延安的女學生劉茜,兩個人談起了戀愛,後來黃克功要上前線了,想要提前結婚,而劉茜提出要分手,兩個人發生爭吵,黃克功一氣之下,拔出隨身攜帶的手槍,打死了劉茜,這就是著名的黃克功案件。

因為當時黃克功正在抗大學習,所以很快這件事就被報告到了學校,教育長為羅瑞卿,隨即將命人將黃克功收押禁閉,並將案件的具體情況上報到主席案頭。當時正值抗戰軍興,正在用人之際,加上又有張靈甫的先例,所以不少人主張對黃克功法外開恩,對他略施薄懲,讓他上前線去戴罪立功。而且,當時延安也有人隊劉茜的作風提出質疑,所以決定殺了她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


黨紀為什麼高於國法?黃克功案件中,毛主席給出了這樣的回答

紅軍老幹部當時大多數都是二十多歲,之前一直戎馬倥傯,無暇顧及個人問題,在延安才有了一個稍微安定一些的環境,又從淪陷區來了大量的女學生,滿懷著一腔革命熱情來到延安,參加抗日救亡。英雄美人,自然很容易來電,所以像黃克功這樣的幹部和女學生談戀愛的情況並不少,有些後來成了佳話,有些則無疾而終。但是像這樣直接動手殺人的,黃克功還是第一個。

時任邊區法院院長雷經天實際上也主張不要從重處罰,希望能給黃克功留一條命,讓他在抗日戰場上戴罪立功。但是主席考慮再三,還是決定處死黃克功,以儆效尤。為此,他特意給雷經天寫了一封信,也就是在電影中最後當眾宣讀的那封信,這封信當然不止是給黃克功判死刑的理由說明,更是對當時的各級紅軍幹部的一個警醒,這就是,即使他們曾經有過功勞,他們也不能胡作非為。

也是在這封信中,主席提出了一個前幾年眾所周知的原則,這就是黨紀高於國法。這不是說黨紀可以在國法之上,而是因為黨紀的要求應該比國法更高,即便是有些事並不違反國法,但是如果違反了黨紀,也應該處理。因為黨是民族的優秀分子組成的先鋒隊,對他們的要求理應高於法律對普通人的要求。所以,主席最後說,黃克功的行為不僅喪失了作為一個黨員的資格,而且喪失了作為一個人的資格,所以必須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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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們今天回頭來看,也可以換個角度來看待這個問題。這就是,如果黃克功是在整風之後遇到劉茜,也許劉茜在對待和黃克功的感情上會態度更加嚴肅,而不會那樣朝秦暮楚,隨隨便便就提出分手。因為她在遇到黃克功的時候,還沒有完全脫去身上的布爾喬亞氣息,對黃克功只是美女愛英雄式的崇拜,但是接觸之後,卻發現黃克功並沒有她期待的那種浪漫氣質,從而產生了失望情緒,輕率的提出了分手的要求。

實際上,後來那些膾炙人口的紅軍幹部與女學生的佳話基本上都是在前線戰場上經過戰火淬鍊的,在共同戰鬥中相互認識和理解了對方,這種感情就不是之前劉茜對黃克功那種庸俗的布爾喬亞式的想象了,而是真正的革命的戰鬥的感情。用我們今天的話說,就是經歷過了嚴峻的環境下的生與死的考驗才產生的感情,這種同甘苦,共生死的感情的質量自然要高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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