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溪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湯某某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二審維持原判

2019年10月14日,貴溪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湯某某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經貴溪市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湯某某有期徒刑八年零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2019年12月10日,經鷹潭市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貴溪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湯某某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二審維持原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