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市域內健康碼綠碼通行方案》3月10日

宜昌市《市域內"湖北健康碼"綠碼通行方案》3月10日

宜肺炎防指辦文〔2020〕121號

各縣市區和宜昌高新區指揮部,市直有關單位:現將《市域內"湖北健康碼"綠碼通行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落實。

2020年 3月 10日

宜昌市市域內"湖北健康碼"綠碼通行方案

一、市域內通行原則

(一)按綠碼發放時間,分時管控。在綠碼發放過渡期,實行綠碼與紙質通行證明並行。綠碼全部發放到位後,以綠碼為市域內主要通行證明。

(二)按交通檢查站類別,分類管控。對於離鄂離宜通道,以嚴格管控為原則。對於非離鄂離宜通道,以保障通行為原則。

(三)按風險等級,分區管控。先期啟動市域內持綠碼人員通行,市外通行按省疫情防控指揮部最新要求執行。

二、交通檢查點分類

(一)高速公路出入口檢查站 34個,為離鄂離宜通道。

(二)市界普通公路檢查站 21個,為離鄂離宜通道。

(三)市內普通公路檢查站 135個,為非離鄂離宜通道。

三、現行通行證明的檢查站查驗方式

(一)"湖北健康碼"綠碼,掃碼通行。

(二)"湖北交警"電子通行證,掃碼通行。

(三)縣級及以上疫情防控指揮部紙質通行證,登記通行。

(四)《公務派遣證》,登記通行。

四、通行方案

(一)市內普通公路檢查站。"湖北健康碼"綠碼、縣級疫情防控指揮部紙質通行證、"湖北交警"電子通行證,持任一證明即可查驗通行。

(二)市界普通公路檢查站和高速公路出入口檢查站。持《公務派遣證》和縣級疫情防控指揮部紙質通行證,或者"湖北交警"電子通行證,查驗通行。

五、需說明的事項

(一)此方案優先支持重點復工復產企業人員返崗出行。

(二)為避免人員集聚性出行,以上方案不含公共交通。鼓勵自駕車出行。

(三)市內普通公路檢查站由各縣市區根據需要適當集並。

(四)農村公路上的省界、市界檢查站由各縣市區負責,按離鄂離宜通道嚴格管控。

六、本方案自行文之日起實施。

附件: 1.各交通檢查站查驗要素表

2.高速公路出入口檢查站名錄

3.市界普通公路檢查站名錄

宜昌市《市域內健康碼綠碼通行方案》3月10日


宜昌市《市域內健康碼綠碼通行方案》3月10日


宜昌市《市域內健康碼綠碼通行方案》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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