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5期】公益訴訟“搭橋” “落難”雛鷹重生

北海市銀海區檢察院對一起非法出售珍貴、

瀕危野生動物案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第465期】公益訴訟“搭橋” “落難”雛鷹重生

如何履行公益保護崇高使命,將提起訴訟做成生動法治課?3月11日,北海市銀海區人民法院依法對馮某生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提起的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一案開庭審理。銀海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陳偉意、檢察官莫素平出庭質證,詳細闡述公共利益受到損害情況……


雛鷹落難——檢察監督雙“劍”合璧

“振鷺齊飛日,遷鶯遠聽聞”,北海,氣候條件溫潤,自然風光旖旎,是一座浪漫、溫馨的城市,也是許多候鳥遷徙的必經之地。

然而,近年來,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驅使,非法狩獵、收購、出售珍稀野生動物猖獗。據統計,2017年以來,北海市檢察機關共受理非法出售、走私、捕撈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等犯罪 10件 17人 ,野生動物保護形勢十分嚴峻。

“一隻雛鷹500元,一對1000元。”2019年6月9日上午,被告人馮某生在北海市鐵山港區南康中學旁的樹林裡捕獲2只鳳頭蒼鷹,並與網友商定以500元一隻的價格出售。2019年6月13日,在其等候交易時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2019年8月22日,北海市森林公安局向北海市銀海區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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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獵捕、出售野生動物的行為嚴重損害生物多樣性,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該案移送至審查起訴後,銀海區檢察院對該案提起公益訴訟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展開了審查、論證。是否屬於公益訴訟案件受理範圍?如何確定、生態資源損害賠償的標準?……隨著對案件的深入調查、瞭解,一個個問題擺在眼前。

據瞭解,鳳頭蒼鷹,是世界瀕危物種,國家二級重點保護動物,因其枕部有幾根豎起的羽毛而得名,是森林中肉食性中型猛禽,視覺敏銳,善於飛翔,主要以鼠類為食,是一種益鳥,對農業、林業都有很好的保護作用。

“野生動物保護是公益訴訟在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的辦案範圍。”莫素平介紹,在辦理相關案件時,檢察機關注重刑事檢察與公益訴訟檢察職能銜接,在追究刑事責任的同時,一併追究其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責任,提出賠償損失、以替代性方式修復生態環境。


鷹擊長空——凝聚廣泛共識合力

“本案最大的障礙是生態環境損害如何評估,兩隻雛鷹該由誰來救助?”

為破解難題,承辦檢察官查閱大量資料,還專門找到自然資源部門、公安機關、自然保護協會組等專家諮詢,強調公益訴訟的目的和意義。大家普遍認為對幼鷹進行及時救助,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益訴訟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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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入電子芯片,讓它們擁有唯一的身份證;觀察記錄可測量的事實,X線檢查;進行損傷手術……在各職能部門的積極、斡旋、協調下,兩隻雛鷹被送至具有野生動物救助資質的北海市愛諾寵物醫院,進行悉心的呵護。據悉,為了救助、放飛鳳頭蒼鷹,相關部門共花費救助費用1061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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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愛諾寵物醫院醫生陸浩介紹,老鷹的生存能力是比較強的,但這次移交的是雛鳥,不具備野外生存能力,必須待恢復其野性後才能放生。

“通過公益訴訟的促進,我們北海野生動物保護水平有了提升。”北海市自然資源局自然保護地管理科副科長黃仔表示,為了馴化、放飛鳳頭蒼鷹,北海市林業部門專門在冠頭嶺森林公園搭建起臨時救助點,用於今後野生鳥類的放飛、研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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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飛前的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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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飛前的鷹

2019年11月12日清晨,在冠頭嶺森林公園,被成功救助的一隻鳳頭蒼鷹,兩眼圓睜,怒目而視,在人們的注視下,終於展翅翱翔,鷹擊長空……

“因為兩隻鳥,要付出如此巨大的代價,是否值得?”面對記者的提問,莫素平認為,生態環境是咱老百姓對幸福生活的追求,如果所有人都缺乏保護意識,人人去打鳥,這些動物就會滅絕,對生態造成的影響、破壞就是不可估量的,最終流眼淚的是我們人類。


兩“長”出庭——護理費由被告人承擔

受疫情影響,3月11日上午,北海市銀海區人民法院利用互聯網法庭系統公開審理並當庭宣判馮某生非法出售野生動物暨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銀海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陳偉意、檢察官莫素平以公訴人、公益訴訟起訴人的身份出庭。銀海區人民法院院長葉大敬擔任審判長。

“當人類肆意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掠奪財富時,大自然就會以幾倍的嚴重程度報復人類,希望通過今天的庭審,達到引以為戒,教育市民,敬畏自然,珍愛生命的目的……”陳偉意檢察長在宣讀出庭意見時,詳細闡明瞭檢察機關辦理此案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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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海區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馮某生違反國家對重點野生動物保護管理規定,非法出售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其行為已構成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同時,被告人馮某生非法獵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違法行為破壞了生物多樣性和生態平衡,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我意識到自己錯了,不應該獵捕野生動物,破壞環境,希望從寬處理”馮某生作了最後的陳述,法院以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依法判處被告人馮某生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同時,承擔2只隼科南擺雛鷹野生幼鳥的救治費用10613.5元並通過新聞媒體公開賠禮道歉。

陳偉意檢察長表示:“近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從立法層面進一步明確保護野生動物的重要性。下一步,檢察機關將繼續立足公益訴訟職能,通過辦案,普及法律知識,呼籲公眾自覺遵守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不獵捕、不食用野生動物,堅決遏制亂捕濫獵和非法交易野生動物行為。”


文 | 劉錦昊

徐小玲

編 | 鄧朝櫻

審核 | 黃華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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