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庭審!孟津法院審理一起盜竊罪案件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李曉波 通訊員 石超凡 文圖

3月9日下午,一場別開生面的的庭審在孟津縣人民法院審判樓前露天舉行。

露天庭審!孟津法院審理一起盜竊罪案件

孟津縣檢察院指控,2019年3月一天晚上,被告人李某夥同被告人劉甲、衛某、劉乙將某施工隊放置在路邊尚未安裝的電力鐵塔基座偷走,後以400元的價格銷售給收廢品人。因收廢品人懷疑該物品系電力設施,不敢收購,李某、劉某將400元退回。

2019年6月26日,被盜物品被公安機關查獲後退還給被害人,後經價格認證,被盜物品價值2147元。公訴機關認為,4名被告人的行為已構成盜竊罪,應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為保證疫情防控期間刑事審判工作不間斷,防止訴訟拖延。孟津法院主動作為,決定在法院審判樓前空曠地帶搭建“臨時法庭”審理此案。孟津法院對“臨時法庭”進行提前佈置,審判席、公訴人席、書記員席、被告人之間隔開1米以上安全距離。開庭前對參加庭審人員進行體溫測量,並對開庭場所周圍嚴格消毒。

露天庭審!孟津法院審理一起盜竊罪案件

隨著法槌聲的敲響,這起特殊的刑事案件正式開庭。整個庭審,在蔡玲玲副院長的主持下,秩序井然、規範高效。4名被告人對指控事實、罪名均無異議,認罪認罰,法院當庭進行宣判。

疫情當前庭審活動受到影響,孟津法院對審判工作進行統籌安排,在有序推進網上辦案的同時,靈活採取露天庭審方式,做到審判、防疫兩不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