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市將為中小學幼兒園配備“健康副校長”啦

3月5日,濮陽市教育局、市衛生健康委聯合印發通知,決定為全市每所中小學(幼兒園)選聘1名“健康副校長”,進一步提升學校衛生健康工作水平。


實施範圍


全市公辦中小學(幼兒園);民辦中小學(幼兒園)參照標準和條件自行聘任。


任期條件和選聘範圍


(一)任職條件:政治素質高、品德優良、作風正派,熱心學校衛生健康教育工作;具有醫學專業背景,從事相關工作3年以上,瞭解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特點和學生身心成長規律,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具有醫(技)師資格證書,身體健康,能勝任“健康副校長”崗位職責。

(二)選聘範圍:全市各級醫院、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衛生計生監督機構、婦幼保健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等醫療衛生機構中從事衛生工作人員。


工作職責和權力


各級各類學校是學校衛生健康工作的主體,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健康副校長”接受學校所在地衛生健康、教育行政部門的管理和指導,在校長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一)主要職責:協助校長依法依規落實學校衛生健康工作,實施學生健康狀況監測和師生健康教育工作,協調學校與醫療衛生機構建立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協助制定學校衛生工作規劃和計劃,參與、指導、督查學校衛生管理工作。指導學校開展有針對性的健康教育,用專業知識影響師生及家長,普及健康知識,提高健康素養。協助抓好傳染病防控、慢性病防控(近視防控、口腔健康等)、心理健康等重點衛生工作的落實,促進學生體質健康狀況不斷改善。協調與屬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醫療衛生機構的聯繫溝通,促進學校、醫療衛生機構建立聯防聯控工作機制。

(二)主要權利:享有優先獲取學校衛生健康相關資料的知情權;享有列席學校涉及衛生健康議題校務會的參與權;享有學校衛生健康工作的建議、督促指導權;在原單位考核評優的優先權,以及享受教育部門給予有關榮譽獎勵的權利等。


選聘程序


“健康副校長”選聘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進行。縣(區)教育、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積極對接,共同負責選準配強“健康副校長”,由學校頒發聘任證書,並報同級教育、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備案。市屬學校聘任"健康副校長"工作在市教育局和市衛生健康委指導下開展。“健康副校長”實行聘任制,每名“健康副校長”原則上兼職不超過3所學校,任期3年,到期可連續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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