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老公借幾十萬給彩禮娶我,結婚後天天幫他還債!我該怎麼辦?

笑飛


怎麼說呢,當初談戀愛時應該知道老公家的情況,當初就不該浪費雙方的時間浪費雙方的感情,等要了彩禮有了面子沒了裡子,現在生活在痛苦中怪誰,既然衝著幾十萬彩禮去的,當初就該找個有錢的人家,但必須自己有那資本不


紅葉31531608


看你這情況是彩禮你家父母沒有給你帶回來啊!我們這裡一般都是獨生子女,也會有高額彩禮,但是會給女兒帶回去,一般就是面子問題,結婚當天在親戚朋友面前顯擺顯擺。也有會收取點,但不會全收。我和我老婆就是這樣,我家給了八萬八,我老丈人就收了六千六。


羽晰one


你不就是希望有人苦口婆心的勸你,如果你老公沒能力掙錢,繼續讓你過苦日子,離婚吧。

是這個意思麼?

聽起來也是可笑。

你自己找的男人,並且願意和他結婚。在結婚前,你男人什麼經濟實力,你應該一清二楚。在如此恩愛的情況下,在走進浪漫的婚禮中,你不會不能想到婚後的生活。

不管你找的是一起過日子的男人也好,不管你父母以賣女兒的目的讓你結婚也罷。你和你的男人還是結婚了。

說句不好聽,在國外,走進紅燈區,一次也就兩百元,一個月釋放五次,一年也就一萬多。幾十萬足夠幾十年。在男人生命力旺盛的歲月裡,足夠瀟灑。男人虧不虧?

你父母把你幾十萬賣掉了,把幾十萬都當金山的父母,你也不是在金窩裡長大的女人。

既然不是,你又如何說你不能吃苦?

如果不想過,就把幾十萬還給人家,然後離婚。

一個女人,有事不和自己男人商量,大庭廣眾之下把家醜暴露出來,之後的日子,不一定能出現什麼。

替你的男人娶你感到不值!男人是個靠得住的男人,你,不是!


晚風逗夕陽


那當初何必要這麼多彩禮呢?彩禮只是個儀式,獅子大開口要了,以後一起還債,這不是自己給自己找不自在嗎?兩家商量著來,都在雙方能接受的範圍內不好嗎?我們結婚就完了三萬一千八,當時老公身上沒多少錢,我連三金加一起才七八千塊錢,現在結婚六年了,娃都兩個了,一樣過的很好,六年了,連臉都沒紅過,一個家庭重不重視你不是看給你多少彩禮,是以後生活中的點點滴滴提現的,何必拘泥於那些彩禮呢?


用戶4580831864408


居然問出這樣的問題 真讓人哭笑不得,我想反問您 您問這話目的何在?逃避責任?早知今日何必當初?



佛小賢


你不應該還嗎?那是付給你爸媽購買你的賣身費,你事先又知道,經過你的默許,結婚以後就應該承認是共同債務,按照法律規定也解釋得通,你為什麼不願意承擔還債義務?


風帆ch


彩禮,是兩個家庭幫助新的家庭的啟動基金,比如婆家給十萬,孃家再添十萬湊二十萬給新娘帶回來。如果條件有限可以象徵性的少給,但是岳父母自己留下了,就壓根沒考慮自己閨女的婚後生活,也不怕閨女會不會缺錢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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