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5部門嚴厲打擊野生動物及其製品違法交易

為認真貫徹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和《野生動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3月11日,淄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淄博市公安局、淄博市自然資源局、淄博市農業農村局、淄博海關決定,在全市範圍內嚴厲打擊野生動物及其製品違法交易行為。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禁止獵捕、交易、運輸、食用野生動物的,必須嚴格禁止,依法打擊,嚴厲查處。

對飼養繁育野生動物場所嚴格實施封控隔離,場所周邊應當設置隔離警示標識。疫情解除前,禁止任何野生動物及其製品擅自運進或運出,嚴禁野生動物對外擴散和轉運販賣。

嚴格落實野生動物交易監管措施,除捕撈水產品外,嚴禁各類農(集)貿市場、商超、餐飲單位、電商平臺等經營場所開展任何形式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交易活動。

全面禁止食用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其他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獵捕、交易、運輸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

嚴禁任何野生動物及其製品走私。禁止為出售、購買、利用野生動物及其製品或者使用的獵捕工具發佈廣告和提供交易服務。

市市場監管局、公安局、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淄博海關等相關部門將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依法嚴厲查處違法出售、購買、利用、運輸、攜帶、寄遞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等行為;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歡迎社會各界加強監督,發現野生動物違法交易行為的,可通過12345市民熱線進行投訴舉報。


淄博:5部門嚴厲打擊野生動物及其製品違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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