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老賴說自己年紀大了徵信不徵信的無所謂,對於這種老賴如何制裁更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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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老賴說自己年紀大了徵信不徵信的無所謂,對於這種老賴如何制裁更加有效?

列入“誠信黑名單”、“限制高消費”是對“有履行法定義務,而不主動履行”的失信被執行人的“懲戒措施”,對“,對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追究拒執罪;請注意這裡“有能力執行”這個前提,如果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被執行人沒有執行能力,執行申請人又不能提供被執行人轉移、藏匿資產的,應該在“誠信黑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刪除。

列入“誠信黑名單”、“限制高消費”,對於年事較高的“失信被執行人”來說,確實沒有多大的制裁作用,申請執行人要主張權利關鍵是協助法院收集被執行人的資產、和轉移藏匿資產的證據,如果被執行人確實無資產、無轉移藏匿資產,法院也只有裁定終止本次執行。

借貸關係、欠付貨款關係,只要不構成“騙貸罪、詐騙罪”,就不構成犯罪,如有履行意願、但證實確實無能力償付,也構不成拒執罪,也不能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執行人直系近親屬如沒有法定還款義務,也不宜“連坐”及其親人。試想如果按有些人說的“老賴不判刑、一切等於零”,追究刑事責任、連及其家人,誰還去創業?一個沒有人創業的社會,真的讓人不敢想象。

對一個年事高、沒資產、無信用觀念的人,為啥借給他?為啥賒銷給他?風險控制是怎麼做的?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也是充分競爭的,充滿了風險,任何市場主體都要把風險控制放到第一位,牢記依法賺錢是使命,自己不是“福利的發放者”!現在失信被執行人約1600多萬元,我們在指責他們的同時,也反思一下自己的風控行為;很多人指責“國有大型銀行”貸款手續繁瑣、環節複雜、條件苛刻,當我們面對“1600萬元失信被執行人、信用卡貸款逾期半年以上的餘額900多億、p2p全軍覆沒、私募基金違約、一些小型銀行經營困難”時,能理理解他們的風控了麼?

現在個人破產法還沒有出臺、有的企業主還對企業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企業主怕企業倒閉導致自己及家人“陷入萬丈深淵”,就想盡一切辦法掩蓋自己“資不足抵債”的事實、不擇手段的舉債維持,造成大量的企業資產的負債率超過100%甚至更高,最後給自己、債權人造成巨大損失。這是我們付出的“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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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敗者的思考


我老公的表哥欠馬雲十幾萬,他說不還可以,他已經試過三個月沒還了,打電話要不就關機不接,這幾天又騙人說在武漢,如果找到他他就告訴他們說不是自己不想還是沒錢還,總共欠了五十萬,車貸和老家貸的還,馬雲的不還


藍色妖姬153157249


將“老賴”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當中只是促進“老賴”還錢的手段,一些年紀大的“老賴”不在乎徵信、不在乎坐飛機、高鐵,也就不在乎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然而這並不是唯一制裁“老賴”的手段。

強制執行才是制裁“老賴”的重要手段,你不還錢被法院發現了財產直接查封、凍結,最後拍賣得來款項用於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而這時找到可執行財產就變成了至關重要的一步。

調查被執行人財產有三種方法:1.申請執行人提供財產線索。2.被執行人財產申報。3.法院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調查。

既然都是“老賴”了,想要指望著被執行人自己做財產申報是不現實的,而法院院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調查的一般只有銀行存款、房、車等財產,所以最重要的就是由申請執行人自己來提供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

注:由申請執行人提供的是財產線索而非證據,比如房產提供具體的地址即可。


東友律師團


這種情況,我也碰到過。

當事人借款給了一個朋友,該朋友是1943年7月13日出生,現在已經將近76週歲!

借款人對於借款事實從沒否認,跟他要款,也每次都承諾有錢就還,但最後總是沒還。最後,當事人實在沒有辦法,便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也判決被告還款,現在案件也進入執行程序。

上個月剛收到法院的告知書,法院通過查詢被執行人名下房產、車輛、銀行存款等均發現無法財產可供執行,鑑於被執行人名下沒有任何財產,法院也準備終結此次執行。

對於一個76週歲的老人老說,你說有什麼辦法?失信被執行人或限制高消費能對其有什麼影響?要求法院對其進行司法拘留,但因年事過高,法院也不肯對其司法拘留!

所以,當事人也很頭痛,也很無奈!

現在我們已經向法院申請調查令,查詢被執行人名下房產轉移情況,若存在無償轉讓或低價轉讓損害債權人利益,若有將提起債權人撤銷訴訟。若沒有,也就只能這樣了,沒其他救濟途徑!


葉律師


這種想法還是太天真了,如今國家對老賴的懲戒措施越來越嚴,遲早有他後悔的一天。


眾所周知,債權人將債務人告上法庭並獲得生效判決後,債務人在明明有償債能力的情況下,卻通過隱瞞、轉移財產等各種手段,故意拒不履行生效判決。這樣的債務人,被稱之為失信被執行人,也就是我們常說的老賴。

對於失信被執行人,法院施行多種多樣的懲戒措施。針對老賴本人的懲戒措施包括在抖音等互聯網平臺上曝光其失信記錄、將其拒執行為計入徵信系統、限制其高消費、限制其參軍入伍考公務員、限制其當懂事高管等人生贏家等各種措施。這些措施相對來說還是很有效的,畢竟現在是個多姿多彩的世界,不能隨便享受人生還是比較痛苦的。


當然,如果老賴不在乎自己的名聲怎樣,或者不在乎自己的生活消費水平,聲稱自己當個宅男就心滿意足了,所以根本不怕上述的懲戒措施。但是,他不怕他的子孫後代也會怕的。因為國家不光懲戒老賴本人,同時還會在一定程度上懲戒其子女後代。比如,老賴子女不能上私立學校、考上了高等學校也不予錄取、不能參軍入伍報考公務員等。甚至,一說他是老賴子女,想必也會在社會上處處碰壁、受盡歧視。因此,即使老賴覺得自己無所謂,難道他的子女受到牽連也無所謂嗎?

當然,這個社會里確實有些連子女都不管的人,但法律還是能夠制裁他。如果他拒不履行生效判決所確定的義務內容,情節嚴重便涉嫌構成拒不履行判決、裁定罪,是要去蹲大牢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綜上所述,隨著國家加大對老賴的懲戒措施,老賴只會越來越感到痛不欲生。


冰焰


為什麼會有1400萬失信被執行人?還有多少人在奔赴這個黑名單的路上?這支日益壯大的隊伍是否真的都是毫無信義百般無賴的人呢?

改革開放了40年,中國的老百姓通過國家政策引導和自己的辛勤付出取得了自己應得的生活水平。在改革開放前30年,我們的社會沒有現在這麼多的失信被執行人,不是那個時候的人比現在素質高,誠信度高,而是那個時候銀行也好個人也好,沒有那麼多出借錢的渠道,想借錢缺錢的人也沒有現在這麼多的渠道。10年以前你想獲得銀行貸款,你必須有過硬的擔保,而且個人貸款額度也不高,再有就是你用銀行認為可以質押的質押物作為擔保,銀行才敢放款。個人之間借貸很少有利息一說,都是還錢的時候給個紅包算表示心意。隨著國家對銀行金融業這塊業務進一步放開以後,一大批外資銀行,民營,集體,股份制商業銀行如雨後春筍般冒出來了,還有大量的地下錢莊,各種各樣的小貸公司,打著各種旗號的專業幫助辦理貸款公司,各種各樣的擔保公司 大街小巷遍地開花。那麼這麼多的正式的非正式的金融機構它們靠什麼生存 靠什麼盈利?答案當然是錢生錢了,錢怎麼生錢?正規國有銀行盯著和它相對應的大企業,借錢給那些企業來賺錢,一般商業銀行盯著一般的中大型企業或經商的個體戶或個人。隨著可以借錢的地方越來越多 銀行的生意也慢慢的不好做了,那麼央媽就想出招來降低銀行準備金,給銀行更多的空餘資金去放貸,國家出臺政策刺激民生消費,所以有了各種名目繁多的貸款名稱,各種各樣的按揭貸款出現,買房買車可以貸款,房子裝修可以貸款,弄個符合國家政策的項目貸款,反正一句話,只要你有路子,你會包裝,銀行就會給你放貸。銀行不光盯著你的錢袋子裡你的存款,還想辦法讓你加大力度花錢,你今天沒錢可以花明天的錢,於是又出現各種各樣的信用卡,只要你看上了某樣東西,沒錢可以刷信用卡,先享受,後還錢,20年前辦信用卡的人需要銀行精選細挑的優質客戶才可以辦理,後來慢慢的推廣,白領階層,平民階層都可以申請信用卡了。有了信用卡以後,60、70、80,90甚至00後,很多人的消費觀念被改變了,以前是買東西需要衡量自己的錢包,而信用卡只要你有足夠的額度,你就可以消費。你一切正常的時候那都不叫事,但一旦你的財務出現狀況了,那麼各種各樣的不良反應開始了,銀行貸款卡住了,信用卡逾期了,麻煩來了,各種到期債務償還不了了,接下來就像多米諾骨牌反應一樣,最後法院門口的大屏幕上有了你的大名 你也變成了老賴。相信這種情況成為失信被執行的人不在少數。

很多人痛恨老賴,痛恨欠了錢還不出的人,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這無可厚非,但是你們在借人錢的時候有沒有想過對方還不還的起嗎,你們說的天花亂墜的無擔保 無抵押,手續簡便,放款快速,我請問你們是慈善機構嗎?銀行的風控有仔細調查過你的貸款人或擔保人的底細了嗎?你們所有的一切合法金融或非法的金融機構,你們借錢不就是做生意嗎,做生意難道必須是穩賺不賠嗎?難道沒有風險嗎?既然是做生意,那麼就必須承擔相應的風險。在這裡奉勸那些以盈利為目的的出借人,不管你是銀行還是個人,不管你是地下錢莊還是網絡套路貸平臺,你們真沒有資格說什麼人家老賴或什麼父債子還殃及家人這些屁話,因為你們的道德並不高尚,你們的誠信並不可靠。對那些惡意賴賬的真正的“老賴”我們必須進行打擊,對那些被迫失信的人我們更要有包容性而不是一棍子打死。


獨守恆


第一,停發退休金和醫保福利待遇,第二由兒女繼續償還債務,或從遺產中扣除,兒孫不參加高考,工務員錄用,參軍,出國,等。遺體歸國家分配,送實驗室!

馬上就還錢啦[大笑][大笑][大笑][大笑]



彩民佳友


對於老賴的執行問題,雖然有些老賴說年齡大了,是否黑名單或徵信也不在乎了,其實這是誤解,成為老賴的風險除徵信外最起碼還有如下風險:1、乘飛機等受到限制,老人也要享受生活,也可以晚年出去遊玩,但是老賴的晚年無法實現這個目標;2、法院會查封凍結全部賬戶等名下支付途徑,對生活等造成諸多不便。3、如果查實財產進行變更等,會及時恢復執行,也有可能會受到刑事責任。4、對執行措施會越來越加大力度,只要是發現財產線索,會及時查詢等處理。也隨著徵信等完善,也會逐步受到更嚴厲的制裁。5、周圍人員對老賴的看法等也會造成極大壓力。等等。因此,如果成為老賴,還有履行能力的話,建議還是積極和對方協商處理為好,消除老賴後給自己的生活、心情等也會更美好,也有利於度過幸福晚年!


濟南王景生律師


真正幹事業失敗,而且什麼資產沒有,為了還債連起碼的生活也不能維持的老賴,國家可以考慮給補貼生活費,都得讓人活著!就是進監獄國家也得管飯,老賴都進去了國家還得建造幾百或者幾千所監獄用來關押老賴,管理人員就需要幾萬人,這是什麼數字?為了創建和諧社會,人民內部矛盾,還是應該協商解決,給真正沒錢的老賴一條生路,鼓勵他們去努力掙錢用來還債……


吉祥樹9967


天下事無所不有,年齡大了,本身都無後顧之憂,一:子女都成家立業,孫子孫囡都可以成家啦,如在農村上,也有基本社保金,為什要去做這樣事?本人看法略為不同,年齡大了,如果沒把握事不會去冒險,不必要,考慮到子女信譽問題帶來不好影響!再說不好聽話,真正生活急迫,子女也不會不管,當然,世界上事,沒有絕對的,而是相對的。立場不同,觀點不同,看法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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