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6337843895744
有兩種方法可供借鑑:
第一,共有房屋的產權並不是取決於房產證,而是取決於房地產主管部門的房地產權屬登記。也就是說,共有房地產,在房產證上,可以寫一個人名字,也可以寫兩個人名字,並不影響房產相關責任人的權益。具體到父母子女的共有房產,可以到房產部門申請換證,房產證可以只寫子女一人名字。這樣做有個缺點,儘管房產證上是子女名字,房產仍是共有房產;優點是父母不會與子女爭權益,實際上已轉到子女名下,不用交任何費用。
第二,直接到房產部門重新申請權屬登記,在共有房地產中,父母的房地產份額直接轉到子女名下,把共有房地產轉為子女個人房地產。經過房地產主管部門重新審核登記後,重新核發新證。優點是父母徹底放棄產權,無後遺症;缺點要一些費用,各地標準不一樣,大致為2至3萬元。
江曉01
您好!如果父母在世的時候,要把房產中的份額全部都給女兒,只能走兩種方式:買賣或者贈與。
雖然是直系親屬,但是是屬於父母的財產。父母在生前給到孩子,尤其是不動產,不是變更一下房本名那麼簡單,要麼相當於“賣”給孩子,要麼就走生前贈與。當然其中都涉及到不小的一筆費用,呵呵。
(1)如果是買賣,去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或者找個中介吧,花錢省事兒。交易價格可以自行商定,但是計算費用的基數都是按照政府指導價核算,這一點上沒有空子可鑽。
(2)如果是贈與的話,需要父母跟子女簽訂一個贈與協議,最好公證一下。根據贈與協議,再把相應份額贈與給孩子。
一紙家書
我兒子和我一有一套房產,另外小夫妻有一套學區房,我如果去掉和兒子那套名字對他們會有什麼不利?他們現在每年已經在交1萬多的房產稅了
用戶1148268238822
父母贈予或直接過戶到子女名下,具體看那個稅率低選擇哪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