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別人家庭打傷人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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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情況也可認定為故意傷害罪: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另:1、如果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那麼構成重婚罪。

2、如果是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構成破壞軍婚罪。

如果不是以上2類情況,法律沒有規定對第三者的懲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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