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高院运用“互联网+”破解疫情期间绩效考核“难题”

2020年3月10日,自治区高院通过互联网,开展了对全区13个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利用互联网的“助攻”,考核工作多项程序在13个中院同时进行、同步推进,将以往分组深入实地的考核形式转变为线上同步听取汇报、实时汇总数据、及时反馈意见,使传统考核方式需用时近一周的时间缩短为1天完成,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效果。在疫情防控出现积极变化的背景下,做到防疫意识不麻痹、防疫工作不放松、防疫手段不松懈,做到了疫情期间工作“不打烊”,复工“无间隔”。

内蒙古高院运用“互联网+”破解疫情期间绩效考核“难题”

本次在互联网上对各中院进行绩效考核,自治区高院充分考虑到按照以往考核方式,分组下沉到各中院,召开人员聚集性会议等程序要求与疫情防控要求突出的矛盾,创新思路,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将实地考核所有程序全部移植到互联网上进行,做到疫情防控时期,考核程序简化但不缩水、方式灵活但不走样。与以往考核方式仅由下沉考核组听取汇报不同,互联网考核提高了考评层级,由高院党组和所有相关考核业务部门逐一听取13个中院院长2019年工作情况汇报和个人述职述廉,并进行考核等次评定。与此同时,全区13个中院各个部门协同配合、一致行动,同步进行考核预告、干警民主测评、征求地方党委人大纪委监委意见和社会各界人士意见。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通过二维码扫码方式进行,干警填报数据直接上传至高院数据平台,实时进行汇总统计。通过技术控制、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等方式,确保考核数据真实准确,客观反映工作实绩。高院各考核职能部门依据年初工作部署要求,在系统内提取案件数据,汇总审核相关材料,进行量化打分。

内蒙古高院运用“互联网+”破解疫情期间绩效考核“难题”


整个考核过程,最大程度上减少了人员聚集和接触,提升了考核工作效率,破解了防疫期间与绩效考核工作“难题”,让绩效考核和队伍管理工作在“互联网+”的引领下变得更“聪明”、更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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