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韓國犯罪類型的電影有很多的精品
比《如殺人回憶》《追擊者丟失》《金福南殺人事件》等等,
都是因為證據丟失無法公訴
影視場面都比較血腥
今天我們就給再大家推薦一部新電影
《梨泰院殺人事件》
這是一部根據韓國真實事件改編的電影
梨泰院殺人事件是韓國四大未破解奇案,最特別的地方在於,兇手就在眼前,卻無法定罪。
那麼你會問:為什麼無法定罪?兇手又是誰?
梨泰院殺人案兩凶身份不一般
1997年4月8日晚上10點左右 ,在梨泰院某漢堡店的廁所裡,發生了一個悲劇,讓人慘不忍睹,韓國大學生被刺9刀,警察趕到的時候已經死亡,被害者家庭背景一般,所以就算有冤,在韓國當局也可能會白死一場。
“梨泰院”這個地方十分特殊,靠近韓國的美軍駐紮基地,周邊經常活動的人基本上都是美軍的家屬,韓美混血兒居多,而兩個嫌疑犯都有一定的背景,這裡就不多透露。
一個嫌疑犯是美籍韓美混血兒:皮爾森,他的父親是駐韓美軍,理所應當的他也是美軍家屬,政府對他有一定的保護特權,加上美國軍方的介入,加上他不會說韓語,造成當地警方破案過程困難重重,基本不可能破案。
另一個AJ是美籍韓裔,父親有很強的實力背景。
在警方檢查之前犯罪現場就被店員完全破壞,這導致警方只能收集了部分證據和極少數的照片,所以接下來的只能依靠兩名嫌疑人的證詞來調查。
兩人都指認對方才是兇手
案發後,18歲的美籍犯罪嫌疑人皮爾森被美軍抓獲,美軍按照規定將其交給了韓國方面,但又給調查設阻,派人重申犯罪嫌疑人的權利,基本上屬於阻撓審查。。
在調查期間,皮爾森堅稱自己沒有殺人,同時向檢察官透露,當晚除了他和被害人外,還有個叫AJ的人也在現場。
後來AJ由父親陪同從美國趕到韓國,AJ以證人的身份說是皮爾森殺了人。
在後續對皮爾森的調查中,皮爾森卻說出一個相反的案件經過,皮爾森說是AJ攻擊殺人的。
在這場追逐真相的戰鬥中,兩名嫌疑犯互相說對方才是殺人兇手,自己只是旁觀。那他們到底是誰在說謊?皮爾森和AJ誰是兇手呢?
案件錯綜,兩人都得以逍遙法外
美國方面的調查報告顯示兇手就是皮爾森,所以他們將皮爾森交給韓國,而根據韓國樸檢察官的調查發現,所以在本案中AJ是兇手的可能性更大
1997年5月漢城地方法院22分局開庭審理此案,所有嫌疑人員參庭,皮爾森被以“持有致命兇器和毀滅證物罪”起訴。
但是審理當時,又有一個黑人同學指出是AJ才是殺人兇手,此事一出讓案件更加撲朔迷離。
直到1997年10月13日,漢城地方法院才宣判,AJ謀殺罪名成立判處無期徒刑。
但事情絕對不會就此結束,AJ的父親動用政府關係,找到能左右案件判別的人物。
劇情反轉:1998年4月30日,梨泰院殺人案被轉入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以證據不足為由推翻原判決結果,AJ被當庭釋放。
但由於AJ已經得到無罪判決,根據韓國法律規定“一事不再理”的原則,檢方決定不予起訴,讓其以證人身份力證皮爾森有罪。檢方18年前以單獨犯罪的嫌疑對AJ提起訴訟,遺漏了皮爾森,因而備受批判 。
皮爾森在與律師見面時一直重申原來的主張,稱“當時AJ剛吸完毒,在精神恍惚之下犯下了罪行,請大家為我祈禱,我想學韓語”。吳秉周律師說:“我多次對他說,如果殺了人,就應該向受害者家屬道歉才對,但帕特森堅稱‘絕對沒有殺人’”。
本案的犯罪嫌疑人只有AJ和皮爾森兩人,而兩人的證詞都有不同程度的虛假,兩人又都有不一般的背景,最終因為各種複雜的因素,梨泰院殺人事件中,兩名兇手全部逍遙法外。
在時隔16年後的2015年9月,皮爾森被押解回韓國,接受韓國司法機構的審判。
一審和二審裁判部認為,皮爾森仍不知反省,把責任推卸給共犯,因此對他判處20年有期徒刑。
但也因為被告殺死受害人的事實已被充分證明,所以判決他20年有期徒刑原審判決。
至此震驚韓國的殺人案件到此結束,誰對誰錯都已經是飄煙。
閱讀更多 張六六和王六六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