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2月28日,國際體育仲裁院仲裁結果出爐,孫楊的職業運動員生涯基本劃上句號。雖然仍有上訴可能,但希望極其渺茫,無人看好。
覆盤孫楊事件,你會發現,如果假定孫楊是沒有服食興奮劑的情況下,那麼孫楊整個團隊對檢查的應對,對庭審的應對都是堪稱災難級的,讓人很難想象,這就是中國頂級運動員的團隊。
這裡我們先不討論仲裁,僅討論下孫楊團隊對檢查的應對。如果應對得當,那麼這個事件完全就不會發生。
我們要討論的,就是為何普普通通的一次檢查變成一箇中國頂級游泳運動員的終結。
“孫楊事件”的起源是2018年9月4日,國際興奮劑檢查機構IDTM對孫楊的一次未完成的賽外檢查,而正是這個未完成的檢查,導致後來一系列事情發生。
我們先用一張圖回顧下當晚發生的事情:
我們來看下這一系列的“神操作”怎樣終結了中國這位頂尖運動員的職業生涯的。
首先是孫楊自己
孫楊致電醫生後,確認尿檢官無資質,讓尿檢官離開了。
作為一個參加過幾百次興奮劑檢查的頂級運動員,碰到這種複雜的情況,居然只是聯繫醫生,而沒有同時聯繫相關領域的律師,導致無法在第一時間得到專業的解答。這是導致這次衝突的根源。
孫楊出於配合檢查的原因,讓血檢官抽血;
既然認定資質有問題,就不該讓血檢官抽血,這相當於是默認權利合法。對己方十分不利。
孫楊醫生到達現場,和專家(遠程)一起認定資質不合法。不能讓檢查人員把血樣帶走。
“不讓帶走”這個結論是怎樣得出的?憑藉的是對國內規則的理解?但孫楊作為一個國際賽場的遠動員,就沒有全面考慮國際的規則?特別是之前有過一次興奮劑違規,類似事件更應該慎之又慎。
還有關於血樣的處理
孫楊團隊找來工具把容器打開。
通過打開容器留下血樣,這個是我最大的不解之處。
雖然我理解他們對運動員的保護心態,擔心會被動手腳導致產生不利於孫楊的影響。所以要留下血樣,這個雖然有錯,但仍有辯駁的可能;但為何是要用打開容器的手段呢?
這個方法是我認為最偷懶的方法。
最穩妥的,不應該是這樣嗎:如果不認同檢查方資質,但又已抽取血樣了,那麼完全可以雙方都認可的第三方代為保管!例如直接送到有檢測資格的實驗室。至於是否檢查,可以另說。以便為日後的風險留下餘地。
實在不明白孫楊團隊的風險管理意識。
作為中國頂尖運動員的團隊,居然如此草率處理,我也是服了。
支付寶都已經在中國家喻戶曉了,作為連接商家與客戶的第三方工具,雙方都放心。類似這種第三方思維模式,不香嗎?有必要在思考上偷懶嗎?
回顧了細節上的神操作,我們再回顧下整體操作,你會發現,居然沒有全程錄像!如果錄像不方便,全程錄音也是必須的!
錄音錄像,別說是孫楊這樣一位頂尖運動員的團隊,就算是一個稍微懂法的普通人,在碰到糾紛,不公時,都會立馬開啟錄音,直到糾紛結束。
但為何一個理論上應該是專業的團隊,居然完全沒有這方面的想法呢!
正是因為沒有全程錄音錄像,或者是完整的重點事項交時的涉錄音錄像,才導致了整個事件成為羅生門,對自己有利的事實,卻無法被仲裁庭採納。
正是這一連串的“神操作”才導致了這個仲裁的發生。
我想,這應該成為中國所有有志於國際賽場的運動員的一個教訓,一定要建立一個專業團隊,專業的事,交給專業的人辦。
另外,關於規則的理解,也是重中之重,不管是否有一個專業的團隊,對規則的理解和尊重,都應該是每一個運動員的必修課。
而顯然在這件事件中,孫楊團隊掛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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