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楊被禁賽8年,職業生涯等於終結了。
有人開心,有人憤怒,有人惋惜。哪怕在中國,也有很多人開心,有很多人憤怒,更多人不知道說什麼好。
孫楊雖然是江浙人,但一點都沒有南方人的秀氣和委婉,反而行事高調、傲慢,得罪過很多人。他在國際上得罪過很多人,在中國得罪的人可能更多。
但一個游泳運動員,一個取得過很大成績的游泳巨星,是不是該禁賽8年,這和他脾氣有多壞、對人有多惡,一點都不該發生關係。
可是最終CAS(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和WADA(世界反興奮劑機構)還是以孫楊暴力抗檢為由,合併2014年違規事件,判決8年禁賽。孫楊已經年過28歲,對游泳來說已經是高齡運動員,這份判決事實上終結了他的職業生涯。
我不是一個狹隘的民族主義者,所以並不認可中國很多網民“對付孫楊就是對付中國”的邏輯。孫楊被WADA窮追猛打,在CAS被判禁賽,背後的邏輯是“你可以反對,但你先得服從”,實際上將孫楊和WADA置於不平等層面,這是一次對藐視組織行為的懲罰。
其實,中國人可能是世界上最善於服從的人,我們甚至遵守了幾千年的儒家文化,個人服從組織滲透於血液中,刻在基因裡。偏偏孫楊不是這樣的人,他天性驕傲,不按常理行事。說好聽的就是自信,這讓他在歐美統治的泳壇偏不服輸,出人頭地;但在不喜歡他的人眼裡,這就是傲慢,就是cocky,目中無人。
半年前我曾寫過一篇文章《孫楊,身陷重圍不是偶然》,詳細說過世界反興奮劑的過去與現在。孫楊在世界上得罪了那麼多的對手,決不是偶然的,首先是因為他是第一位奪得奧運游泳金牌的中國男選手,其次是他行事乖張,桀驁不馴。
我聽說過的關於孫楊的“種種惡行”,遠遠超過現在媒體披露的故事。但這些和他是不是服藥有什麼關係呢?運動員取得了驕人成績,如果同時能做一個道德模範當然更好,做一個讓每個人都認可的道德模範最好。但如果他做不到呢?社會行為自有法律去管,如果沒有觸犯法律,反正有那麼多人開了“道德法庭”。但泳池裡的事,還是用興奮劑檢測說了算。
從聽證會到仲裁,WADA和孫楊團隊拉鋸爭奪的焦點,就是檢測程序是否合規合法。WADA承認了他們聘請的IDTM公司(國際興奮劑檢查管理公司)沒有派出資質完美的團隊,但CAS採信了WADA的邏輯:你有過59次檢測都不是資質完美的團隊完成,為什麼第60次要這樣態度激烈?你可以不認可此次檢測,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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