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藝術之管仲說賞罰分明

領導藝術之管仲說賞罰分明


管仲說: 英明領導治理企業 ,總是考查,研求恰當合適的原則,執行正當的道理。所以,對於當獎的,屬下不得推辭;對於當罰的,屬下不敢逃避。領導執行獎勵懲罰,本來是為企業興利除害的。雜草不剷除,就危害莊稼;盜賊奸惡不懲治,就傷害良善之人。如果棄公法而行私惠,那就等於便利奸邪而助長暴亂了。因為行私惠而獎了無功的人,就等於讓員工貪圖僥倖而謀求向上討好;行私惠而赦了有錯誤的人,就等於讓員工輕慢領導而輕易為非作歹。棄公法而行私意,英明領導是不肯幹的。所以,《明法》篇說:“不為惠於法之內。”


領導藝術之管仲說賞罰分明


  大凡領導沒有不要求屬下效力的。使屬下效力,就必須建立法度而推行命令。所以治理企業使役下屬莫如有法,禁止淫亂抑制暴行莫有嚴懲。貧者並非不願意奪取富者的財物,然而他不敢,是法度不讓他奪;強者並非不能施加暴行於弱者,然而他不敢,是畏懼法度的懲治。所以,管理層的工作,都按法度檢查,奸邪就不會產生;兇暴傲慢的人,都用公理懲治,禍亂就起不來;管理人員不分先後,同時進行,都用政策來駕御,私術就無法建立。所以,《明法》篇說:“動無非法者,所以禁過而外私也。”


領導藝術之管仲說賞罰分明


 

  領導之所以能控制屬下,靠的是威嚴權勢。所以,威嚴權勢旁落在下,領導就被下屬控制;權勢掌握在上,屬下就被領導控制。一個被矇蔽的領導,並不是誰堵塞和封守著他的門戶,然而他令不能行、禁不能止、所要求的什麼也得不到,就是因為喪失了權勢的緣故。所以,權勢獨攬在領導手裡,屬下就畏懼恭敬;法度命令由領導獨自決定,企業就服從聽命。如果權勢分散於屬下,命令就無法推行;法度政令產生於下屬,員工就不會聽命。所以,領導治理企業,堅持獨攬權勢,而不與屬下共分;堅持獨定法度政令,而不許出自屬下。所以,《明法》篇說:“威不兩錯,政不二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