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司機駕車意外著火,理賠50萬遭拒,保司:誰能證明不是你燒的

我們在購買新車的時候,一定會設計到購買車險,但車險和壽險、重疾、醫療等健康險不同的,因為在很多時候,車險的理賠,它遠比健康險要複雜的多,為什麼這麼說?

今天,我們就來從一起車輛意外失火,車主索賠遭拒說起,看看我們在申請車險理賠的時候,到底要注意哪些問題,才能避免被拒賠!

1、武漢司機路邊停車著火

武漢司機陳某,去年在保險公司為自己的新車投保了一份車險,保額50萬,合同約定當車輛發生意外時,保險公司要賠付其損失。

武漢司機駕車意外著火,理賠50萬遭拒,保司:誰能證明不是你燒的

投保後三個月,陳某因車輛發生意外,向保險公司報案,其車輛在行駛過程中撞上了路邊的石墩後發生起火燃燒,導致車輛損毀,向保險公司索賠50萬元。

但保險公司在一番調查之後,卻拒絕了陳某的理賠申請,隨後陳某將保險公司告上法庭。

2、車輛著火,保險公司為什麼不賠?

在法庭上,保險公司表示,張某在報案時表示車輛是發生碰撞後起火燃燒導致損毀的,但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在現場調查時發現所謂的“碰撞”其實並不存在,他們對路邊的石墩進行了勘察,石墩的正面與側面均無碰撞痕跡。

而且在對事故車輛進行勘查的時候發現,車輛前圍和左右前翼都沒有碰撞變形的痕跡,所以保險公司認為,車輛很有可能是在行駛過程中,發生的自燃現象,這種情況不在合同約定的保障範圍內,所以保險公司有權拒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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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保險公司的辯訴,張某仍然堅持車輛是因碰撞而起火,但其無法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證明。最終,法院經過審理後,拒絕了張某的索賠訴求,判定保險公司不需承擔賠償責任。

3、保哥總結

這次事故,其主要爭議點就在於車輛起火的原因。

在此,保哥特別強調一下,在目前所有的保險合同中,車輛無外力作用而發生自燃現象的,均不屬於保險責任,遇到這種情況,要第一時間找汽車廠商,因為這屬於質量問題。

另外,我們都知道在中國涉及保險公司的訴訟中,保險公司一般都是輸多勝少,本案敗訴的很大一個原因在於張某沒能提供證明材料證明車輛並非自燃。

那麼對於車輛自燃不屬於保險公司的賠付範圍,你是怎麼看的呢?歡迎各位在下方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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