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母有兒子,長期住女兒家,還總管閒事,一家不得安寧,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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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個家庭生活問題。

對於你提出這樣的事情,我想大部分多子女家庭都會存在這種情況的。又是由女兒的丈夫提出的問題,我想是作為女婿的事,站在同樣的場合上,岳母長期住女兒家,也是不太合適的狀況,這又說到為什麼呢?第一點,既是女兒總是拿感情來對待自己的母親,另外女婿被女兒冷漠了。

期次則是岳母的脾氣性格,生活習慣沒有被婿認可,不定任何繁瑣生活細節而困擾,常此遺往下去,必然會生出家庭的言語摩擦。由此產生矛盾,因為作為女婿會內外不好處事。再其次是岳母如此在矛盾的中心站在女兒的角度上思考處裡事情,後果必定是導致偏向於女兒的觀念!反過來認識的話,假如是岳父在女兒家久住亦不會出現這樣的事情的,因為男性在遇到家庭矛盾處裡時,亦會從多方面去思考的。

再說到岳母為什麼要久住女兒家?女兒家裡久住,是岳母會與女性聊家長裡短溝通起來沒有隔閡,她認為住女兒家都是兩個女性在一起,是方便的事情,而在兒子家久住則是相反的狀況了。 你意為是這樣的嗎?還要說到男人與女人的思維模式是不同的,所以岳母大人(你)要理智的看待這個問題啊!在誰的家裡總不是如自己的窩裡自由不是嗎?不要招致女婿的白眼球吧!

你閱後感到合理就點個贊吧!再者說到,子女湊到一起總會有勺子碰到鍋沿的情況的,女兒女婿要擺平各自的心態,放正自己的角度才是啊!希望各自的家庭合和睦睦的生活下去。在閒下之餘,沉澱一下自己的心境,思量自己的所作所為,做到有則改之無則加勉。人的一生那有不犯錯誤的事情呢?改正了自己的毛病,使自己輕鬆愉快的過好每一天!


石頭人zxs


說說我的看法,首先聲明不是捏造事實啊!我自己的親姑媽,現年80多歲。就是長期居住我小表妹在縣城的家裡。她有3個兒子,其中老大是軍官,安家在安徽蚌埠市,條件肯定不差錢;老二農村老家生活;老三高中中學老師。3個女兒就不講了,個個都還可以。我姑父走了差不多二十多年了。他去世之後,最小的表妹結婚了,接著懷孕生小孩。於是老人家就幫忙去給帶孩子。這一去就是二十多年,到現在完全沒有想回家的地方了。老房子早就被二兒子拆了建新房子了。其中原因三天三夜講不完,兄弟反目,一地雞毛。總之,他現在這個女婿也麻木了,據說老大每年出點錢給妹妹。聽說這個女婿說起岳母來,一聲嘆息!女婿也有父母雙全哦 而且都老了。這是我妹妹說的。因為她在縣城 和我這個老表一家有點聯繫。


必須折騰


我們倆同病相憐。你岳母是不是也很自私?我岳母只管自己。不管任何人。只要自己有飯吃,有衣服,有錢花就行了。到我們傢什麼也不幹,一雙筷子也不洗。連小孩的衣服他都不洗。吃飯要他女兒做現成的,比客人還要客人。可是我的老婆好太好了,她很善解人意。只要岳母在我們家制造麻煩。我老婆就叫他回家,還叫他儘量少到我們家來。但是我們對他的義務還是要盡的。你學學我吧,不插手這事跟你老婆商量一下,叫你老婆解決。


勝兵必勝


中國的傳統習俗就是,兒子負責養老,父母財產給兒子!如果岳母把女兒當兒子一樣看待!不管岳母有沒有錢,首先她的想法是不是財產是要兒子女兒一人一半的!

如果岳母她是女兒和兒子一樣同等的對待!那麼住女兒家,也是可以接受。不過作為小舅子,就需要負責承擔一半才行!住女兒家,那麼花費也要大部分由岳母兒子出,這樣才合理!不然自己有兒子的情況,只麻煩女兒和女婿,是不合理的!因為女婿也有自己的父母需要照顧!

如果岳母不把女兒當兒子,只覺得把女兒養大了,那麼就要來索取回報了,讓自己的兒子更好過!那麼就不合理了!

在中國由女兒負責養老的,算少數!畢竟大部分家庭,都是想讓兒子養老,那麼就會對兒子更好!財產也只准備給兒子!大部分女兒也是默認這樣的情況,很少回去爭財產的!

以後的社會就不會出現這麼多重男輕女的現象,那麼到時候就是兒子女兒同等養老的責任!

如果你岳母確實鬧得不行,我建議跟你老婆商量,讓你岳母去她兒子那邊長期住才是,偶爾過來住才是合理的!

如果你老婆也不管,那麼就把你父母也接一起住!我相信,你岳母也不好意思鬧出太多事了!

我是“執筆畫浮塵哥”,專注於情感領域,喜歡就關注下我吧!


執筆畫浮塵哥


兒女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何況一般都是女兒比較細心,女婿比較大度,所以三代人住在一起比在兒子家會和諧一點。


1、和你老婆溝通商量一下。作為女婿總不能直接和岳母開口,肯定要通過女兒轉達。畢竟母女好說話。你要和緩的和老婆解釋,岳母在你家有諸多不便,舉一些事例,特別是對孩子的影響。作為母親,對孩子有不好,老婆基本能聽得進去。

2、岳母也是娘,不是原則性的問題,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老年人嘴熱,有時候管閒事也是出於一片好心。無關緊要的事,就左耳進右耳出算了,沒必要較真。做人難得糊塗嘛!



3、和舅兄溝通,能否接過去住一段時間。私下和舅兄聯繫一下,把家裡的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向他說一下。看他是否有解決的辦法。能否讓他家來接岳母,讓岳母去住一段時間。


4、經濟條件好的,可以在小區租房,讓岳母住過去。在同小區分開住,既方便互相照顧,又能保持各自獨立的空間。當然這個方法需要老婆的認可,由她去提。

老人和子女合住,總會有各種矛盾和問題,大家要互相體諒。


寒塘鶴影bean


你好,我相信你提出這個問題是為了更好地解決問題,而不是聽別人的觀點!

首先,要明確岳母住在女婿家是為了養老,還是想換個環境生活,其中最主要的判斷標準就是岳母需不需要人照顧。

如果岳母需要人照顧的話,我覺得還是應該以兒子為主,女兒為輔。因為在多數中國人眼裡,如果有兒子還是應該由兒子來養的,尤其是在農村地區,養兒防老的觀念深入人心,但這並不代表女兒就沒有養老的責任和義務。女兒的條件允許,而且老人住在女兒家很開心的話,還是可以住的,女兒也應該主動承擔起養老的責任。

如果岳母還沒有到讓人必須照顧的地步,那可能就是想在女兒家換個生活環境。住在你家,可能是不想自己單獨住或者跟兒子住。其實在這樣的情況下,女婿應該擺正心態,要知道岳母在你家不是吃白飯的,他可以給你們幫不少忙,比如說帶孩子、陪妻子聊聊天等。也就是說,岳母在你家住對你們並不是沒有一點好處的。如果岳母非要住,你還是擺正心態的好,因為將來你的父母也需要妻子一起幫忙贍養不是嗎?

其次,在養老的問題上,作為子女應該達成一致意見,不要總是站在自己的立場去想象別人。可能受傳統思想的影響,女婿在岳父母的養老問題上不便插言,但你是可以跟妻子商量的。夫妻二人明確一下老人的養老問題,當你們達成一致意見後,讓妻子出面去跟自己的哥哥或弟弟共同商量,住女兒家沒問題,但是各自的責任必須明確。

可能目前的養老問題都不是難題,母親在女兒家住也沒有不妥,但是不管什麼時候責任都應該彼此清楚,別有的子女受累了,可別的兄弟姐妹卻還抱怨,不僅老人的養老問題解決不了,兄弟姐妹的感情也要受影響。正所謂親兄弟明算賬,提前把話說明就會減少許多不必要的麻煩,不要為了面子覺得不好意思,你現在不好意思,可能以後在老人的養老問題上就會出現更多的爭端,那時候才是真正的尷尬處境。

最後,關於岳母對女婿家的事愛摻和的問題,你出面解決還是不太方便的,最好的辦法應該是跟妻子好好溝通。讓妻子去跟母親聊聊,在女兒家住的開心就多住些日子,住得不開心就換個子女家住,但是不管到誰家住,老人還是不要摻和子女的生活最好!

關於女兒家的事,岳母當然有發言的權利,但是決定權還是應該在女兒和女婿自己的手裡,這一點一定要讓岳母明白。而且也應該讓妻子明確這一點,畢竟這個家是你們兩個人的,岳母只是暫時生活在這,你們兩個還要一起走很遠的路。夫妻二人只有真正做到遇事有商量,有話好好說,才能做一對長久的夫妻,而這樣的家庭也才能更加和諧穩定。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你,謝謝!


依然有範


有這種情況的,女婿都應是個好人!

一,婆媳關係,翁婿關係,你說那個好相處?您岳母在您家,也許她有難言之隱。大老爺們,大肚點!

二,管閒事問題,岳母在您家,不光只管“閒事”,還有好多正事,如果無關緊要,管管無妨!

三,區分這種情況是否有利於家庭長治久安,夫妻和諧。大家都是成年人,要採取有利於家庭氛圍,家庭幸福的方法處理。

四,講究溝通。如果岳母一碗水端不平,行為影響了工作,影響了家庭合諧,可先說服妻子,再由妻子出面,和岳母講明道即可。話不說不明。最忌不說明,卻甩臉子,妻子中間不好做,岳母誤會深,傷害最大!


正能量的教育


一針見血,我也有看法。

1是你岳母沒有老伴,自己住孤單,願意和女兒一起生活。

2是你的條件比岳母家的條件好,吃喝不用自己掏錢買,自己沒有養老💰愛佔小便宜。

3你岳母對女兒從小嬌生慣養什麼也不會做,結婚後還拿她當沒長大的孩子,所以不放心一直住你家照顧她女兒,並且自己拿自己不當外人,還是以主人的位置官家,就出現了你所說的情況。

4她的女兒有點智障,要不弄的自己家雞犬不寧,還讓自己的母親住在自己家,非得弄的妻離子散才罷休啊?

5這樣的人也很少,自己不在自己家享福,為什麼來做不花錢的保姆呢?費力不討好,有病啊?





農村盧老太


問題的關鍵還在於題主兩夫婦的溝通交流和統一認識的問題。統一了認識,應該由題主的妻子出面教育小舅子,題主在小舅子管閒事管到自已頭上時,也可藉機教育一下,讓他明白這是你和他姐姐倆人的家,不是他的家,看在他姐姐的份上,他可以踏踏實實住在這裡,但要識趣,自知自愛,也應儘快自立!但前提是先與妻子溝通一致。


陳燎原776


哪一方的父母都是夫妻雙方至親的人,如果老人干涉的太多了確實也不利於兩人的關係。有條件就單獨住,逢年過節休息日去雙方老人那裡多陪伴,如果沒條件那就需要尊重,老人做的不對或者嘮叨太多,就需要跟另一半多溝通,由另一半去跟他/她的父母交涉,大家都多溝通多理解,多尊重老人,兩個人相互支持才能維護好這個家的平衡啊!如果父母做的不合理,一方放任不管甚至還護短的那這就壞事了,不是已離了婚就是在離婚的路上掙扎了[泣不成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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