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小區為什麼不取消停車收費呢?收費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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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裡面停車費應該收,但只能說收取一些管理費,或一家可以免費一輛車,超過的車收費另外一個收費,應該說這是管理費,一個月只能幾十元,現在收取150一個月感覺太高,畢竟小區裡面的地方都是買房子的公攤面積,物業公司沒有帶來,多少住小區裡面的人出錢投資的,說一點錢都不收取,門衛進去,地面垃圾清理都需要人,管理肯定不行的。


南越星


為什麼要取消收費?現在無償服務還有嗎?你不懂不要緊,物業肯定已向你做過解釋,只是你給錢心理不服罷了,你應該問一下,停車管理費包含在物業費裡了嗎?我們家花近三十萬買的產權雙車位,另外還得交物業管理費的,這與你買的產權房交物業費是一樣的,另外,公攤面積上的停車位,是全體業主的,不是有車人的,你停人家車位不給錢合理嗎?所以,今後養車的成本會越來越高的,永遠不會有免費的停車位的。


藍夕陽836


搞清楚這個問題,還必須瞭解物業的概念,業主買房成了業主,中國的房產與外國不同的是,你實際上買了兩部份,①是自用部份②是共用用享部份,物業向業主提供的是②部份的區域設施設備的管理,養護,維修。維護小區的正常秩序和第②部份的公共安全的服務。物業費的收取和支出也是以第②項為依據的支出費用。一個小區少則幾百戶,多則幾幹戶。沒有人管理是不是可以,那是不說自明。商品房的性質與村民住宅最大的區別是,商品房是業主花錢買如配套的東西多。如花園,廣場小溪流,小橋,人工湖假山瀑布健身設施,防雷,消防設施,電力配套設施,防火,防盜,防水災,排汙,燃氣,供暖,……。這些都需要人和費用做管理養護維修。有人說物業每年收N萬元錢,可是沒人算過人工湖每換一次水要多少水費,澆透一個綠化要多少錢,地下停車場一個月的照明電費是多少錢,與人員工資,配件成本疊加在一起是多麼大的支出。如果沒有管理②項的東西,很快將變成廢料,廢物。還有可居住性嗎,還能確保舒適,健康優美的環境嗎,事實證明了,物業不只是保潔,保安,第②項才是物業的中心工作,舍弁物業,舍弁管理的後果就是業主共有產權的財產損失還有恢復的可能嗎?

業主車輛是業主的私有財產與物業的工作沒有接關係,家用車的品牌,品種規格性能都不一樣,這是業主的選擇,有車的是業主,但業主不一定有車。車主佔用全體業主的相關利益,物業就應該管,物業服務是全體業主,維護的是全體業主的利益,物業就要對車主的加以控制進入小區,收取服務費就順理成章了。業主把物業收的停車服務費說成公共收益是認識的偏見,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2009年版中第51條規定"佔用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共有的道路或共他場地停放汽車的,應當交納車位場地使用費,收費標準由業主大會綜合考慮。車庫租憑費用的價格等因素確定。車位場地使用費屬於全體業主共有。也就是說場地租金屬業主共有。而物業沒有主大會的授權,沒有收取場地租金,只收取了停車服務費,與業主的公共收益無關。有的業主以主人身份強行把車開進小區,物業不放行,業主把此事說成不讓業主回家是不準確,不公正,物業維護消防通道的暢通是維護小區安全的正當行為,有業主認為物業收了停車服務費,就有保管看護責任。山東省物管條例第51條下段規定"業主對汽車有看管要求的,應當與物業服務企業另行約定。以上規定明確了保管責任的確定界線。

物業費為什麼不按戶收,為什麼不按人口收呢,物業費用支出主要用於②項,業主產權大的出的維護費用必然就高,按購房面積收是最合理的。

物業收停車服務費,是面對的車主服務有合同約定,符合國家法律,符合政指導價,不是場地租金,不屬於業主的公共收益,物業有權依法使用佔用停車服務費,

有不同觀點,希望依法講明


講道理的小老頭


把物業這種形式傳入國內就是最大的錯誤!大多數中國人才剛剛基本上解決溫飽問題,很多人是用了大半輩子的積蓄買的房子,沒有更多的閒錢再來僱一個管家來料理家務,何況這個管家不請自來,你買了房子他就已經在那裡了!過去有錢人請管家是根據主人的要求讓管家再去僱夥計幹家裡的活,花多少錢 ,用什麼人 是主人說了算,而現在是物業公司 讓住戶交多少錢 居民就得交多少,他想搞什麼項目他說了算,居民只有交錢的權力,不交 那就是老賴 刁民,就說你應該去買沒有物業的小區 或者去農村住吧,不知道這是什麼道理。話又說回來 真正的有錢人 比方富人小區還是比較適合物業公司為他們服務的。多數老百姓還是不行,你去看看 飛機上坐頭等艙的人多 還是經濟艙的人多,坐動車的人多還是坐綠皮火車的人多,火車上去餐車吃飯的多還是自帶飯 吃泡麵的人多?所以需要有一個平民百姓才能接受的管理辦法,其實很簡單,由街道辦事處 組班子來管理,他們是國家幹部 國家給開工資,水、電、煤氣、拱暖等費用由居民自己去相關部門交錢,保潔 保安 電梯維護及其他費用由小區居民交於班子成員負責管理,這樣就省去了物業公司辦公室人員的開支,最重要的是物業是以營利為目的 ,而且是要求利潤的最大化!他們說的每一句話,做的每一件事情,從骨子裡就是為了他們的利益 __儘量多收錢!!!。


布朗5377


告訴大家一個幸福滿滿事,我們小區就不收停車費!一家二個車位!因為以前收過,被業主投訴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小區裡面的空地屬於全體業主!如果不具備收費許可證,或者不具備地面停車場硬件管理設施,是不允許收費的!!!!否則涉及亂收費!不過我們這大多數小區是收費的,不知道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備了嗎???!


國旗81367526


收費肯定不合理,本身居民買了房子作為配套設施物業公司還在亂收費,主要這裡面涉及到物業公司和有關的部門有黑色鏈關係,很多物業公司都不按物權法實行,導致了亂收費現象,現在是物業公司是戶主,戶主是住戶的混亂局面,誰管沒用的。這個問題己經在頭條重複幾百遍了,朋友省點心打好工吧


有誠則可信zhong


物權法寫的很清楚,小區公共面積屬於小區業主的,物業是不允許收停車費。問題是物業還是強收停車費,引發的問題沒有哪個部門去處理,政府部門不作為是關鍵。


春玲夢幻


費肯定是要收的,但關鍵是收來的費用用於何處。小區停車費的收入,除去一些必要的管理支出費用,餘下的應為全體業主共有。因為車是停在小區的公共共有區域,停車不收費,沒有車的業主的利益就受到侵害,所以必須收費。


老青88025


肯定不合理!因為所有小區的公共面積都是分攤到每一個業主的。也就是除了地下停車場地!不過現在有關部門也許也有分成吧?所以物業也是狗仗權勢明目張膽的拿著業主的場地再問業主收錢!就像我國的高速公路一樣。一邊收著養路費一邊還要收買路費!


用戶8591235300536


如果小區不收停車費,那麼就有很多非小區業主車停進來。等你下班回來沒有車位停你怎麼辦?所以物業就要請人管理。管理人員工資從那來。以後提問題要用腦想一想。不要以為你買了一套房孑,整個小區就是你家地盤隨心所欲。車子要停那裡就停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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