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秦時(薛郡府″治於在張汪鎮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其最後滅齊統一六國後,初置36郡,後改分42郡,一說48郡。在原楚之北境,齊之西境,原故薛國周圍地域置“薛郡”,統領原春秋戰國時期的薛國、滕國、邾國、小邾國、魯國、宋國等的大部分地區。在薛國置薛縣,滕國置滕縣,偪陽國置傅陽縣(清版《嶧縣誌》還言之“偪陽縣”) ,魯國置魯縣等。這些都是無可辯駁的史實。

然而,有一個亟待解決的歷史疑問,那就是秦置薛郡的治所問題,一傳治薛城(今滕州市薛國故城),一說治魯縣(今曲阜,遺址即今曲阜市曲阜鎮“魯國故城”。)

滕州市秦時(薛郡府″治於在張汪鎮


前221年時的秦置薛郡,漢初襲之舊制。漢惠帝時(前194-前188)廢薛郡,改立魯國。是否有誤呢?

薛郡郡府到底是治於薛縣(今薛國故城),還是治於魯縣(今魯國故城) 呢?

考究薛國、薛縣、薛國故城的歷史:

夏:又禹封任姓奚仲在此立薛國,世代為侯,薛始為政治中心。 (一說奚仲又把薛遷下邳。《左傳 定公元年》“

薛宰曰:薛之皇祖居薛,以為夏車正。奚仲遷於邳,仲虺居薛,以為湯左相。”此邳,即(下)邳國,在今棗莊市地區南徐州東的邳縣地。有言今徐州睢寧古邳鎮。)

商:

商湯左相仲虺,奚仲後裔(傳為十二世)繼承薛國,時代為侯。傳治薛西上邳(今歡城,古又俗稱斗城。)商末失國。

西周:周初,周王封仲虺後裔任畛嗣薛,歸至薛城,為侯國。

春秋:中期降為伯爵。春秋後期,自畛開始又相傳31世至薛君任宏,為齊所滅失國。

戰國前中期:前418年,齊國乘機將薛國佔領。薛改稱徐州,為齊之西南鄙邑。而《竹書紀年》 載之“梁惠成王三十一年(公元前340年),邳遷於薛。薛改徐州。”周顯王46年(梁惠王後元十三年,齊威王三十五年),即公元前323年四月,齊威王初封少子田嬰封於薛,本年十月始築薛城。嬰世,子田文繼封薛地,招賢數千人,諸侯國君競相聘任。 田文(號孟嘗君)好客喜士,招八方任俠入薛至“六萬餘家”,田文死後,前279年(齊襄王五年),魏覬覦薛城,而齊擔心薛獨大,齊魏聯合滅田薛。

戰國後期:薛曾一度併入宋國,楚國勢力擴張,滅宋,又向北延伸至魯國故地,齊之西南邊邑薛城併入楚。

秦: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秦滅六國,置郡縣,於薛國舊都,設薛郡薛縣,薛縣府治此薛城。

一說以春秋戰國時期魯國的故地為薛郡,領魯縣、瑕丘、無鹽、須昌、張縣、滕縣、胡陵、方與、亢父、騶縣、薛縣。轄境約當今大汶河下游及其支流小汶河以南,大運河以東,蒙山、抱犢崮以西,棗莊市和魚臺縣以北地區。

(關於秦代[共十五年]薛郡府治所,有兩種說法:

一種說法是,秦薛郡府與薛縣府同治“薛城”內,即今滕南薛國故城;

另種說法是,薛郡府治於魯國舊都“魯城”,即秦時的魯縣治所,今曲阜附近的魯國故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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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208年:秦二世二年,雍齒守豐引兵之薛,泗川守壯,敗於薛縣。夏四月,項梁擊破秦嘉軍,追至湖陵,嘉死軍降。沛公聞項梁在薛城,往見之。項梁益沛公卒五千人。項梁盡召別將居薛縣。

公元前206年:劉邦建立漢朝以後,依然沿襲秦代的郡縣制度。一說漢惠帝時(前194-前188)廢薛郡,改立魯國(治魯國故城,即今曲阜)。薛縣依屬於故襲,即屬於魯國;

公元前201年:高祖六年,正月,以薛郡東海彭城三十六縣,立弟文信君為楚王。是年,高祖析薛郡屬楚國,薛縣跟屬薛郡;

公元前88年:高後呂后元年,置薛縣屬魯國豫州;

東漢:因之,薛縣屬魯國;

三國:魯國改名魯郡,薛縣承屬;

br> 西晉:薛縣,改屬彭城國;

東晉:改屬豫州魯郡,東晉武帝時,封武陔為薛縣侯;

劉宋:

薛縣改屬彭城郡;

北齊:公元420年,撤薛縣,並蕃縣,屬彭城郡;

隋代:廢除“薛縣”舊稱。公元596年(隋文帝開皇十六年),改蕃縣為滕縣,薛縣為滕縣領屬之地。而後,雖然故縣不存,但薛縣故地之名“薛城”猶在。

隋唐之後:漸滋村落,舊城為“薛城屯”圩,村落十數,又俗稱“薛城裡”。

唐、宋、元:雖有繼封之名,但人與地邈不相涉。

明洪武十八年 (公元1385年):薛城裡,為禮教鄉薛城社,屬滕縣。

清嘉慶十八年:(癸酉年,公元1813年),屬悌四保,後改為弟四社;清光緒年間:為滕縣第四區。

公元前206年始,劉邦沿襲秦代的郡縣制度。漢惠帝時(前194-前188)廢薛郡,改立魯國(治魯國故城,即今曲阜),得以發現端倪。

筆者認為,秦朝初期至漢惠帝廢薛郡立魯國之間,30年左右的薛郡郡府治在薛國故城處的薛縣,而不是治在魯國。雖然當的時薛縣改屬魯國;

明萬曆時十三年《滕縣誌 沿革志》如是記載:

“...夏禹分畫九州,已而封奚仲於薛,故滕薛皆在徐州之域;殷末,黃帝之滕滅;而周武王封其弟叔繡,是為春秋滕也。其後,又封夷父顏子之子友於郳,是為少邾子,於職方則三國皆在青兗之域。六國時俱為齊所並,於小邾東置靈丘,以薛為徐州。 [原文小注]齊宣王與魏襄王會徐州而相王即此。湣王復封田嬰田文於此,故仍為薛國。秦滅齊,以其地為薛郡;漢高祖始析小邾為蕃縣,今之縣治是也;析薛置薛郡,屬楚國;高後元年(博主注:前187) ,封張偃為魯元王,而以蕃縣屬焉;諸呂誅偃,廢為侯;景帝二年(博主注:前155) ,封其子餘為魯共王;及七國反時,楚滅分薛郡為四 (博主注:此後歷史資料再無記載薛郡,應該是漢代的薛郡從此撤銷。) :以戚、昌慮屬東海郡,以公丘屬沛郡,置薛縣與蕃縣,並屬魯國;後光武分天下為十三州,故蕃、薛 (博主注:蕃縣、薛縣) ,仍屬魯國,公丘則屬沛國,皆豫州刺史部也。戚昌慮仍屬東海郡徐州刺史部也。”

薛郡治所在設薛縣,而不是在魯縣

《滕縣誌》明確的記載秦滅齊國後,以“其(薛)地為薛郡”,無疑治於此秦時也已經設置薛縣;漢初高祖始析出小邾國地設置蕃縣,即今之滕縣治所。 今滕縣舊城在京滬鐵路滕州市火車站東250米處,秦蕃縣[後又作蕃郡府治所]至隋初的治所,在火車站西200米處,舊蕃陽街處。

“析出薛置薛郡,屬楚國。”楚國(時治於彭城,今徐州市駐地)在南,漢初既然又薛郡屬楚國,無疑薛郡還是在薛縣,因為這個地方離彭城不遠。既然秦代已經有了“薛郡”,《縣誌》為何還要言“析薛置薛郡,屬楚國。”博主認為,此“薛郡”仍是舊“薛郡”,只是改置楚國統屬;

薛縣與魯縣間,還隔著一個蕃縣。

所以高後元年(前187) ,封張偃為魯元王時,而以蕃縣屬之;景帝二年(前155) ,封景帝之子劉餘是為魯共王,於魯縣建立魯國(西漢劉氏魯國,都魯國故城。);

可見這時薛郡、薛縣都不屬於魯國,而是屬於南方的楚國(西漢劉氏楚國,都彭城。);

待到在公元前154年(漢景帝三年)以被封為吳王的劉濞為中心的七個劉姓宗室諸侯發動叛亂,歷經3個月被平定,且滅楚後,分原屬於楚國的薛郡為四:以戚、昌慮屬東海郡,以公丘屬沛郡,置薛縣與蕃縣,並屬魯國;

此後歷史資料再無記載“薛郡”,博主認為應該是漢代的“薛郡”從此撤銷。且薛縣開始屬於魯國。

東漢初,光武分全國為十三州時,故蕃縣、薛縣仍屬魯國,公丘縣則屬沛國,皆統屬於豫州刺史部。戚縣、昌慮縣仍屬東海郡徐州刺史部。

我們根據縣誌資料等還可以得出肯定的答案:

薛郡的設置、改置、或統屬雖有數次變動,可以肯定的是秦嬴政二十六年(前221年)所置“薛郡府”治所在設薛縣(薛國故城),而不是在魯縣(魯國故城)。

而且,至西漢中前期,漢景帝三年(前154年)前的“薛郡府”仍然是治於薛縣,而不是治於魯縣。

從秦初(前221)至漢代前期(前154)設置近70年的“薛郡”至此解體,而治所地薛縣也才開始屬於西漢魯國。

所以說,秦漢之際的薛郡府一直治於薛縣,而不是魯縣。

同時,漢惠帝“廢薛郡改立魯國”也是有誤的,因為至其三十多後,漢景帝才撤銷的薛郡。

但是依據《漢書·地理志》魯國本注:“故秦薛郡,高後元年為魯國。”下屬縣有“薛”。又《水經注》卷二五《泗水》注魯縣雲:“秦始皇二十三年(公元前224年)以為薛郡,漢高後元年(公元前187年)為魯國。”

那麼便與明版縣誌的“及七國反時,楚滅分薛郡為四”之言有背,縣誌部分有誤。

高後元年和漢惠帝時間是相當的,“故秦薛郡,高後元年為魯國。”如果這是確鑿的話,薛郡改魯國,但這並不矛盾於秦漢之際的薛郡在漢高後元年(公元前187年)之前治於薛國故都城,而西漢魯國治於魯國故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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