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談了三年多的女朋友相親被我發現了,借給她的錢該要回來麼?

國服第一躺雞


這個女子都準備當別人老婆了,你當然應該要把自己的錢要回來。畢竟,相信你的錢也不會是大風颳來的,一定是你和你的家人辛辛苦苦賺的錢。當然不能隨隨便便的花到別人老婆身上。不過,如果你和別人是真愛,你非常非常的愛他,那你花在他老婆身上的錢,就別要回來了,不要傷了你真愛的心💕。


愛國者但不是小粉紅


你這場景太像我以前的情景了。

我也是談了三年多,彼此感情很好,我都帶她回老家參加我哥的婚禮了,也介紹給老家親戚朋友認識了,在我心裡她就是我老婆了,誰知道回城市打工不久,她家裡不同意我們,排斥我是外地人,安排她去相親,她也去了,讓我覺察到她還在交往。

我傷心欲絕,苦苦挽留,可是她最終還是順從了父母,我想不明白我剛畢業努力奮鬥又對感情專一,拒絕了幾個追我的女孩,一心呵護她,可她卻這麼輕易就離我而去,就因為我剛畢業沒能力滿足她父母在她本地買一套房子。三年的感情抵不上三天的相親,我覺得很可笑。

如果你的女朋友也像我的一樣,立場不堅定,已順從了父母意願,勸你早點放下,免得痛苦一生,至於有沒有還你或是要不要討那點錢,我覺得無所謂了,給她吧,畢竟相愛過!



飛往南方的企鵝


你想要錢,說明你根本就不愛她,她相親也是對的。我和男朋友談了三年,家裡不同意男朋友廣西家裡條件不好,因為他家裡要催他結婚,他大我三歲多,我那時剛滿20歲,沒有結婚想法,男朋友擔心我把他年齡拖大了在分手,所有分了,我要把錢還他,包括為我花的錢,他都不要。我那時候不太懂事,我是真喜歡他的,我結婚九年,從來沒有忘記過他,每天他身影,他的聲音在我腦海浮現。


手機用戶56126532429


曾經有一個朋友跟您有類似的經歷。

他們是初中同學,男方長得不錯,女方也可以算得上漂亮。相處了十來年吧,後來男方發現女方在他們交往期間去相親了,而且相親了好幾個。這些相親對象都是家境不錯的主,她的父母滿心歡喜,因為那段時間他們賭博賠了很多錢,負債不少。所以她的父母親更希望她去相親,能夠從中得到些許好處。她也很聽話,去了好幾次。然而,這期間我這個朋友和她還是情侶繼續同居著。後來,塵埃落定,他們分了,她嫁了個有錢人,而我這個朋友也籌備著離開這個生活好幾年的城市。很多時候,人不由己,既然愛已遠去,那就分了吧,放過她也放過自己。

至於金錢,借的總是要還,可以要回來。但是如果是交往期間自願花的,那就別提了,當是點費用補償吧。


北唄01


不管她是不是迫於父母的壓力相的親,但她最少沒有和她父母挑明你和她的關係,這三年你們又算得了什麼?你是她備胎?

如果她真的願意和你繼續處,最少這事後,該讓你見見她父母。

不願意繼續的話,那就分了唄。

至於錢的事,畢竟是她開口借的,如果她能主動開口最好,不主動開口,那就算了吧,對我來說,畢竟愛過三年的人,幾千塊錢不算什麼,不要搞到最後變成仇人。



八零後的峰子


你好,很高興可以回答你的問題。

我談了三年多的女朋友相親被我發現了,借給她的錢我該要回來嗎?女孩子跟了你三年了,最終抵擋不了父母的反對。說明你自身條件沒有亮點,借她的錢,她也沒有明說不還,應該大度一點,就當作是補償了青春損失費吧。當然她沒這麼說,是我說的。

為什麼我要支持她呢?男人嗎,先要大度一點,強扭的瓜不甜。既然她打算放棄這段感情了,就一定糾結了很久。女人如菜市場的蔬菜,早市,午市,晚市相差甚遠。猶其是價格,而你正好趕上了早市,菜正新鮮,價格正貴的時候。不要總覺得那女孩傷害了你,何嘗又不是被彼此傷害呢?

6000塊,她如果還給你了,你也沒有發財,只是心裡安慰了一下,平衡了一下。可是當事過境遷後,你們互相回憶起往昔。她不欠你什麼?心安理得。而你呢?當年為了追回那6000塊錢,找了她一次又一次。你會後悔的,因為當年她在如花的季節,跟你一起放綻。而你沒有給過她什麼?你應該落落大方的祝福她永遠幸福,莫辜負了你對她的一輩子不再相見!


寒杉寺


談了三年多,感情如何?她還揹著你相親,說明她根本不滿意你,只是把你當備胎。

怎麼知道自己只是個備胎呢?

首先,她從不在她的社交網絡平臺,比如微信朋友圈、微博、QQ空間等公開你們的戀情,這是她在刻意隱瞞,製造一種她沒有男朋友的對外形象,以便一有機會就可以跟別人談;

第二,她從不會把你帶去見她家人,或者見父母親人時刻意表現疏離,本來好端端的,突然放開手,或者隔著一段距離之類的,說明她不敢讓大家知道你們關係已經很親密,就是騰出空間機會來容納另一個人;

第三,她偶爾會玩失蹤,說的失蹤不是找不見人,而是她去哪裡你不知道,留下她真空的時間,她可以跟其他人試著處對象,如果有更好的,她就棄你不顧,就是騎驢找馬。如果真心愛你的人,尤其是女人,恨不得24小時貼在你身邊,如果不得不分開,也會告訴你她現在何方見何人做何事,她希望你倆的世界是融合在一起的。

你自己比照一下吧,如果中了,趕緊不動聲色,找些理由,比如哪個哪個親戚急著借錢,先挪去給他,今後再還之類的,把你的錢套回來吧[捂臉]



南寧NO媽


我猜,她當初找你借錢的時候,壓根兒就沒想過要還你!你也肯定是沒讓她給你打借條!所以,這個錢看你怎麼定義了!如果,你覺得她揹著你去相親,不管是出於什麼原因,都深深傷害了你的心,那麼,直接跟她分手!不要聽她的任何解釋,那些都是糊弄人的,不管她怎樣的強詞奪理,不管她怎樣的痛哭流涕,你都不要相信她所說的每一句話!如果她深愛著你,她是不會偷偷瞞著你去見別的男人的!你最好現在就擬訂借條,上面寫明某年某日借給某某多少錢,並且規定多長時間歸還完畢!最後讓她簽下她的名字,按下她的手印才能完全生效!既然你打算終止戀愛關係,你跟她就已經沒有任何關係了!誰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更何況是6000塊錢,你必須要回來!另外,你得反省一下自己了,為什麼你們倆談了三年都沒結婚?你的哪些地方讓她跟家人對你不滿意?因為對你的不滿意,才導致了她被家人催著去相親,所以,你必須調整自己改善自己!記得,戀愛不要談的時間太久,太久了就沒有任何激動的小浪花了!對彼此也不再有原先的情深義重了!因為太熟悉了所以就顯得太平淡了!好好處理吧,記得,當你失去的那一刻開始,就已經註定一切都不屬於你了!不要糾結,不要難以釋懷!你會遇到和你相伴一生的女孩的!祝你好運!



lsy小燕子


個人認為,她如果還就接著,不還的話也沒有必要非要追著要,三年的感情都說放就放了,難道六千塊錢還放不下嗎?

至於你說的替別人養老婆的話,我還是覺得你有點狹隘了,雖然人們戀愛大多是奔著結婚去的,但是並不是每段愛情都可以修成正果,相處三年了,不短的時間,女孩子肯定也是對你付出過真心和感情的,你們應該也是有過快樂的時光的,沒有必要因為這六千塊錢搞得不歡而散,大家都多留點美好的記憶不好嗎?不要因為這個債務就抹殺了這三年。

也許女孩子比較現實,答應家裡安排的相親,對你來說有點不公平,第一反應應該是傷心,而不是去要回那個錢。六千大概還是你可以承受的範圍吧,好聚好散的好。

如果對方主動還,你沒有必要拒絕,如果對方不還,也沒有必要死纏爛打的要了,長個教訓,擦亮眼睛,會有更好的姑娘的。





陌蘩


六千元,不要也罷,女孩和你相處了三年,你也玩了三年,這點錢對於一個大男人來說就太微不足道了,三年的床上感情,難道不值這六千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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