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臾lighting
剛才看到一個評論…就說了未成年人看一些黃暴文危害大,還是未成年人追星危害大。還列舉了未成年的孩子用自己零用錢買明星代言產品……他說他聽見這事兒覺得這孩子完了……
這樣的論調還越來越多…莫非這是新方向嗎?用黃文PK追星?論哪個危害大?
先說一下涉黃在咱們國家是違法的!要不然賣光碟的也不用偷偷摸摸了[笑哭]
可目前為止,追星……不犯法。
從改革開放以來,每一代人都有自己的追星經歷。我聽我父母就講過,那時候逃課逃班也要去看日本電影《追捕》…男主演高倉健更是成為當時女性的男神。電影裡同款風衣也是幾度脫銷斷貨…聽我爸說當時都有人借錢買那風衣…
後來香港娛樂業雄起,大家又經歷了四大天王等香港明星…印象特別深的就是很多十幾歲的男孩都喜歡剪郭富城的四六分發型。大我十歲的姐姐也是把自己僅有的一些零用錢買了很多明星貼紙和磁帶~整晚整晚的聽那些歌…(後來才知道都是盜版的)[捂臉]
再後來哈韓哈日…我初中時HOT那個火啊…後來東方神起…太多了。那時候哈韓的人那種打扮現在還被笑稱“非主流”。那一代追星族沒少讓人叫“腦殘”…
這一代又一代的追星過來,當年那些喜歡高倉健的女孩們都當了奶奶吧?甚至被嘲笑非主流那一批孩子現在也都為人父母了。
網絡時代,追星的花樣繁多…可追星並不是什麼能毀人的壞事兒。但我也承認未成年的孩子需要正確的引導。娛樂圈也需要很好的規範。
現在動不動就把鍋甩給明星、小鮮肉…能有現在這個局面不是那幾個明星能做到的。背後的大佬們還指著這些明星賺錢呢。
最後想起郭德綱的幾句話“別說聽幾段相聲就學壞了,你就是那玩意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