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兒子娶媳婦都是沒要彩禮、沒辦酒席,沒花父母一分錢,成家之後卻沒錢給父母,他們做錯了嗎?

小秋在南寧


涉及養老和金錢糾紛,有時候情況複雜,個人覺得無所謂對錯,要看情況而定。但贍養老人是法定義務,這點毋庸置疑。

我說一下我姐夫家裡情況,他是兄弟兩人,因為我姐夫的媽媽是全職在家照顧老人,只有我姐夫爸爸打零工。所以,這肯定是無法支持我姐夫兄弟兩人買房娶妻了。這都得依靠我姐夫兄弟兩人。

所以,我姐嫁過去,還是租房子住,彩禮我們家也沒要多少,意思一下也讓我姐帶過去了,因為日子實在太難了。後來,我姐夫出去打井,一年到頭都回不來幾天,就是拼命掙錢,終於攢下了房子錢,趁著房子不貴,買了一套。

期間,我姐公婆沒有出一分錢。就結婚的時候,出了酒席錢,但這也是他們力所能及的事情了。老人條件不好,他們也有老人需要養(我姐夫奶奶90多歲還在世)。所以,我姐和我姐夫的嫂子,都是自己奮鬥過來。從來沒有抱怨老人一句話。

現在,我姐條件好起來了,我姐夫爸媽也做不動了,只能幫我姐帶帶孩子。我姐夫兄弟兩個人養著他們,一個月給多少贍養費。

我真心覺得,父母們沒錢,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情。如果有錢,哪個不願意支持自己的兒女呢?所以,不要抱怨,學會看淡點。老人還是要養的。畢竟,他們也養育子女成才了。

我也佩服我姐,對於這種事情不計較,這說明,我姐胸懷挺大,而且獨立、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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