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枚銘文豐富的毛澤東像章

一枚銘文豐富的毛澤東像章



國營新蘭儀表廠,當年我國重要的軍工企業之一。對外保密代號242工廠。現為蘭州飛行控股有限公司。始建於1956年3月,1958年10月開工。是國家“一五”計劃期間前蘇聯援助的156個重點工程中的第44個軍工項目之一,是我國第一座自動化駕駛儀制造企業。是新中國第一套轟炸機、運輸機自動駕駛儀的誕生地。目前,是隸屬於中航第二集團公司專門研製、生產自動駕駛儀系統、航機、陀螺及其它航空儀表的專業化企業。建廠60多年來先後為國家各類轟炸機、運輸機、直升機、強擊機、無人機、殲擊機、空中加油機研製和生產了近200種不同型號的自動駕駛儀及其它航空儀表。

該章背銘文寫有“紀念毛主席親自批示解決甘肅問題的三個文件發表一週年.1968.8.5”一圈文字。這三個文件的來歷是:第一個文件:1967年5月31日,蘭州軍區黨委請示中央要表態支持“總工、三司”。毛主席批示同意表態。第二個文件:1967年7月5日,中央軍委在聽取張達志、冼恆漢、詹大南、張忠等人關於甘肅省軍區支左情況彙報後毛主席批准《關於甘肅問題的幾點意見》。第三個文件:1967年9月30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中央文革小組經毛主席批示“很好,照辦”,轉發了《甘肅問題座談紀要》。這三個文件的出臺都有其複雜的歷史背景和曲折的發展過程。

在像章的正面圖案中,設計者將當年英模人物門合同志生前的誓言“毛主席指示我照辦”鐫刻其上,與背面的銘文遙相呼應,可謂是起到了畫龍點睛的效果。該章有其重要的史料價值和收藏價值。(嗚謝李岐山政委提供的有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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