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起,吃这几十种野味就是犯法!

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决定》明确阐明了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划重点敲黑板!!!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如果违犯本决定,就是犯法!

鱼类等水生野生动物不列入禁食范围。

猪、牛、羊、鸡、鸭、鹅、兔、鸽等不列入禁食范围。这些家畜家禽是肉类食品来源的动物,其人工养殖利用时间长、技术成熟,从业人员具有一定规模。这些列入畜牧法规定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对其养殖利用包括食用等,适用畜牧法的规定进行管理,并进行严格检疫。

除以上之外,其他野生陆生动物都不能吃。否则祸从口出,一时解嘴馋就会触犯法律。

不能吃的陆生野生动物按“纲”分类:

兽纲:貉、银狐、果子狸、野猪、北极狐、水貂、梅花鹿、马鹿、花鼠、仓鼠、豚鼠、麝鼠、毛丝鼠、海狸鼠。

鸟纲:包括非洲鸵鸟、大美洲鸵、鸸鹋、疣鼻栖鸭、绿头鸭、环颈雉、火鸡、珠鸡、石鸡、蓝孔雀、蓝胸鹑、鹌鹑、鸡尾鹦鹉、虎皮鹦鹉、费氏牡丹鹦鹉、桃脸牡丹鹦鹉、黄领牡丹鹦鹉、白腰文鸟、黑喉草雀、七彩文鸟、橙颊梅花雀、红梅花雀、禾雀、栗耳草雀、金丝雀。

爬行纲:巴西龟、鳄龟、中华鳖、尼罗鳄、湾鳄、暹罗鳄。

两栖纲:中国林蛙、黑龙江林蛙、猪蛙、虎纹蛙。

蛛形纲:蝎子。

昆虫纲:双齿多刺蚁、大黑木工蚁、黄猄蚁。

多足纲:蜈蚣。

实施《决定》目的为了全面禁止和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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