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讓孩子隨了現任丈夫的姓,前夫以孩子“改姓”為由拒不支付撫養費,他的做法合法嗎?

王大偉律師


這位女士,你將與前夫所生子女隨繼父姓,請問,事前你是否與前夫有過溝通或經過了對方的同意?你只需回答有或沒有即可。如果沒有,那我告訴你,你與現任丈夫的自私做法,影響到前夫對孩子應承擔的撫養費拒付行為,完全是你的們導致的原因,從這一點來看,你前夫拒絕繼續支付撫養費,雖於法無依,但合情合理。如果嚴格到法律層面,撫養費支付問題,不支持任何客觀理由而改變法院的原相關主張。相應的,你不經過與前夫的同意,私自改變前生子女的屬姓,是無效的,嚴重違背了婚姻法的相關規定。所以,你的做法和你前夫的做法,都不會得到法律的認可,即便你們雙方訴至法庭,都會敗給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其實,有些事情不一定非要法庭見,私下協商更利於問題的解決。你主動恢復孩子的血緣關係屬姓,孩子的撫養費自然會順利到手,如果不信,你們不妨打一場官司看看最後結果如何!最後規勸該女士一句,離婚,不代表婚生子女的血緣屬性變異,做人請不要太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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