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了女方20萬彩禮,結婚前女方說的再給20萬,否則不同意舉行婚禮,這事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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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種加價方式 不可能把錢給你倆拿回來啦!你要是還想結婚,那可以找你未婚妻 說明 可以貸款 借到這筆錢,不過進門就還賬,在錢沒還完時,什麼都買不了,衣服 化妝品 ...就連想吃肉 每月能吃上一次就算多的,看她怎麼說,是不是還堅持 讓家裡把她給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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