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登基為帝之後,立馬開始“復漢官之威儀”

朱元璋登基為帝之後,立馬開始“復漢官之威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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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元1368年明王朝建立後,朱元璋吸取元末農民起義的教訓,對農民作出讓步,採取了一系列措施,使社會經濟很快得到恢復和發展。特別是由於政府大力提倡種植棉花,強制性地規定種植桑、麻及木棉等經濟作物,推動了紡織生產。當時,江南地區的農村婦女普遍參與紡績勞動,由此帶動了棉紡織技術的發展和提高。


朱元璋登基為帝之後,立馬開始“復漢官之威儀”

明朝初年,松江(今上海市松江縣)已成為出產棉布的中心,其布質精密細麗,暢銷四方,直至清朝,一直享有“衣被天下”的美譽。明代中葉以後,棉布的使用範圍越廣,甚至皇帝的“近體衣”“俱松江三梭布所制”,“太廟紅紵絲拜裀[yin因,墊],立腳處乃紅布”(陸容《菽園雜記》卷一)。棉花和棉布已普遍成為人們製衣禦寒的服裝材料。以往人們所穿用舊絲麻絮裝的縕袍,已為木棉裝的胖襖所代替,過去人們所說的“布衣”,也由麻布轉指棉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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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初,朱元璋極力加強中央集權,採取了種種措施,加強全國的集中統一,服飾制度的制定是其中的一項。

  朱元璋一做皇帝,即實行他“復漢官之威儀”的主張,下詔將元代遺留的辮髮、椎髻、深襜、胡帽,男子的褲褶窄袖及辮線腰褶,婦女的窄袖短衣、裙裳等一律禁止。又上採周漢、下取唐宋,對服飾制度作了大的調整。這套服制先後用了20多年時間,直至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3年),才基本定型。永樂、嘉靖時又作了些更改,使各項規定更加具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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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代官服恢復唐制,但比唐代的“品色衣”等級的差別更加明顯。這與朱元璋奪取政權後,改變農民立場,大量接受儒家思想有關。

  官服中最高等級的冕服只限於皇帝、皇太子、親王等皇室成員專用。冕服用於祭祀或朝會等大典。明初冕服一如傳統形制,洪武(公元1368—1398年)初至嘉靖(公元1522—1566年)年間曾有幾次變更,只是在質料、花紋位置上作些調整。歷次改變,都使規定更加具體,製作也更為考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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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冕服與前稍有不同的地方:一是將原冕服下裳的前三後四改作連屬一起如帷幕的式樣;二是規定所繡日、月的直徑為五寸;三是用黃玉作充耳;四是將古制的五彩玉旒改為七彩玉珠,又將火、華蟲、宗彝繡在袖上,日、月、龍繡於兩肩,星辰、山繡於後背等等。皇太子在陪同皇帝祭祀天地、社稷、宗廟,以及大朝會、受冊等重大典禮時,也服袞冕,但較皇帝次一等,袞服用九章紋,冕為九旒,旒用九玉。世子袞冕又次一等,為七章、七旒。旒上所用珠玉的質料、色彩都稍有不同,以示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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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室冠服,還有皮弁服、武弁服、通天冠服、常服、燕弁服等,用於不同的場合。以上冠服,由於時代不同,也略有改變。如武弁服,在明初時用於皇帝親征或遣將,以後就不多用了。幾種冠服中用途最多的是常服,常服為折角向上的烏紗帽,盤領窄袖黃袍,袍的前後及雙肩各繡金織盤龍,金、玉、琥珀束帶。因烏紗帽折角向上如“善”字,後名“翼善冠”。與唐代相比較,明代“翼善冠”要簡化得多。今天我們還能看到的這種冠的實物,是明十三陵中定陵出土的萬曆皇帝朱翊鈞的金制翼善冠。全冠用極細的金絲編織而成,上面鑲嵌兩條金龍戲珠,姿態生動,製作精緻,體現著皇帝的尊貴及特權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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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靖七年(公元1528年)更定燕弁服,作為皇帝燕居休閒的服裝。世宗朱厚熜[zong總]認為,古代的玄端上下通用,有失皇帝威儀,於是告諭禮部:“今非古人比,雖燕居,宜辨等威”(《明史·輿服志》)。後更名“燕弁”,寓有深宮獨處,以燕安為戒的意思。燕弁服的冠匡如皮弁,用烏紗為帽,全帽有12瓣,各瓣間壓以金線,帽前裝飾五彩玉雲,帽後列四山,朱纓,雙玉簪。衣服仍如古玄端式,兩肩繡日、月,衣前盤一圓龍,後面盤二方龍。同年,在燕弁服的基礎上制定保和冠服,作為親王、郡王、世子等燕居時的服裝。保和冠乃是明代的創制,但也並未脫離傳統的冠制體系。

  

朱元璋登基為帝之後,立馬開始“復漢官之威儀”


  朝服用於大祀、慶成、正旦、頒詔等國家大典。戴梁冠,穿赤羅衣、裳,佩赤、白二色絹大帶,革帶,佩綬。明延宋制,也以冠上樑數劃分等級。公冠為八梁,加籠巾貂蟬,立筆五折,四柱,香草五段,前後玉蟬。侯七梁,籠巾貂蟬,前後金蟬,其餘皆少於公冠一等。伯為玳瑁蟬,其餘較侯再減一等。都插雉尾。駙馬與侯相同,但不插雉尾。梁數之外,官員所佩的帶、綬也是區分品級的標誌。官一品,冠七梁,不用籠巾貂蟬,革帶用玉,綬用雲鳳四色(黃、綠、赤、紫)花錦。二品,冠六梁,犀革帶,綬同一品。三品,冠五梁,金革帶,綬用雲鶴花錦。四品,冠四梁,餘同三品。五品,冠三梁,銀革帶,綬用盤雕花錦。六品、七品冠二梁,銀革帶,綬用練鵲三色(黃、綠、赤)花錦。八、九品冠一梁,革帶用烏角,綬用鸂鶒[xichi西翅,一種水鳥,色多紫]二色(黃、綠)花錦。御史冠用獬豸。所拿的笏板,一至五品用象牙,六至九品用槐木。

朱元璋登基為帝之後,立馬開始“復漢官之威儀”


  公服用於早晚朝奏事、侍班、謝恩、見辭等,以後改為常朝時穿便服,只在初一、十五朝參時穿公服。這種服制為盤領右衽袍,袖寬三尺,用紵絲或紗羅絹製作。袍服顏色,一至四品為緋色,五至七品為青色,八至九品為綠色。按品級繡織各種大小不同的花紋。八品以下官員的公服沒有紋飾。穿公服時,頭上須戴幞頭。

朱元璋登基為帝之後,立馬開始“復漢官之威儀”


  常服用於常年理事,也是公服,形制比較簡便,由烏紗帽、團領衫、束帶三部分組成。烏紗帽前低後高,兩旁各插一翅,通體圓形,外表用黑皺紗,帽裡為漆藤絲或麻,既輕又牢固,可以自由戴脫。明代以烏紗帽作為官帽,此後即引申為官職的代稱。鄭板橋的“烏紗擲去不為官,囊橐[tuo陀,袋子]蕭蕭兩袖寒”(《予告歸裡,畫竹別濰縣紳士民》),就是以烏紗帽代指官位。束帶,依品級區別,一品用玉帶,二品花犀,三品金鈒花,四品為素金,五品銀鈒花,六品、七品素銀,八品、九品烏角。洪武二十四年(公元1391年)定職官常服使用補子。這是一種有固定位置、形式、內容和意義的紋飾,以金線或彩絲織成飛禽走獸紋樣,綴於官服的前胸後背處,通常做成方形,前後各一。文官繡禽,表示文明;武官繡獸,表示威武。公、侯、伯及各品官各不相同。明代這一創制,延續到清代,成為區別官員品級的又一顯著標志。其具體規定所繡圖案如下:

朱元璋登基為帝之後,立馬開始“復漢官之威儀”


  公、侯、伯、駙馬 麒麟、白澤

  文官一品 仙鶴    武官一品 獅子

    二品 錦雞      二品 獅子

    三品 孔雀      三品 虎豹

    四品 雲雁      四品 虎豹

    五品 白鷳[xian閒]  五品 熊羆[pi皮]

    六品 鷺鷥      六品 彪

    七品 鸂鶒      七品 彪

    八品 黃鸝      八品 犀牛

    九品 鵪鶉      九品 海馬

    雜職 練雀      風憲官 獬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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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冠服之外的佩飾有牙牌。這是內官及在京各司常朝官都需隨身懸掛的,用來作為出入關防的憑證。官員牙牌以象牙為料,上面刻有官職。拜官時由高寶司頒給,轉官時須繳還,不得轉借,否則就要坐罪。內使、小火者用烏木牌,校尉、力士、勇士、小廝等用銅牌。明武帝時太監劉瑾圖謀不軌,不僅私制兵器,偽造寶印,且改制牙牌。抄沒他家時,除金銀珠寶、蟒衣袞袍外,牙牌竟有兩大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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