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一“老賴”欠債不還,還忽悠法院 面對拘留處罰,立馬清賬

滄州一名“老賴”,欠人貨款不還,在被申請強制執行後,仍以種種理由忽悠法院,拒不還賬,在被處拘留15日、罰款1萬元的情況下,最終結清所欠全部款項。

欠貨款24.5萬元半年多不還

2016年8月24日,生意人馮某與陳某簽訂了管材供貨合同,總價款64.5萬元,並約定貨到付款。

陳某按合同約定交付了管材,馮某收到管材後,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給付陳某貨款40萬元,剩餘24.5萬元貨款,馮某以暫時手頭緊張為由,請求延遲2個月付款。陳某考慮到雙方合作關係一直不錯,就同意了。可馮某並沒有按照承諾兌現。

無奈之下,2017年3月,陳某向滄州市孟村法院起訴。法院經過審理,依法判令馮某十日內向陳某支付貨款24.5萬元。

然而此後,馮某既未提出上訴,也未支付貨款。於是,陳某在2017年6月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編造種種藉口應對強制執行

接到法院限期執行通知書後,馮某一再拖延。其先是以弟弟住院需照顧為由,申請延期還款。

執行法官吳玉超在徵求陳某意見後,給馮某延長了一個月的期限。

可期滿後,馮某仍沒有動靜。儘管法院多次催促,但馮某今天以孩子生病、明天以在外地要賬、後天以正在準備執行款為藉口,一拖再拖拒不還款。最後馮某甚至以痛哭示人,表明自己童年的不幸和生活的艱辛。

今年8月16日,執行法官經請示分管院領導,決定依法對馮某司法拘留15日,罰款1萬元。面對被拘留的處境,馮某隻得籌措錢款,並於當天下午繳清該案全部標款項和罰款,案件得以執結。

■文/河北青年報記者朱麗娟 通訊員劉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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