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2日9時許,寬城交警大隊民警在凱旋路沿線巡邏時發現一個像小山一樣的“物體”由南向北“晃晃悠悠”迎面駛來,駛近才看清是一臺超高、超長、超寬的小型貨車。車上捆滿了貨物,貨物隨著車輛的顛簸行進顫顫巍巍,隨時有散落風險,車尾超長部分差不多為車廂長度的一倍,超出車體部分僅用一條帶子捆綁固定。
民警當即將其截停,在盤查中瞭解到,這臺吉A牌照的小型貨車載滿了回收泡沫板,重量輕但是體積大,駕駛員張某為了一趟多賺些錢便多裝了“一些”。民警現場對其違法行為進行批評教育,責令其立即卸貨轉運,並依法對其開具現場罰單,處以100元罰款,記1分處罰。
寬城交警提示您,超高、超長、超寬駕駛車輛是一種極危險的駕駛行為,他的危害有:
1、遮擋視線。如果裝載的貨物超長超寬超高,很容易遮擋後視鏡視野,擴大盲區,更容易誘發事故。
2、擠佔車道。超限的貨車,很容易擠佔其它車道,不僅容易造成交通擁堵,還容易在與它車會車時發生剮蹭,尤其是轉彎時轉彎半徑加大,車尾更容易掃到其他車輛造成交通事故。
3、容易發生遺撒,危害道路安全。如果貨物加固不到位或者遇到顛簸等情況,貨物極容易散落,對其他行駛車輛是極大的安全隱患。
4、貨物超高,易翻車!貨物高出車體,會導致車輛重心上移,更易誘發翻車事故,在經過橋樑等限高路段時還容易卡在立交橋、限高杆下引發道路擁堵。
東亞經貿新聞記者 周東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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