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私企的員工,在防疫期也能享受最低工資待遇嗎?

福潤中國


私企的員工是否在防疫期間享受工資的待遇,這個取決於取決於自己的老闆,他自身的財力以及2020年的戰略規劃,因為每個公司的資金對於現金流是非常至關重要. 關於疫情期間,薪資的發放按照正常道理沒有上班是沒有工資的這個很合理,因為是勞動關係等值交換的概念,而勞動關係,最終的結果取決於時間的付出。所以此刻我們要擁有正確的心態,沒有薪資也沒有關係,接下來上班期間好好努力去獲得更多的薪酬,因為老闆也不容易,就像在疫情期間發生的所有人員的狀態一樣,每個人都不容易,相互理解很重要。


梓涵9090


未必。這要看你所在的單位的老闆決定在防控冠毒這一非常時期採取的是怎樣的應對政策了。冠狀病毒屬於不可抗力情形,待崗期間單位有理由、法律依據和彈性空間做不同決定。

具體而言,防疫期間工資照發、打折發放、按基本工資發放、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發放、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發放都有可能。

待崗期間,只要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發放,就是合法的。如果以不可抗力為由,解除勞動關係,也不違法。

防疫期間,具體按什麼標準發放,主要看私企老闆的決定,取決於老闆的胸襟、眼界以及企業的效益、財力和現金流。

另外還要看疫情多久才會過去。時間短,私企老闆或許可能咬著牙,大方些。時間長了,私企老闆自身不保,就難說了。

這場疫情波及面太廣,對各行各業造成的影響會陸續顯現出來,連鎖反應及損失或許超出現在的想象。其中,私企最難為情。

如果國家對私企沒有大幅減稅和其他扶植政策,處境堪憂。後續面臨虧損、倒閉、裁員不難想象,更別提員工的工資和社保了。

其實,私企老闆和員工都不容易。盼望疫情早日過去,早日恢復安寧的生活,祈禱國人安康。武漢加油、中國加油!


水流雲在草青青


關於私企的員工,在防疫期享受的工資待遇,國家在疫情發生後已經有明確規定:
2020年1月24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明電[2020]5號)第二條:“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根據上述規定,可以得知兩個重要信息:

1.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這裡所說的全額仍然是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數額。
2.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具體數額企業可與勞動者協商,但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若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比如下面一些省市的規定:
《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規定,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勞動者生活費,生活費發放至企業復工、復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
《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規定,按照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勞動者基本生活費。
《上海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規定,按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但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另外,需要補充的是,若員工沒有得病但被隔離,則工資應當正常發放。
總之,在防疫期間,無論是國企員工,還是來自私企,企業都要按照一定數額給員工發放,具體數額參照當地法規。如果不發放,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舉報賠償。
希望我以上的分析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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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子說職場


關於防疫期間的工資,應該是比大家想的還要好一些。

按照1994年原勞動部發布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1995年1月1日實施),第12條明確規定:

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這一點的解釋一般是勞動合同簽訂工資。很多人感覺恍然大悟,為什麼勞動合同簽訂的工資很多企業都是填寫最低工資了。

實際上,在具體操作中一般是按照正常發放工資,除了加班費之外。比如《山東省企業工資支付規定》中,明確指出停工停產歇業,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當視同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並支付該工資支付週期的工資。


絕大多數人的工資支付週期是每月,當然一些非全日制用工是按日或者按周結算工資的。

如果當地沒有具體的規定,那麼只能按照勞動部規定來了。不過,第1個工資週期儘管沒有提供勞動,肯定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如果是超過一個工資週期。還要分為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和沒有提供正常勞動兩種情況。

如果提供了正常勞動,支付的工資標準一般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山東省的表述則是,如果企業安排勞動者工作的,可以重新協商約定勞動合同支付的工資標準,相關工資標準不低於最低工資。

如果沒有提供正常勞動,那麼按照各省市的規定執行。山東省的標準是按照當地工資標準的70%支付勞動者基本生活費,一些地區又稱為“待崗工資”。青島市的規定則是80%。


除了工資以外,只要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勞動關係保留,用人單位就應當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當然,為了減輕企業負擔,國家明確因疫情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可以向社保部門提出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經社保部門審批以後,不會讓職工停止享受緩繳社會保險費之間的社保待遇,情況解除補交時,不需要繳納滯納金。

除此以外,國家還在推出一些減稅降負政策以及貸款優惠政策幫助企業渡過難關。

如果用人單位不支付工資待遇,可能會遇到非常大的麻煩。因為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有些人可能疑問,單位沒有支付勞動報酬,怎麼還要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呢?

因為勞動者本身是以工資為收入來源的,單位不足額支付工資,勞動者就很難生存下去。如果不允許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去尋找新的就業崗位,很有可能會讓企業“綁架”一些勞動者的利益。

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了,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的標準是按照每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不足一年的按半個月計算。月工資的標準是“按照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這一表述是很有水平的,因為我們前12個月很有可能會拿到一些績效工資、年終獎、加班費之類的待遇。這些待遇是都應當算到工資總額裡邊的。因此真正的月工資要比我們每月的應發工資額要高,更不是所謂的實發工資。

不過,相對而言還是希望職工體諒企業困難,企業照顧職工不易,大家共同努力渡過本次疫情難關,讓我們的生活早日恢復正常。


暖心人社


你好,從《工資支付暫行規定》以及各地的政策規定來看,你在防疫期間即便沒有上班,一樣可以享受跟正常工作期間同樣的工資待遇,而不是享受最低工資待遇。下面我詳細跟你解釋一下,也藉此機會讓大家有更準確、清晰的認識。

首先,我為什麼說你(其實包括所有的員工)在防疫期間應該享受正常工資而不是最低工資呢?關鍵是由《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和各地制定的工資支付條例決定的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2條明確規定,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看到沒,該法明確說了,只要不是因為員工原因造成的公司停工停產,員工即便沒有提供勞動,公司照樣需要支付工資,而且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公司必須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給員工支付工資。

這裡面要注意兩個細節:一是一個工資支付週期通常指的是一個月,而目前的疫情放假時間遠遠不到一個月,所以工資要按高標準支付。二是工資發放要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這個意思又有兩層,一層是指合同約定的工資跟實際工資相符,那就按合同約定待遇支付;如果合同約定的工資待遇低於實際收入,那就按照你們員工實際工資標準發,當然不包括加班工資。

而且根據上面法律規定,如果公司因為疫情的原因放假超過一個月,那麼超過一個月之後的工資才按照最低工資標準發放,而不是現在放假就按照最低工資發,這一點對於你們員工來說最為重要,必須理解明白。

還有,上面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僅僅是全國性的法律文件,具體到每個省市,又有自己的明細文件,所以企業除了要遵守全國性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外,還必須遵守省市的具體規定。我舉個例子吧,假設你在廣東深圳打工,你們企業對於此次疫情期間員工工資發放的行為,不僅要按照《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執行,還要按照《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執行。而各個省市的工資支付條例都是遵照國家《工資支付暫行辦法》制定的,所以具有一脈相承的特性,在企業放假期間的工資支付規定上都是一致的,因此,無論是私企還是國企,都必須按照國家和當地省市的工資支付條例發放工資。因此,在防疫期間,你們私企員工的工資也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發放,更通俗點說就是你們平時正常工作期間發多少工資,現在疫情放假期間同樣發多少工資,而不是發最低工資。

我還是總體舉一個例子吧。比方說你正常每天工作8小時可以拿90塊錢,平常每天加班3個小時可以拿55塊錢,你每天的總工資大約為145元,而公司合同上跟你簽訂的月工資為當地最低工1800。現在疫情期間,你沒有去上班,公司應該給你按照每天90塊錢的工資標準發放,這個90一天的工資標準就是你正常勞動情況下的工資,公司必須按這個數來發錢,而不能按照最低60一天的標準發放。如果一個月之後,公司還是無法復工,繼續放假,那麼那個時候公司可以按照1800的標準給你發放工資。我這樣大概的舉例應該能讓你明白了吧。

綜上,你們私企員工在疫情期間不止可以享受最低工資待遇,還應該享受正常工資待遇。


Sir聊HR


不一定。要看你是否上班,以及你們單位是否停工停產,停工停產的長短。

大家好,我是社保專家思之想之,支持員工在防疫期也能享受最低工資待遇嗎?隔離治療期工資該怎麼發?   

延遲復工期間上班發兩倍工資

由於目前有20多個省份已經明確延遲復工,也就是延遲復工到2月9號24時。

這時候就要分兩種情況了,如果你在延遲復工期間沒有上班,正常休息,那麼工資也是按照正常工資來發放的。

如果說你們是民生企業,也就是要承擔社會運行保障任務,那麼在此期間提前復工,如果安排職工上班了,那麼就可以要求補休,或者是發放兩倍工資。

另外,假如你不幸是感染了新型肺炎,那麼在隔離期間,工資是照常發放的。

按照人社部辦公廳1月24日下發《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

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並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

停工停產期間待遇如何計算?  

那麼假如說你們單位停工停產了,一般情況下,很多人會安排你休帶新年休假,休年休假期間,當然也是按照正常工資來發放的。

人社部上述通知還明確,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   

也就是說,如果你們單位是一個月發放一個工資,你們單位停工停產少於一個月,那麼你的工資也是按照合同來發放的。

當然,企業和可以和職工來協商,通過減少薪酬等來共度難關,這是有雙方自主協商權的。

如果你所在企業停工停產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就是如果你們單位停工停產,超過了一個月,但是你提供了正常勞動,那麼企業可以按照最低工資來給你發放。

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各地生活費標準不盡一致,一般是跟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掛鉤。

其中,北京規定,待崗期間,企業應當按照不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基本生活費。

廣東規定,企業沒有安排職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職工生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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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之想之


樓主你好,我是私營企業的員工,在防疫期間也能夠享受到最低工資待遇嗎?這個所謂的最低工資待遇實際上並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是如果說你在防疫期間,如果正常在家隔離,那麼在此期間是可以享受到相關的工資標準的,但是這個工資標準沒有明確的規定和概念,有的企業它給予基本工資發放,當然這個基本工資就會遠遠超過最低工資了。

但是有些企業單位它確實會執行一個最低工資,但是無論是按照基本工資發放還是按照最低工資發放,都應該滿足員工正常的一個基本生活費的來源,同時還應該保證員工正常去繳納社保待遇,因為畢竟是在勞動合同關係存續期間,所以說保證員工的正常的一些基本利益是最起碼的,因為這是企業單位應該要做到的事情。

所以作為私企員工也好,還是作為國企員工也好,那麼享受一個最低工資標準待遇是很正常的,因為這個最低工資標準待遇是最基本的一個生活來源,當然有些企業單位它由於沒有正常的復工,可能導致延遲發放工資待遇的情形,也會出現,因為畢竟自己的薪酬,社保人員如果說沒有工作的話,那麼很難將自己的工資來自發出來,所以就會造成工資待遇的延遲發放。


社保小達人


樓主您好,我是私營企業的員工,在防疫期間能夠享受最低工資待遇嗎?如果說你所在的工作單位沒有正常復工的話,那麼在過了法定節假日,這段時間之內,作為工作單位來講,確實是要按照最低工資標準,來給予發放相應的工資待遇。這個工資待遇是不能夠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比方說你們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是2000塊,那麼你就應該按照2000塊的標準來享受到相應的工資待遇。

因為畢竟企業單位沒有和你解除勞動合同,他要依法承擔你的個人社保,並且要發放生活費的待遇,當然這個生活費的待遇的標準也不能夠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當然這個最低工資標準是包含了你個人所扣除的社保待遇,假設你的個人社保待遇需要從你的工資當中扣除1000塊錢,那麼實際上你最終的工資收入也只有1000塊錢。

所以說盡快的完成這場,沒有硝煙的戰爭是我們每一個人所盼望的,因為不管是企業單位也好,還是員工也好,都會受到一定的影響和損失的,那麼企業單位自己的經營壓力,經營利潤相對來說都會很大,因為長時間不復工的話,自己是沒有任何的利潤可言,作為員工來講自己的工資待遇也會受到很大的影響。


懂社保


可以負責任地告訴題主,在防疫期,私企員工是能夠享受最低工資待遇的。

一、國家《工資支付暫行規定》,不僅適用適用於國企,同樣也適用於私企,私企員工和國企員工一律是平等的。

二、題主訴求的是能否享受最低工資保障,是不準確的;應該訴求的是防疫期間正常工資的工資待遇。

關於防疫情期間的工資待遇問題,國家人社部有專門的規定。

因政府採取封鎖疫區等緊急措施導致職工不能按期返崗提供正常勞動的,參照關於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執行,即延遲復工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但對企業與職工協商優先使用帶薪年休假等各類假的,按相關休假的規定支付工資;對企業要求職工通過遠程辦公等形式提供正常勞動的,依法支付工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被採取隔離措施人員的工資待遇不適用此項政策。因響應當地政府延期返程號召,企業要求有關職工(針對疫情高發地區人員、非緊迫工作崗位人員、高風險人員)延期返崗,如職工不能通過其他形式提供正常勞動,有關工資待遇由企業與職工協商確定,企業也可參照因政府採取緊急措施不能按期返崗職工在工資待遇方面的相關做法。

從春節放假到目前延長復工,時間還不到一個月。通常情況,公司的工資支付週期都是一個月。

題主如果訴求一個月的正常工資是準確的;如果公司繼續延遲復工,超過一個月後,也就是說,超過了一個工資支付週期;那麼,題主要求公司給最低工資標準,或者說是生活費是合適的。

總之,按國家規定,在防疫期間,題主是能夠享受正常工資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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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言心語


這個老闆決定,老闆得全衡利弊得失,和這次疫情時間長短,如現在疫情結束,馬上覆工,能工常上班,對老闆損失不大,老闆有能力支付,估計要求能實現,因為老闆招人到熟手也不易,如疫情時間長了,私企老闆是他本身利益的,很難滿足你的要求,如我們工地的農民工就是幹一天給一天錢,不存在老闆給任何工資和補助,工人也沒有一點想法要工資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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