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慣”讓你們永遠在一起(1)

生活習慣就是你鞋子裡的石子,一開始都能忍,走路時間長了才會感覺到椎心刺骨的痛。

1. 男人不是愛情家,而是生活家

選擇男人的第二個標準,是生活習慣。

將生活習慣放在這麼高的位置,必然會遭到反對聲。之前一節已經將愛情貶到沒有那麼重要的位置了,難道這一節要把生活習慣提高到次於愛情的位置嗎?

不少女孩子也有這種想法:只要我足夠愛這個男人,那麼不管他的生活習慣如何,都可以接受;就算接受不了,也能夠容忍。

的確如此嗎?我們還是從真實例子入手,看看在和你有相同想法的人身上,到底發生了什麼。

我有個朋友的案例,當然不能說真名,暫用“唐琳”虛名代替。她是一個愛情至上主義者,當然,至少超過一半的女人都是如此,也沒什麼特別的。

唐琳認識了一個男人,這男人很有趣,說話幽默,朋友很多,而且非常會玩,帶著唐琳天南地北地吃喝,兩人戀愛談得羨煞旁人。

在別人的眼裡,這男人實在是沒什麼可挑的。人長得不能說英俊,卻也是要個子有個子,要端正有端正。收入雖然不多,卻也是事業單位的編制,家裡又有不小的房子,工作沒多久已經有了輛代步的小車。

他人品是公認的好,而且又有生活情趣,最大的願望是趁早生小孩,一家幾口人團團圓圓住在一起。

這樣的男人,對就想過小日子的唐琳來說,實在是再適合不過了。以至於她的閨蜜們都群起逼迫她儘快結婚,要不然,她們就要瓜分搶奪了。

唐琳對男朋友基本上是滿意的,早早就下了結婚的決心,但她對男朋友的一個生活常態始終有芥蒂。

她男友是事業單位的編制,經常會有一些應酬,說得好聽是交際,說得不好聽就是去不正經的場所,裡面自然也會有很多不正經的女人。

**交際應酬,幾乎成了成功人士的身份證,而唐琳的男友也擺脫不了這命運,一週都有兩三次要出席。

沒有哪個女人能夠接受男友常常去**場合,唐琳為此說過好幾次,但這是沒有任何辦法改變的,想要他不去,除非是辭職,但男人怎麼可能為了結婚而放棄自己的事業呢?就算他肯,唐琳也未必肯啊。

事情就這麼糾結了起來,最後,男朋友向唐琳保證,雖然要去這些地方,但他一定不會做出越軌的事情,而且晚上十二點前肯定回家報到。不管別人做了什麼,他肯定會守身如玉。

唐琳其實對這現狀也束手無策,她心中雖然不爽,但要她分手也是不捨得,既然男朋友這麼保證了,她也就勉為其難地相信。

這就如同大部分熱戀中的女人所犯的錯誤一樣——相信男人的諾言。

為什麼說男人的諾言是不可相信的呢?其實並不是男人愛說謊,而是因為男人在承諾的時候,說的話根本不經過大腦。

男人答應你一件事情的時候,並沒有刻意來騙你,但這個承諾絕不是他思考後的結果,而是他知道你愛聽什麼所以才說的。

男人不騙你,但永遠都在哄你。

結婚後,唐琳發現,老公什麼時候要去這種場所,什麼時候能回來,根本就不是他們兩人能夠做主的。經常性的半夜三四點,一身酒味和香水味醉醺醺地回家,還要唐琳照顧他。

所謂的十二點前到家,早就成了一個笑話,更有甚者,晚上十一點一個電話來,老公就要跑出去,甚至是通宵不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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