譁眾取寵的小丑,人間獨我?

這篇文章不為別個,單單是自我剖白和檢討一下,文章以言志。屈原曾雲:

舉世皆濁我獨清,眾人皆醉我獨醒。世世代代不曾如此,人們過於將精力和聰明放在了身外,從不向內觀照過自己,或許對於自己的為人,過於自信,處理身外之事不曾有愧,身軀坦坦蕩蕩,做人明明白白,也或許不夠勇敢而坦誠,照鏡子從來只見到自己這副好皮囊,而有意忽略那不乾不淨之處,還當作獨特的修飾,又或許有些人根本上缺少“內觀”的功能,眼睛只能看見外邊的世界,而獨不見自己。

近來,在朋友圈發了一張自拍照,並附上一些文字,如圖所示:

譁眾取寵的小丑,人間獨我?

朋友圈截圖

發這條朋友圈單純為了調侃一下自己,不成想,底下有三兩好友評論我為“joker”,我覺得饒有趣味,便想成文一篇,不為洗白自己,也不想辯駁,就想借機剖白一下自我的性格,或做一番人生檢討。

被別人嚴肅而有意說成是joker(小丑)的話,往往是一種不怎麼正面的評價,甚至會被一些人當作是侮辱,因為小丑是譁眾取寵的,是犧牲自我的尊嚴而只為贏得眾人歡笑的滑稽的代表,是可憐亦可悲的形象。但我對於好友的評價並不十分放在心上(寫這篇文章也並不代表),小丑雖被人們這樣偏見地看待,但並不真正意味著小丑一無是處,標籤只是人們認識這個世界的簡化工具,它往往並不客觀真實,甚至被人們曲解濫用。這是其一。其二,我之所以不太放在心上,是因為我並不覺得當個小丑有何不可,好歹是個身份,不光彩也只是舞臺上聚光燈下的一種表演作態,真實的小丑又是如何,豈非外人所見,外人之見,不過其實質於萬一,自我之見,亦實屬有限,任何人,絕對不會被看得一清二楚,所謂對於個人形象的評價,亦不過是社會輿論的造勢或政治偏見的殉葬品,權且當作玩笑而已,何必當真,曹雪芹有云:假作真時真亦假,無為有處有還無。

說回我,我有時也覺得自己挺像個小丑,太愛顯擺,有時候甚至是造作;過於彰顯自己的所謂聰明,例如,經常在公眾平臺發一些歪詩邪理甚至顯得有點恃才傲物;過於喜歡自我剖白,例如寫這篇文章,但我不知道為什麼自我剖白對我有一種致命的吸引,我不是不知道自我剖白是一件危險的事,尤其是在眾人面前做這樣的事更是如此;還有時候,我又不明事理一般分不清是非榮辱,拎不清言論自由的界限,甚至不知道什麼該說,什麼應該三緘其口,有些事就應該爛在肚子裡,而我卻如小丑一般將醜事當作談資來炫耀自己的與眾不同,其實這種自由也是危險的嘗試,或許我性格里就有愛冒險的潛質。

我過去也曾懷疑過自己這樣做的意義,這種性格其實總體上而言並不利於我,我太愛說,而前人有言:言多必失。我不懂得“沉默是金”的道理。言論自由,不僅是一種自由,也是一種威脅。說話帶來的口腔快感也是一種“爽”,而所有“爽”的誘惑都伴隨著危險,甚至要付出代價,比如,吃喝嫖賭抽。

拉回主題,過去的懷疑也讓我想到一個問題:我有沒有必要詢問一下朋友關於我的看法或評價?但後來,我又打消了這個念頭,因為覺得實在沒有必要,即使問了,也並無益效。況且朋友的回答又幾分能借鑑,幾分能取納,有些答案其實自己也心有所知,問了不過是多此一舉。就拿我來說,我知道自己的性格有小丑的一面,但只要它不會在重大利益上有損於我,我並不care,更何況我還覺得這有益於我在生活方面的情趣,又何必要追究呢?還有就是,我性格之中有我行我素,甚至狂放不羈的品質,這有時候在人緣方面有所利害,但

的確有些人並不屬於自己的圈子,無論如何也耍不到一起去,又何必強留,正所謂“你刻意融進別人圈子的樣子真醜!”正所謂“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友誼如此,愛情亦然,不是自己的人,奈何是留不住的!

譁眾取寵的小丑,人間獨我?就算是小丑,也要活出小丑的樣子來,又有多少實在是小丑的人,終日裝得“人模狗樣,落落君子”相,又何苦呢?就算臺上是小丑,也要做個深刻的小丑,臺下我也要閱盡這芸芸眾生相,渺渺人生情,不枉來此人間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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