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因吃狗肉遭鄰居罵,我深夜找她理論,不料我剛走她就出事

故事:因吃狗肉遭鄰居罵,我深夜找她理論,不料我剛走她就出事


1.虐狗疑犯

時值破曉。

警察從接到匿名報案到趕到現場只花了15分鐘的時間。現場已經被封鎖,但仍有些無關人員圍觀。

張桓樓從警車裡走下來,裹緊黑色風衣,皺著眉打了個噴嚏,取出紙巾捂住了口鼻。初春,花粉症患者的死敵季節。

“死者劉曉,22歲,未婚,是這間‘萱萱花店’的老闆娘。初步死因是遭人毆打致死,身上有多處外傷,指甲裡找到了人體皮膚纖維,還未鑑定身份。死亡時間是昨天夜裡3點到4點之間。報案者是花店裡的服務生。”

“現場當時什麼情況?”

“我們到時已經有很多圍觀者了,不過還好,屍體沒有被人碰過,現場保存完好。”

張桓樓點點頭,他走到死者身邊,蹲了下來,法醫還在做著初步的鑑定。女人俯趴在地上,死不瞑目。口袋裡露出一半皺巴巴的報紙,明顯有被人撕扯過的痕跡。

他皺起了眉,詢問法醫:“通常多少時間才會毆打一個人致死?”

“最少得要二十來分鐘。”

“耗時這麼久的方式難道不怕被人看到嗎……”張桓樓喃喃自語。

就在兇案發生的第二天早上,警方通過鄰居們的描述,抓到了一個嫌疑人李群。有人聲稱,在兇案前一天曾經目睹了李群和劉曉爭吵,李群還曾經當眾揚言要對死者進行報復。

抓到李群時,他正在一家火鍋店裡吃狗肉。

張桓樓衣服也來不及換一身,一邊打著噴嚏一邊帶著小王趕到了審訊室。他將調查筆記攤開,扭亮了放在李群面前的燈。

“李群,有人目睹你在這個月13號,中午1點時曾與劉曉發生激烈爭吵,還揚言要打死她,是不是有這麼一回事?”

李群垮著一張臉道:“我那也只是一時氣話,稍微說了她兩句,她不依不饒地就要撲過來掐我,那我肯定得還擊啊,我這屬於正當防衛。”

“你們是因為什麼事情發生了爭執?”

“也沒什麼,就是欠錢的事——”李群皺皺鼻子,忽然誇張地打了個噴嚏,他使勁搓著鼻子。

小王厭惡地往後退了點,張桓樓沒有動,歪歪頭似乎想著什麼,過了會兒,他的眼裡亮起了光。

接下來的問話並沒有什麼實質性的進展。劉曉死亡時,李群在家裡睡覺,雖然沒有人證,但也不能證明就是他殺的人。因吃狗肉遭鄰居辱罵,我深夜找她理論,不料我剛走她就出事。

房間外有人敲門,小王起身出去了。張桓樓將椅子往前拖了些,雙手撐在桌上盯著李群:“現在你一沒有時間證人,二還有殺人動機,我希望你沒有什麼隱瞞我們的。”

李群使勁揉了揉眼睛,一個勁搖頭,又接連打了好幾個噴嚏,一張臉憋得通紅,什麼也說不出來。

小王回到房間裡,在張桓樓耳邊說了幾句話。張桓樓接過小王遞過來的證物袋,丟到李群跟前。

“我們從死者的口袋裡發現了這份報紙,上面有你的指紋,希望你解釋一下。”

李群一愣,隨即緊張地道:“我,我發誓那天之後沒有見過她,我不知道我的指紋怎麼會在報紙上,我……”

“那麼,這報紙上登的事情你也不知道了?”張桓樓說著,又冷哼了一聲,念著報紙上的標題,“‘虐待生靈者,天理不容’。”

李群明顯打了一個冷戰,過了會兒,才顫巍巍地道,“我,我不是故意隱瞞這個,我……”

“你還虐待動物?”小王的音調拔高了幾度,李群嚇得縮縮脖子,張桓樓伸手止住小王的責難,沉下臉瞪著李群。

“希望你把這件事情說清楚。”

“我當年——當年並不是故意去虐待動物,我只是喝醉了酒,於是一不小心……”

小王猛地一拍桌子:“報紙上花了那麼大版面去報道你的事情,你還真以為能騙過誰?”

“可這,這和這件事情無關……”

“如果無關,為什麼這張報紙會出現在死者口袋裡!”小王憤怒道。張桓樓拍拍小王的肩,示意他安靜。

“李群,事情總有一天會水落石出,希望你能和我們合作。我們有權扣留你72小時,這期間,你就好好在看守所待著吧。”

說著,張桓樓起身,將小王拽出了房間。小王不解地看著這個上司,情緒有些激動。

“老張你為什麼還要查,事情不是已經很清楚了嗎?”

“不,一點兒也不清楚。”張桓樓搖頭,“雖然這個人脫不了干係,但人不是他殺的。”

“為什麼?人證物證都有!”

“我說不是他,自然有我的理由。”張桓樓對著他笑了笑,“但是小王,受害者指甲裡的皮膚纖維明明不是他的,你為什麼這麼倉促就想要我下決定?你到底為什麼會對這個嫌疑人抱有這麼大的恨意呢?”

2.真相邊緣

張桓樓在下班回家的路上買了一份報紙,果不其然,花店老闆被殺案是今天的頭版頭條。

回到家,他取出包裡的資料打開,裡面第一頁,就是小王的檔案。

張桓樓收起檔案,取出這次的事件調查報告。緊接著,他的目光被目擊證人一欄黏住——這個名字怎麼這麼熟悉?

突然,靈光一閃,張桓樓手忙腳亂地從包裡將報道李群虐待動物的報紙取出來,再對比著今天的頭版一看,心狠狠一跳。

目擊李群和劉曉爭吵的,報道李群虐待動物的,還有今天頭版頭條,描述兇殺事件的人,都是同一個,那個人叫做黃偉。

張桓樓登入警方的檔案系統,很快找到了黃偉的信息。就在看到黃偉的臉的那一刻,張桓樓覺得自己觸摸到了某種真相的邊緣。

第二天,張桓樓很早就去了警局。他聽人說小王已經到了,正準備再次審問李群。張桓樓在審問室門口找到小王,拖住了他,丟給他一個無關痛癢的工作,吩咐他去查。

就在小王不情不願地離開之後,張桓樓閃身進了審問室,李群正沒精打采地坐在那裡。

“負責你這件案子的主要人員有兩個,一個是我,另一個就是昨天我那個同事。我們兩個人的證詞對於法官的影響可是致命重要的。你也看到了,昨天那位同事,明顯不信任你。現在能幫你的人只有我。”

“你……你就信我嗎?”

“我不是信你,我信證據。”

“證據?可現在不是所有的證據都說是我殺人了嗎?”

“不是,有個最關鍵的證據可以證明你沒有殺人。”

李群臉色一變,看著張桓樓說:“我就知道是有人陷害我!”

他一頓,困難地吞嚥了口口水,左思右想了半天,終於對張桓樓說:“我信你,你問吧。”

“你和受害者之間,究竟發生了什麼糾紛?”

“那個女人是個神經病,”李群咬了咬牙,又苦笑著搖搖頭,“警察先生,吃狗肉不犯法吧?我只是喜歡吃狗肉而已,那個女人是什麼‘愛狗聯盟’人士,每次看見我都追著攆著地對我進行‘思想教育’,我要是不聽,她就上到祖宗八代下到子孫後代這麼詛咒我。 換了是誰都受不了啊。那天我在火鍋店剛吃了兩口狗肉,她就衝進來了,對著我又叫又罵,我當然不能饒了她,一來二去就動了點手……”

“所以晚上你又去找她了?”

“……對,我是去找她了。但,但絕對不是為報復。”李群急促地說,“我是去找她,讓她不要搞事。她白天威脅我,說要把我過去那件上了報紙的事情宣傳得大街小巷都知道。”

“後來呢?”

“後來我和她吵了兩句,我本來想直接搶走她手裡那份報紙,結果她跟我說沒用,她那裡還多得很。”李群用力抓了抓頭髮,“我當時來氣了,就撂下幾句氣話。結果回去我腸子都悔青了,萬一她真的瘋起來做點什麼事情,我還怎麼在這一帶混下去啊。”

“所以你走的時候,她還活得好好的?”

“嗯,絕對是,我走了老遠她還扯著嗓子對著我吼。”

“當時幾點鐘?”

“大概晚上12點多鐘。”

張桓樓認真地在紙上記了會兒,然後抬起頭:“今天早上我來上班之前買了份報紙。”

說著,張桓樓將早上買好的報紙推到李群跟前。李群盯著上面的標題,冷汗直下:虐待動物的下一步就是虐待我們的同胞!

張桓樓一直盯著他的一舉一動,等他全部看完了,再次開口:“你剛才說有人陷害你,是誰?”

“我不知道……我不認識那個人!”李群咬緊牙,臉上是一種病態的白,“我那天在火鍋店和那個女人吵完架,也沒胃口再吃下去了,便決定回家。結果在路上,我看到那個女人和別人在吵架,還吵得挺兇的。我也沒留意,看了陣就走了。”

“你還記得那個人的樣子不?”

“大概吧,我說不清楚。”

張桓樓點點頭,回身從包裡摸出一沓照片,放在李群跟前。

“這群人裡面,哪個是他?”

李群一張一張地細看,過了一會兒指著一張照片說:“就是他。”

張桓樓不置可否地看了眼,將照片收起來,起身準備離開。李群猛地一把拽住他的袖子:“你真的可以幫我嗎?真的信我嗎?”

“我說過了,我信證據。”張桓樓輕輕拉開他的手,頓了頓,又道,“你的感冒好了?不打噴嚏了?”

“啊,嗯……對,今天沒事了。”

3.生命的意義

下午3:30,張桓樓來到××報社旁的小巷子裡,點了支菸。事情已經基本上清楚了,只是需要點兒時間。

就在張桓樓抽完了一包煙準備去買第二包的時候,小王終於從樓裡出來了,身後還跟著個氣呼呼的男人,正是黃偉,那個被李群認出來和劉曉起爭執的人,同時也是小王過去部隊裡的好友。

他們兩個沒說兩句話,突然就扭打了起來。張桓樓走近他們沉著嗓子呵斥道:“都給我住手!”

小王首先一個激靈停了下來。張桓樓沒有看他,只是打量著黃偉說:“黃先生是吧?現在警方想請你回去協助調查劉曉被殺的案件。”

“找他?為什麼……”

小王聽完一愣,剛想要問,就被張桓樓嚴厲的眼神止住了。

黃偉和他對視了片刻,聳聳肩,點了個頭,瞥了小王一眼,跟在張桓樓身後往警局走了過去。

在例行的公事詢問之後,張桓樓找了個藉口,拉著小王出了審問室。

“小王,黃偉報道這個大獨家,是你告訴他的?只有警方才知道受害人是被毆打致死的,而這條消息我們並沒有放出去。我相信你剛才也是去找他理論這件事情,對嗎?”

小王一愣,別開頭不回答。張桓樓嘆了口氣,拍拍他的肩膀,靠在一邊的牆上,仰著頭看著前方。

“我看過你的檔案了……我以前只知道你的搭檔在執行任務的時候被人打死了。但是看過你的檔案之後我才知道,你的搭檔是一條狗。警犬,緝毒的時候被毒販打死了。”

小王手一抖,張桓樓換了個姿勢,站正了看著他。

“所以你那天會對摺磨動物的李群表現出那麼大的恨意。黃偉和你一樣,只不過他退伍後專門挖掘虐待動物的新聞,讓人善待動物。”

小王似乎掙扎了很久,終於點了點頭。

“而且,你們和劉曉也是認識的,你們都是‘愛狗聯盟’的成員。特別是劉曉和黃偉,他們兩個的關係一定比你和他們要深。”

“是……”

“說起來,你其實也是個被害者。”

小王一頓,有些疑惑地抬起頭,好像不明白張桓樓的意思。

“我調查過了,這個黃偉很偏激,進了報社後為了動物的事情經常和你吵架。他瞞著你報道了劉曉案,就是希望給人一種錯覺:只要人殺過狗就一定會殺人。”

小王的嘴唇哆嗦了兩下,想說什麼,始終沒能開口。張桓樓寬慰地拍拍他的肩膀。

“我知道你的意思,我信你。黃偉和劉曉在對待吃狗肉的人的問題上產生了糾紛,劉曉覺得應該對他們曉之以理,而黃偉肯定提出了什麼過激的建議。他們意見不合,爭吵起來,對於黃偉這樣的人而言,劉曉的舉動無異於一種背叛。

“正好那天劉曉和李群發生了爭執,被黃偉看見,黃偉索性將計就計,殺了劉曉嫁禍給李群。他利用李群之前虐待動物這個口實,成功將兩件事情聯繫起來,誘導大眾一起抵制吃狗肉的行為。”

張桓樓將自己的推論一氣呵成說了出來,小王怔怔地看著他半晌,終於顫抖著吐出一句話。

“那你為什麼從一開始就肯定不是李群?這些只是你的猜測。”

“不可能是李群。”

“為什麼?”

“因為花。那天我來不及換衣服就去提審他,結果只是因為我衣服上沾了花粉,他的反應就那麼嚴重,這說明他的花粉症比我嚴重多了。一個有花粉症的人,不可能那麼長時間在花店門口打死一個活人。”

張桓樓深深地吸了口氣,取過放在一邊的記錄本:“小王,劉曉指甲裡的皮膚纖維是可以做DNA鑑定的,我敢肯定是黃偉的。”

他拉住審問室的門把,頓了頓,又回過頭看著小王。

“小王,你把警隊的狗當成自己的朋友和生死弟兄。狗死了,你痛苦得逃開那個環境,這些我都理解。可是,為了救狗而殺人,這種人真的值得原諒嗎?你真的理解生命的分量嗎?”

小王呆呆地聽著他的話,張桓樓搖了搖頭,推門走了進去。(作品名:《兇案》。來自:每天讀點故事APP,禁止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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