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男子持有兩張坐票,其中一個座位放行李並拒絕給要求他讓座的無坐票人士讓座?

李暉


中國人總喜歡把情,理,法三者東西混淆在一起使用。當法律不能解決問題的時候,就拿道德綁架,而道德約束不了的時候呢,又想拿法律來約束。總之就是以自己怎麼佔便宜佔優勢,就拿出相應的一套行事規則和邏輯順序來為自己辯解。就像問題當中,如果說這個為自己行李買票的乘客,他的確實是有這張票,那麼他一沒有侵佔他人個體的實際權利,二沒有妨害公共群體利益。 憑什麼要她讓座呢?有些人會說我買不到票,他買到了他該給我讓座,你買的不到票是另外一個問題,那是否是存在買票的公平性和你自己購票能力的問題,不存在別人侵佔你的資源,別人也是通過合法途徑購買。這就是像我上面所說的,當覺得法律問題不能解決的時候,就用訴諸了道德層面,而且是以傾向於自己,而不是標準化,客觀化的一個道德傾向,這其實就是道德綁架,沒有什麼好說的。而且大家一直在爭執的一個問題,這位乘客為自己的行李買了票,第一,這個買票是否是合理合法的地兒,是否是因為他的行李過於貴重,不能託運,又為了保證自己的行李安全,那麼就買了一張票,這個沒有什麼問題,無可厚非。 我是支持這位乘客的,為自己的消費買單為自己的權益伸張,合理,合法,合情。


Kiwenyao


我以前看過一個報道,一個媽媽帶著孩子做火車,沒有買到臥鋪🛌️為了孩子只能多買了兩個座位,當時把另外兩個座位讓給了沒有座位的旅客,讓他們座。晚上孩子困了要睡覺,媽媽就讓兩位旅客起來!結果人家不幹了!說憑什麼她一個人要霸佔座位!媽媽拿出來車票都沒用!既然買了票交了錢,我的座位我說了算!


美美的媽91623061


89年16歲,還在讀書,從鄉下學校坐公共汽車回城,那時候汽車票也是對號入座,因為是週末,人超多,擠上車後發現座位已經被佔了,我拿出票讓佔座的少婦讓出來,人家都不鳥我。更奇葩的是星期一開校會校長居然說我們校的學生見了老師也不讓座。問題是這老師又不是我們學校的,俺也不認識,再說了,又沒表明身份.


東北諸暨人


其實我覺得問這些問題都是沒有什麼意義的,如果是我買了兩張坐票,別人認我讓座,我會覺得憑什麼讓你,老子自己花錢買的,你讓我讓就讓,你特麼有病吧。而如果我是那個沒有座位的,我就會覺得買了兩張坐票的人,你特麼有病,一個人買兩張票,有錢騷的你,給老子讓一下。


鋤禾註定日當午


這個問題我已經回答了無數次,還有人問,我真懷疑是不是別有目的?

首先我們得了解的是,我們買的是票,但實質卻是租用該趟車該區間內座位的使用權。

我們從標題中可以得出兩個信息。第一個信息是這個男的持有兩張票。第二個信息則是這兩張票中有一張票,就是這個男的的,也就是說這個男的擁有上車的資格。從這兩個信息我能得出一個結論,那就是這個男的他佔有第二個座位是合理合法的。

估計會有人說了,他怎麼證明這個票是朋友轉讓給他的?其實這就不用他證明。而是應該有提出這個質疑的人提出反證,證明這張票不是他朋友給他的。換句話說就是拿不出反證就無權質疑。

而且在法律上無論是所有權還是使用權都是可以轉讓的。雖然在該座位上,主人只擁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但使用權也是可以轉讓的。這就好比租酒店,我是以我名義租的,但是我是可以讓房間給我的朋友住,而我不住。只需要去前臺做個身份證登記就好了。沒有哪一家酒店說只能誰定誰住。只是說入住的旅客必須做身份登記罷了。

然後就是我又翻了一遍鐵路法,並沒有發現有任何反對車票轉讓的條款。其實這也很好理解。車票轉讓在技術上存在著難點。因為鐵路部門雖然不準買短乘長,但是並不反對買長乘短。也就是說無論你是還沒到站就提前下車,還是你在你所買的區間內某個車站上車,這都是被鐵路法所允許的。

也就是說鐵路部門無法確定某個人會不會在中途上車。比方說我買了從長沙到北京的車票。但卻臨時有事,被朋友接到武漢了。我選擇在武漢上車,這也是被鐵路法允許的。鐵路方面無權,因為這個人沒在票面上規定的始發站上車就宣佈該票作廢。這就好像我租了一間房子十年期。我願意讓他空著,房主也拿我沒轍。不能說因為我沒有入住,房主就可以撤銷合同,這是違法的。這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就是如果鐵路方面要撤銷合同的話,就必須把購買車票所產生的費用返還給使用人。鐵路方面一方面為了審核出沒有乘坐的人會產生額外的費用,一方面還要把這些審核出的費用返還給原使用人。這兩者的存在都是對鐵路部門不利的。

所以,某個合法持有車票的人多出幾個位子的現象就是必然存在的。既然是合理的存在,我們就無權譴責。

實際上我想說,那些無座票的持有者應該慶幸,自己還有上車的資格。那些急於出行又買不到車票的人,那才是真正該痛苦的。畢竟你們有再多不便,但至少已經在車上了不是嗎?


只想說說心裡話


在當今這個社會,有錢似乎很了不起,但是有一點必須要記住,錢並不是萬能的,有錢你可以包專列,但是你絕不可以買兩張票。

第一,你自己可以買一張票,但是你的行李沒有資格買票,鐵路部門也沒有給你權利讓你給行李買票。

第二,高鐵屬於雖然收費,但是他也是公共資源,你不可以無理也無禮的佔有,如果一個有錢人生病了,想包下醫院所有的病房,你覺的這樣可以嗎?

第三,高鐵的座位是有限的,你佔用一張,必然就會損害一個人的利息,也剝奪了座位本身的意義,因為它絕對不是給你放行李用的。

自己花錢買兩張坐,愛怎麼用就怎麼用,其實這是一個很荒謬的想法,也是極不道德的做法。這是對於其他人的模式,也是對於高鐵乘坐規則的錯誤理解,這樣的做法無異於一個無賴。

但是按照現在實名制的規則,一個人的身份證是無法買單兩張票的,所以或許這種情況根本就不存在的,就算是用了別人的身份證買的票,那麼這個人不來乘坐,那麼這張票肯定是要作廢了。

我覺得男子買兩張票一張座位放行李的行為,是更惡劣的霸座行為。在如今這個和平共處講究人性的社會里,這種情況是不能夠姑息的,別慣壞了他。


我是焱垚


不合理,公共交通,包括鐵路航空,城市公交,城際交通,都屬於公共交通,公共交通更多地承載的服務是為了方便所有的人。公共交通,這是基本觀點,具有公眾性,不能為個人單獨佔有,在這裡體現的不是我花錢,我有理,體現的應該是公共服務,所以不允許。甚至我認為國家應該上升到法律層面進行管制。


武行無畏


看你怎麼認識這個問題了。買二張火車票佔據二個座位(拿二張身份證購票,另一位沒有來)你心裡不舒服了,那麼我問你,臥鋪裡面空,一個人佔據一排座位睡覺,你心裡舒服嗎?你坐過不讓人進去的車廂嗎?這個不讓人進去的車廂裡面稀稀拉拉坐了幾個人,聊天,喝茶你心裡舒服嗎?人家那是包廂,你有錢也可以包廂啊 !你前面再擁擠也是幹看著人家。

經濟社會,要平衡一下心態。行了,不舒服的人下一次趕火車了買一排座位,慢慢消遣吧。


和睦230225880


個人觀點吧~

😁如果他多一套房子,空閒是否讓出。

😁朋友多給他一碗麵,沒吃了是否違法。

😁他同時交倆女友,是否為多佔。

😁他喝一斤酒,沒有酒喝的能告他嗎。

😁朋友給她臺車,擁有兩臺可否讓出。

😄我覺得吧,不必糾結自有食肉者定義,說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說你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做火車聽鐵路的,坐大巴聽公交的,得了。。。


雪城紅哥


這事太好理解了,人家兩張票花了錢了,並且他知道兩張票多少錢,他願意花,他就事花錢給自己行李找個地方放的。讓座是美德,不是義務!再說一遍,讓不是義務。如果覺得不合理你可以質疑賣票的為什麼賣給他兩張票,其實買票沒坐的很清楚你買的是無座的,既然接受無座就沒理由讓別人讓座。不要搞成讓座給你猜是德。沒這說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