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式父母“過度干涉”的背後,是缺乏反省意識的自我認知失調

2月28日,孫楊被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裁定因違反《反興奮劑條例》而被禁賽8年。在CAS的仲裁報告中,12次提及了孫母,給出了“她扮演了對兒子最無益的角色”的論斷。

CAS用了“無益”這樣一個剋制的詞彙。從庭審錄像中可以看得出來,孫母一心“護犢子”,其表現是負分的。

同時,孫楊本人表現出來的不守規則、藐視法庭以及他無證駕駛、被檢查出尿檢陽性、世錦賽無故退賽等前科,都指向一個問題:

由於歷史、經濟、社會與文化各方面的因素,中國父母對子女的愛容易表現在“過度干涉”(即越界)上,帶給孩子的,只能是不健全的人格。

據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通過中國雅虎和民意中國網對3328人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76.5%的人表示身邊過度干涉子女的父母很多,90.2%的人感覺父母這種做法會給子女帶來很大壓力。

中國式父母的“過度干涉”,背後反映出中國式父母缺乏反省意識的自我認知失調。

中國式父母“過度干涉”的背後,是缺乏反省意識的自我認知失調

一、為什麼說“過度干涉”的背後是父母自我認知失調?

從與子女的關係上而言,父母的自我認知失調,源於“我要做優秀父母”的主體自我與“孩子的表現使我做不了優秀父母”的客體自我的矛盾。前者是自我本體,後者是通過對子女教育方式與成果上所反映出來的客體。

從以下幾個方面可以看出來:

1、父母角色扮演的混亂

父母的角色在於保護、指引、監管孩子在正確的軌道上行走。孩子從逐步開始獨立行走的過程,也是父母慢慢將行為主體轉變為孩子的過程。這是一代又一代責任性自主行為的形成與傳承。

《美國兒科協會育兒百科》裡,對父母角色的直白定義是:“讓孩子少吃糖,這是做父母的責任。”

而父母在此中若沒有認識到自己的監管責任,而把自己與孩子的角色混為一體,孩子的事=自己的事,那麼父母必定走向過度干涉的境地。因為他們與孩子之間失去了邊界,怎麼做都是在自己的“一畝三分地”裡耕作,由此帶來的結果是:由於父母與孩子成長的非同步性,孩子不是自己在走,而是父母一直在扶著走甚至揹著走,造就了很多高智商低情商、生活低能兒天才。

仍以孫楊為例,孫母對孫楊的過度保護與關愛,導致的後果之一是兩者都在規則意識上缺失,是因為都沒有清晰自己的角色定位(類似公司的“崗位描述”),產生了自我角色的認知失調。

2、父母自我人格的他者化

在孩子成長過程中,父母能健康、有效地扶持與引導,共情是最重要的。共情是站在對方的角度來感受,而不是代替對方。

過度干涉的父母在孩子慢慢成長後,逐漸失去了自我人格,變成了孩子的“他者化”人格。不知道“我是誰”,而是“孩子是誰我就是誰”。

角色可以通過外在行為來體現識別特徵,自我人格是內在的。

弗洛伊德認為的自我人格,是個體的內部需要和外在環境之間的中介,是本能慾望的執行者。

自我人格他者化後,“我”的本能慾望被壓抑,而成為孩子本能慾望的執行者,因此,經常會陷入“我的需要”與“孩子的需要”對抗性矛盾中,迷失了對自我人格的正確認知。

有一則“兒子考98分媽媽抑鬱”的新聞,引起數萬家長關注。39歲的秦女士對兒子的標準是100分,有時孩子考到98分,她會痛罵孩子。有一次孩子測驗只考了72分,她吞下了大量安眠藥自盡,被及時發現救了回來,但卻患上了抑鬱症。

這是典型的他者化人格表現。

3、父母的焦慮感轉嫁

在這個角度上,父母的過度干涉行為,不是源自無私的真愛,而是在孩子身上的內心自我投射。表現為不尊重孩子的興趣與現實感受,把自己的內心渴求構建到孩子身上,不是把孩子當作獨立個體而是當作實現自己未盡的理想與願望的載體。

望子成龍是中國父母普遍的願望,這背後是“養兒防老”“子女有出息,父母臉上有光”以及“以成就論英雄”等傳統觀念的影響。與西方“望子成人”的教育理念不同,後者更傾向於構造獨立化人格(情商)、早日脫離父母獨立生活(獨立生活能力)以及“子女的成就是子女的”(價值評判標準)。

將自我投射到子女身上,是對自我沒有合理認知,將自身失敗的原因歸咎於外在環境,認為現在外部環境改變了,就完全可以在孩子身上實現追求,忽視了孩子自身的需求與個性。因此,在教育孩子的過程中,自我成就感的不容挫敗驅使的焦慮感,成為過度干涉持續不斷的動力源。

中國式父母“過度干涉”的背後,是缺乏反省意識的自我認知失調

二、中國父母反省意識的缺位,導致對自我認知失調的失調

不少中國人的反省能力是缺乏的。特別是在看待教養子女的問題上,不容易去反省自己的不足。即使反省,也流於表面的泛泛之談,諸如“是我對他管得太嚴了”、“都怪我那時對他太狠了”、“我不該讓她那麼早就住校的”、“我過於嬌慣了她”等,沒有真正直面自己的內心、承認自己過度干涉、並找出過度干涉是源於自我認知失調這個根本性原因。

為什麼面對子女教育問題,不容易反省、不容易認識到自我的認知失調?原因有三:

1、強調動機

所有的過度干涉,都有一個理由:“為了孩子好。”無論做錯了什麼,無論對孩子造成了多大的惡果,覺得只要動機是好的,有錯也情有可原。這就消解了自我負罪感與反省機會;而子女也會因此原諒父母,沒有及時給父母提供糾偏認知的時機。

康德倫理學強調一個行為的價值在於它符合義務,也就是在於它的動機,好心辦壞事也是好的。

在子女教育的問題上,不能以康德倫理學來做指引,因為教育是每時每刻繁瑣的多線程過程,需根據孩子的反饋與實際結果來隨時調整教育方式。若強調動機論,則會忽視結果反饋的效果,跟不上調整要求的節奏與步伐,直至積重難返。

2、以“孩子不行”為藉口

每個孩子都有自身的性格、特長、缺點與不足,而中國式家長在“唯成績論”、“唯成就論”下,以一把尺子量天下,孩子的“不足”就被凸顯出來,成為家長過度干涉的理由。

這理由其實是藉口。大多數家長都明白孩子之間的差別性存在以及孩子是在成長過程中,有一個逐步學習、提高的過程,卻在實踐中有意無意忽略,急功近利、越俎代庖甚至一手包辦,導致孩子被拔苗助長、根基不穩、畸形發展。

一個人的成功,情商比智商重要,厚積薄發比先發優勢重要,才德相配比專業特長重要,孩子健康的心智發展比外在成就重要,自我幸福感比他人的讚揚重要。認識到這些,就會尊重孩子的個性與成長速度,不盲目攀比,不在意他人的眼光與標準,才能防止過度干涉。

3、放不下面子

父母怕孩子不聽話、鎮不住,會刻意在孩子面前樹立權威,擔心反省、道歉、說明自己的不足與過錯會影響自己的權威性,失了面子。

殊不知父母都是在孩子出生那一刻,才開始做的父母,從零開始,與孩子一起成長。不斷學習,不斷試錯,不斷改正,不斷調整,不斷提高。有錯有失誤很正常,不正常的是為了面子不承認錯誤。

現代社會信息高速發展,孩子到了一定年歲後,很多方面的知識與技能會超過父母。父母放不下面子、不虛心、不反省,沒有受教之心,反而沒了權威,對孩子的教育效果、榜樣力量會大打折扣。

中國式父母“過度干涉”的背後,是缺乏反省意識的自我認知失調

三、如何減少父母的自我認知失調?

認知失調是兩個認知相互矛盾造成的結果。父母的自我認知失調,是“我要做優秀父母”的主體自我與“孩子的表現使我做不了優秀父母”的客體自我的矛盾。

欲減少這種失調,唯一的方法是調適這兩個矛盾中的一方,以達到父母自我認知的平衡:

1、過度干涉呈現一個非獨立性、依附於孩子的自我,需要設立一個責任(義務)邊界,分出你我,職責分明。父母的最終目的是孩子的獨立飛翔,父母做不了他們的翅膀。

2、過度干涉是自我角色定位的認知誤區,通過不斷地學習、提高,進一步掌握父母之道,有情有理有序進行教導。

3、隨時與孩子談心,瞭解孩子的情緒與心理狀態;面對任何事,先讓孩子說話,傾聽他們的意願、想法,在他們力所不能及的地方才伸出援手。不怕孩子試錯、挫折、跌倒。

同時,作為孩子,也要給父母一個不過度干涉的理由。自我的精進、責任感、獨立生活能力、人際交往能力,要隨著年齡的成長而相應成長,用行動告訴父母:我可以。一直活在父母的廕庇下,是很多人生悲劇的根源。

中國式父母“過度干涉”的背後,是缺乏反省意識的自我認知失調

結語

父母之愛偉大悠遠,真正的父母之愛是為了分離。父母不能永遠隨行。

生活自立、心理獨立、人格獨立是分離的三大標誌,過度干涉會使父母與孩子無邊界感,是一種“逾矩”,模糊父母與孩子的自我認知。孩子長大後,也易成為社會規則與人情倫理的“逾距”者。

父母的過度干涉,其背後是父母自我認知的失調,且因反省意識的缺位而不自知、不願面對或承認。這種教育方式蘊含著諸多未知風險。

中國父母不易。高房價、高競爭、資源配置城鄉不平衡的社會環境中,總覺得難以做到真正的放手。正因為此,就更需要從小就培養孩子的獨立競爭意識與社會適應能力,給孩子以信任與獨立成長機會,尊重其興趣與特長,並且相信:一個人的成功,情商比智商重要。

最好的教育方式是與孩子交朋友,互相信任,無話不談,共同成長。平等觀念也有利於孩子自尊、自信以及對父母教導的接受能力。

愛不是唯一的理由,放下自我,不斷反省,學會接受孩子的失敗、學會捨棄、學會放手,才是真正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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