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最後:
其實我們都聽過很多“三觀不合”的小故事:
“媽媽喜歡蘭花,爸爸卻總是往她的花盆裡彈菸灰”
“我喜歡收集咖啡杯,可老公看到總會大發雷霆”
“家裡一批傢俱用舊了想換新的,對方只會嫌棄我事多、瞎搞”
這些看起來“至於嗎”的小事,換一個願意傾聽的對象,卻會有完全不同的反應:
“繼父會為喜歡蘭花的媽媽買很多好看的花盆”
“他專門在家裡打了一面牆,小心翼翼地把我的咖啡杯放上去”
“老公會根據新換的沙發,去挑選顏色搭配的窗簾”
很多時候,所謂的“三觀不合”,
只是對方對你表達的一切和想法不屑一顧,覺得你想的說的“都是些什麼玩意兒”。
感情裡是需要被感知、被在乎和被理解的。
有時候,我們想要的無非是一份在乎和理解。
即使“三觀不同”,也能互相尊重和包容。
而不是因為“不同”,所以鄙夷,甚至糾正對方。
畢竟,雖然兩個人之間有不同,可這種不同卻會帶你感受一種從未有過的想法,
體驗一些從未有過的經歷,嘗一份從未試過的美食。
快樂是雙倍的,生活也是雙倍的。
這樣的“不同”,難道不是比強求一致的“相同”,更加有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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