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限行重要還是看病重要?到底是闖紅燈違規重要還是救人重要?

創業聯盟啊輝


這個的確發生過不少,而在本月就發生了真實的事情,在陝西就真實的發生了,一輛私家車在限行當天,由於自己母親病重需要加急送醫,所以當事人就開自己的車子送自己病重的母親去醫院,在半路的時候被交警攔下來,並對車主進行扣分和罰款的處罰,還說了一句“限號沒有理由,有病人要救護車幹嘛”,這句話讓網上的網友吵翻天了。



當然最後由於事情因為許多方面的原因,處罰扣分和罰款等被取消,只是進行了上傳警告教育等處罰,但是交警在執法當時說的這句話引起了許多人的不同看法,有不少網友認為交警的行為缺少人性化的執法,畢竟人命關天的大事情,不應該固守死規,更應該人性化一點,更重要的是交警執法過程說的這兩句話非常的不妥,顯得太過於冷漠無情了。

限行其實就是為了緩解交通壓力和改變和減少排放改變環境,初衷其實是不錯的,但是在於人命關天的大事情上面,更應該以人為本,而不是這樣的死板,人性化執法才是最符合現實的一種方式,在沒有直接傷害到他人利益的情況下,特別是有特殊的緊急情況,適當的改變一下原有的有衝突的規定其實才是最合理的。

就好像在考駕駛證的時候,科一和科四里面就有許多關於交通方面的規定,其中對於一些特殊情況發生的時候,裡面都說了要特殊對待,很多時候並不是大家不想特殊對待,而是自己去做了但是卻會跟交通法規相沖突,最後自己做到了應該做的,但是自己卻違反了交通法規,要受到處罰,所以很多時候遇到了特殊情況基本上就沒有人願意讓了。



特別是現在的救護車和消防車出行,在道路上遇到車流量大堵車的現象,正常情況下需要私家車主動避讓的,但是為什麼大家都不避讓呢,原因就是處理避讓後的違反交通法規太過麻煩,缺少人性化的處理方式,這才導致了道路上很多私家車不給消防車和救護車避讓的原因,但是部分地方做得挺好,對於一些社會車輛特殊情況違反了交通法規,交警部門對這種行為的處理都非常的人性化,把人命關天放在了前面,這是我們最樂意看到的。


無法超越的足跡


限號規定本身就涉嫌違法,車輛繳納了全年所有稅費,就應該享有全年上路的權利,否則請退還全年限號合計日的稅費,延長年審時長,保險也要去除限號日的那部分。


聴風34088571


本人觀點,以人為本。

消防車,救護車限號嗎?可以闖紅燈嗎?答案是不會限號,容許闖紅燈。原因是它們是在救人。

那麼,私家車同樣也是在救人,為何就被限號,就不允許闖紅燈呢?因為在法規上沒有被授權?難道他們沒有權力救人?

當然這裡還是有區別的,消防車和救護車就是用來專門救人的,具有明顯標誌,監控攝像頭和警察一目瞭然。而私家車魚龍混雜,真真假假,監控攝像頭是無法識辯的,警察也需要鑑別。如果私家車有足夠證據證明是在救人,那麼無論是違限還是闖紅燈,都不應給予處罰,享有與消防車和救護車一樣的權力。

當然,即便是消防車和救護車,權力也不是絕對的,不是說闖紅燈就可以隨心所欲,不顧其他車輛和行人安全了,也必須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闖紅燈,如果出現交通事故,也要依照法條受到處罰。私家車救人也如此。

救人爭分奪秒,不得不闖紅燈。闖紅燈不等於就是事故。就是說,闖紅燈救人可以,但為救人而傷他人就不可以。


遠山344


理由?藉口!救護車不限號,你為什麼不打?!真有急病,警察都能給你警車開道,你打110了嗎?打120了嗎?打122了嗎?!說到底還不是覺得自己有個車了,了不起?再說磕磣點,你就是捨不得花那倆錢!那我問你,錢重要還是命重要?明知道限行,打車行不?心疼錢你去醫院幹嘛啊?!國家政策不是針對一個人的,別人都能遵守,為啥到你這要例外?別說你急,急的人多了,你能排到老幾?!


心在自然漂


限行和看病,闖紅燈違規和救人,這種矛盾和在實際上,經常上演和發生,就拿近半年時間發生的事情舉例:

限行和看病:1月2日,陝西渭南一男子開車給重病母親看病,結果因限號被交警攔下扣分罰款,引網友熱議。 隨後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臨渭大隊進行回覆稱首先是渭南接連發布重大汙染天氣橙色預警,依法按照橙色預警處置規範,臨渭交警大隊執行機動車限號出行措施;其次,經大隊督查部門深入調查核實,對當事人薛某交通違法行為作出給予警告處理的決定,不予罰款扣分,最後,在該起違法行為處置中,民警所說的“限號沒理由”和“沒有車病還不看了”兩句話有所不妥,執法缺乏人性化,對此將在全體民警中開展規範、文明用語的培訓教育,提升民警公正、文明執法水平。






闖紅燈救人:11月初,珠海某高校一名大三學生半夜突發肺炎,同班的學習委員送他去醫院急救。求助交警開啟綠波帶後,在金灣連闖了三個紅燈。事後,交警竟然一個都不撤銷,還處罰了他……

先來說說限行和看病的事情,我覺得交警做的沒有問題,既然有規定,就必須執行,不能因為你家裡有病人,就違反規定開車去送病人看病,如此,人人都可以有很多理由開車出行了,如我家有緊急情況,要去機場接人,去送孩子上學等,國人的通病就是,找各種理由去違反規定,難道沒有車,你就沒法看病了嗎?多少人沒有車,有病了,咋樣去醫院的?就因為你要看病,就對你網開一面,可以開車去?不同意,就是不人性化了?國人的另外一個通病是,動不動就用人性化去違反規定,不以規矩不成方圓,你真的要去看病,馬路邊上一招手,到處都是出租車,喜歡給自己找藉口開車違反規定的人,他們可以找出來一萬個理由,有守規則意識的人,他們會去想辦法克服困難,國民的素質和守規矩意識,要提高,可不是一時半會的事情。



第二個問題,關於救人闖紅燈的問題。這個是時間和生命的賽跑,跟第一個問題相同的是,都是守規則的問題,有規則,必然要遵守,跟第一個問題不同的是,闖紅燈,是為了贏得時間。在這種情況下,當然是不能一刀切,如果這個人確實快要不行了,不闖紅燈,就有可能死人,這個時候,你闖紅燈了,可以理解,但需要出示相關的證明,能夠證明你闖了紅燈是這個病人有生命危險,如果僅僅是普通病人,你也闖,那就不對了。

還有就是,司機們如果為了救人,報警後在確保行車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根據交警規劃的路線適當靈活行駛,其產生的違法行為,交警會記錄在案,予以撤銷。 但也要強調一點:如果用私家車送急救病人去醫院,必須先聯繫交警部門備案,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提供相關證明核實情況屬實,才能撤銷罰單。雖然產生的違法罰單是可以撤銷的,但是司機們如果在救人的途中發生交通事故,事故的責任是不可以免除的。

不到萬不得已的情況下,不要闖紅燈,畢竟,太危險了,一不小心,可能就是車禍,為了救人而發生車禍,值得嗎?所以,即便是為了救人,關於闖紅燈問題,也需要謹慎,不能隨意闖。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限行只是一種管理,管理為了啥,不就是為了讓更多參與交通的人更安全,道路更加暢通,更加方便嗎?但是遇到特殊情況,突發事,管理執法部應有著實際情而執法,不是一味的拿管理規定來約束,記住生命大於一切,我個人認為遇到這種情況時交通執法部應先幫助搶救病人放在第一位,有條件時警車開道引路將病人送到醫院,在根據限行管理規定進行此車的凡處理。請記住生命大於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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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警心裡人命沒罰款重要。


用戶5976535937725


個人覺得,緊急情況下是可以免責的,比如突發的事故或疾病,可以由醫院開具相應的證明材料,按一定流程去申請複議免責。如果事情並非緊急,有其他合法渠道可以選擇的情況下,還是不應該免責,這個在現在的技術條件下是不難實現的。

否則,如果在沒有規範流程的情況下就由交警個人去判定是否可以免責,並予以免責處理,會顯得太過隨意,也容易讓法律的權威性和公信力受損。


bqkevin


限行與設置紅綠燈,都是為了疏導交通,防止發生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非常重要。作為公民,理應遵規。但是,如果為了救助危重病人,就應通權達變,特事特辦。因為比起違規,人的生命更重要。有些緊急病症,分分秒秒必爭,躭誤不得。各地媒體頻頻報導,為救病人,交警等有關部門大開綠燈,受到人們稱讚。

幾年前,我年僅一歲的孫女,因感冒在某縣醫院就診。由於醫生處置不當,把孩子的小病拖成了大病,生命垂危。我們叫了一輛班車,去西安兒童醫院。那個司機一看孩子昏迷,病情嚴重。二話沒說,立即發車。他的開車技術很好,車開的飛快。我們在車上用手機和交警取得了聯繫,說明情況。一路上也得到交警的幫助。把孩子送到西安兒童醫院後,醫生立即搶救,說多虧你們來的及時,若晚一會,孩子恐怕就沒救了。醫院雖發了病危通知書,但最後還是把娃救下了。我們非常感謝那位好心的司機,也感謝交警。

這個事例也說明,人的生命最重要。為救病人,違規闖紅燈,是無奈之舉。人們和有關部門也是可以理解的。


天下第一愚768


特殊急救情形之下,超速(限行)與闖紅燈應採取正確渠道,即時撥打急救求助電話120或火警119、匪警110、交警122等電話,私家車或未授權任何超速與闖紅的行為必須事先尊重交警部門異見,否則各有言詞及各有難處:執法者肯定按法執法;違章者也許迫不得已(病危急救、公務定時……等各種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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