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合同審計重點審計什麼


經濟合同審計重點審計什麼

經濟合同審計常規的做法是從立項、選商、簽訂、執行、付款……一條管理流程檢查下來。一般情況下,投入產出比不高,因為在管理相對規範的單位,有風險的合同所佔的份數比例一般不超出5%。為了“找”出這不到5%存在風險的合同,審計人員全流程、全數量範圍進行審計,費時、費力且不討喜歡!

筆者審計經濟合同的做法是逆向思維根據合同執行結果決定是否倒查。

第一步洞察業務:先了解合同內容,弄清楚訂立合同是為了達到什麼目標?目標是否達到?

第二步替代方案:圍繞合同內容思考合同在執行過程中是否存在可以優化或替換的解決方案?

第三步識別風險:圍繞合同條款思考合同在執行的過程中存在那些容易被業主忽視的、合同相對人可能鑽空子的漏洞或風險?

第四步量價審計:工作量是否屬實?思考合同價格是否存在重複計價?或者遠高於市場價計價?

若經過以上四步綜合判斷風險不可控的結果時,再從項目的立項至付款全流程進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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